社会分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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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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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埃米尔·涂尔干|译者:渠敬东
出版社三联书店
ISBN9787108077967
出版时间2024-08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79元
货号32205994
上书时间2024-11-0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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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埃米尔·涂尔干(1858-1917),现代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因其对自杀、宗教等问题的标杆性研究,以及对社会学研究方法与原则的贡献,而成为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著作涉及人文学科的诸多领域,如人类学、哲学、经济学等,有《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的规则》、《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等。
目录
译者前言
第一版序言
第二版序言
导言
第一卷 劳动分工的功能
第一章 确定功能的方法
第二章 机械团结,或相似性所致的团结
第三章 分工形成的团结,或有机团结
第四章 上述理论的另一证据
第五章 有机团结的递增优势及其结果
第六章 有机团结的递增优势及其结果(续)
第七章 有机团结和契约团结
第二卷 原因和条件
第一章 分工的进步与幸福的进步
第二章 原因
第三章 次要因素——集体意识逐渐形成的非确定性及其原因
第四章 次要因素(续)——遗传性
第五章 上文的结论
第三卷 反常形式
第一章 失范的分工
第二章 强制的分工
第三章 另一种反常形式
结论
附录一:参考文献
附录二:人名对照表
附录三:涂尔干基本著作
附录四:涂尔干生平著作年表
内容摘要
社会学奠基人之一埃米尔·涂尔干的开山之作,最初出版于1893年,至今仍是社会学经典文本之一。
面对现代社会中的动荡与冲突,涂尔干对劳动分工扩张的社会现象、影响及其与道德秩序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深刻解释了分工形成的社会根源以及分工特有的社会功能,对现代社会的结构构建提出了新的愿景。在这部著作中,涂尔干既提出“社会团结”“道德密度”“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等一直为社会学界沿用的概念,也通过对“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环节社会”与“分化社会”的二元划分,探讨了历史演进的基本规律。书中对重整社会秩序、重建社会团结的回应,与今日人类所
面对的问题息息相关。
精彩内容
第一版序言
这本书是根据实证科学方法来考察道德生活事实的一个尝试。然而,人们以往在使用“方法”一词时,已经歪曲了它的本义,这决不是我们所认定的方法。有些道德家并没有依据先验原则,而是依据从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实证科学中借用的某些前提来推演自己的学说,并把他们所谓的道德说成是“科学的”。这决不是我们想要遵循的方法。我们不想从科学中推导出道德来,而是想建立一种道德科学,这两者有着天壤之别。同其他事物一样,道德事实也是一种现象。这些现象构成了的各种行动规则,并可以通过某些明显的特征而得到认识。这样,我们就能够观察它们,描述它们,区分它们,同时也能够找到解释它们的规律。这就是我考察某些道德事实的方法。有人会借助自由存在的事实来反驳我,但是,倘若这种事实否定了所有定律,那么它就会成为心理科学和社会科学,甚至所有科学不可逾越的障碍。由于人类行为总是与某些外在力量发生联系,这就会导致一种决定论倾向,就像那些内在于我们和外在于我们的事物一样,是不可知的。然而,这并不能否定物理科学和生物科学的可能性。同样,我们也拥有确立我们自己的科学的权利。
