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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包学雄等著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ISBN9787519470548
出版时间2023-02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95元
货号4401902
上书时间2024-10-17
包学雄
(1964-),男,瑶族,广西贺州市人,200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全国自强模范。2007年获得教授职称,现任广西民族大学三级教授,曾担任三届社会保障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或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方向负责人)。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员,全国3A级学会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广西区残联