按照上述理解,这种科学并不与任何哲学相对立,因为它有着自身完全不同的基础。也许道德具有经验所无法达到的某种超验的终极性特征,这是形而上学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是,毋庸质疑,道德是在历史过程中发展并受到历史动因的制约的,它切时地在我们的生活里发挥了充分作用。如果说道德在特定时期里具有着特定形式,那是因为我们在特定时期里的生存条件不允许另外一种道德存在。只有条件改变了,道德才能随之改变,并且只能在特定的可能范围内改变,这是确切无疑的。今天,我们已经不再相信所谓原始人混沌不清的自我等同观念的发展,而相信伴随着启蒙运动而逐渐产生的道德进化论,它是由更清晰、更精确的观念构成的。古罗马人性概念的涵义之所以不像今天那么广博,并不是因为他们有限的智识所带来的缺憾,而是因为人性观念与当时的罗马国家不相契合。就像植株不能在不足以滋养它的土壤中生根发芽一样,世界大同的观念也不会在那个时代里形成。甚至说,这种原则一经产生,就是对罗马帝国的致命打击。相反,这种原则即使从那时起就已经产生了,它既不是哲学发现所带来的结果,也不是由于我们的内心接受了不为他们所知的真理。这是因为,社会结构的变迁必然会导致道德的变化。道德的形成、转化和维持都应该归于人类经验之源,因此,道德科学的目的就是要确定上述这些原因。
尽管我们首先要研究所有现实,但这不等于说我们放弃了改良的观念。如果我们的兴趣只停留在思辨层次上,那么这种研究就会不值一文。我们之所以要小心谨慎地把各种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划分开来,并不是因为我们忽略了实践问题。恰恰相反,我们的目的就在于更好地解决实践问题。然而,那些脚踏实地地从事道德科学研究,而无力去勾画理想的人们却往往受到谴责。有人说,这些人只尊重事实,却无法超越事实,他们只会观察现实的状况,而无法为我们提供一种未来的行动准则。我相信,这本书至少可以祛除这种成见,因为我将会阐明科学是如何帮助我们找到我们应该具有的行为方式,如何帮助我们确定我们模糊感受到的理想的。但是,我们只能在观察了现实之后,才能提出这种理想,因为理想是从现实之中提炼出来的。除此之外,还会有其它什么办法吗?即使是那些口若悬河的理想主义者们,也不会有什么其它的办法,因为理想如若不深深地扎根于现实的话,就不过是一纸空文。理想主义者只是用一种好奇心来打量现实,这就是我与他们的根本区别。他们常常满足于自己某种感觉的冲动,某种由衷而发的极端强烈的欲望──这绝对不是事实──接下来,它就会变成一种能让理性俯首帖耳的命令,并且责令我们也要照此行事。
有人还责备我说,我在运用观察法收集事实的过程中,缺少评判这些事实的准则。但是,准则是从事实本身而来的,我届时会说明这个问题。首先,只有科学才能完整地阐明道德健全状态,既然这种状态并没有得到全面实现,它就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理想。再者,社会的演进也会使其达到健全状态的条件发生改变。我们需要迫切解决的实践问题恰恰是,把这种不断翻新的状态看成是受环境影响的各种变化作用。科学通过提供给我们这种状态曾经经历过的变化规律,让我们预测到它的发展过程,以及各种事物所需要的新秩序。如果我们了解到,随着社会规模不断扩大,所有权也在发生变化并呈现出一种集中化趋势,如果社会容量和密度不断增加使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改进它,我们就能够预先估计到它的变化,并借此预先做出准备。最后,通过对规范类型的内在比较(即一种严格的科学考察),我们将会发现后者并不与自身完全一致,它包含着矛盾,即不完善性,当然,我们必须竭力祛除和矫正这些纰漏之处。这就是科学为意志提出的新目标。但是,有人也会指出,科学可以有先见之明,却不可以发号施令。这当然是毋需置疑的问题:科学只能告诉我们生活究竟需要些什么。假如人类希望生命得以延续,我们怎能不发现:通过一种及其简单的操作,我们就可以立刻把科学所确立的规律转变成衡量行为的准则呢?这样,科学必定会变成一门艺术。科学和艺术总是连续不断地互相转换。然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我们是否应该去维持我们的生存。即使对于这个终极问题来说,我想科学也并没有保持缄默。
道德科学没有使我们对现实问题漠不关心和麻木不仁,它使我们学会了怎样小心谨慎地处理现实问题,使我们的内心时刻保持沉稳持重。有人责备说,某些自称为科学的理论是颠覆性的和革命性的,其实这些理论也只不过徒有科学的虚名而已。实际上,他们虽然建构了框架,却从来不去观察,它们所谓的道德并不是一系列必须得到研究的事实,而只是一种思想家们可以任意调换的,老调重谈的法规。人们正在实践的道德被单纯看作是习惯和成见的集合,它只有符合某种先入为主的学说,才被看作是有价值的。然而,这种学说并不是在观察道德事实的过程中推导出来的原则,而只是从外在于它的科学里挪用来的原则,所以,相比于遵循现存道德秩序的学说而言,它不可避免地会与这些道德秩序发生强烈的冲突。相反,我们是不会涉足这些危险的,对我们来说,道德是与整个世界体系密切相关的实在化的事实体系。一个事实不能同时发生两次,即使在它最需要变化的时候。不仅如此,它与其它事实之间也存在着固有联系,它一旦发生变化,其它事实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我们很难预测这一系列反应的最终结果。所以,每当想到诸如此类的种种险情,即使那些胆大的人也得细心从事。总之,最重要的是,倘若所有生活事实,即道德事实不服务于某种目的及其相应的需要的话,它便无法存在下去。所以,只要它没有被否证,它就有权利受到我们的尊重。同样,如果它变得面目全非,我们就应该进行干涉,使它成为我们已经证明的样子。但是,这种干涉是有限制的,我们的目的不在于在当前通行的道德之上或一旁构建一种迥然不同的道德,而是要尽可能地矫正它,或部分地改良它。
有人总想在科学和道德之间架设一条鸿沟,这是一种哗众取宠的做法,它企图凭借每个时代的神秘主义来削弱人类理性力量,当然,在我们的上述论证面前,这种说法很快就会魂飞魄散的。我们要想确定我们与他人的关系,无需采用其它方法,我们只要对我们与物之间的关系做出确定就足够了;方法上的反思,对这两种情况都是适用的。能够把科学和道德调和起来的唯有道德科学,因为道德科学在教会我们去尊重道德实在的同时,也提供给了我们改良道德的方法。
因此,我们相信,本书的研究既没有丧失自信,也没有满怀疑虑,相反,本书的读者会遇到许多与现行观念针锋相对的前提假设。由于我们感觉到和认识到需要去理解我们的行为理由,那么我们就会在道德作为科学研究对象之前,把对道德的反思看成是理所当然的。这样,在再现和解释主要的道德生活事实的过程中,我们所采用的特定模式也就变成了习惯,而无所谓什么科学方法了。这是因为,这种模式没有经过系统建构就偶然地形成了,它只是简简单单、马马虎虎的研究结论,也就是说,它随随便便就产生了出来。倘若我们不能跳出既定的判断,显然就无法找到我们所依据的观点。无论何处,科学都需要彻底的精神自由。我们必须杜绝那些埋藏在我们积习之中的感觉和判断方式,我们必须严格地遵循方法论上的怀疑原则。而且,这种怀疑并不会遇到危险,因为我们所怀疑的并不是道德实在(它是没有问题的),而是乏力和病态的思考所带来的解释。
我们有责任把解释建立在真凭实据的基础上。我们在这里使用各种方法,是想尽可能地使我们的论证更加精确。要想使事实秩序成为一种审慎的科学,光靠缜密的观察、描述和分类是不够的。用笛卡尔的话说,更加困难的是找到它们如何变成科学的角度:在事实中找到某些能够带来精确性的客观要素,可能的话,还要找到测量这些事实的方法。我们正在努力满足所有科学应该具备的条件。人们尤其可以看到,我是怎样通过司法规范体系来考察社会团结的,我是怎样在探讨它的形成原因时,抛开个人判断和主观评价而直接穿透社会结构的某些事实的,它们隐藏至深,足以成为知性的对象和科学的对象。与此同时,我决定采用为我所用的规则,而放弃社会学家们经常采用的方法,他们为了证明自己的理论,乐于随心所欲、杂乱无章地援引对它有利的事实,而根本不考虑那些完全与之相反的事实。我所关注的是建立一套真正的实验,即在方法上进行比较。然而,从根本上说,尽管我采用了各种预防措施,这些尝试还是很不完善的。但无论它有什么样的缺点,我们都觉得有尝试的必要。事实上,这是创造科学的唯一途径:既要大胆尝试,又要求助方法。当然,假如我们缺乏原始数据的话,要想完成这项任务也是不大可能的。但假如我们认为耐心地收集所有数据是创立新科学的主要手段的话,那么我们也只能沉湎于幻想之中。因为只有在我们对科学及其要求已经形成了某种看法,并了解到它是否存在的情况下,我们才能知道我们科学究竟需要些什么。
我们研究的起点,就是要考察个人人格与社会团结的关系问题。为什么个人越变得自主,他就会越来越依赖社会?为什么在个人不断膨胀的同时,他与社会的联系却越加紧密?尽管这两者看似矛盾,但它们亦步亦趋的活动却是不容反驳的事实。这就是我们为自己所设的问题。我似乎觉得,要解决这种非常明显的矛盾现象,就要从社会团结的转型过程着眼,而后者正是伴随着劳动分工的迅速发展而产生的。因此,这就是我们今天研究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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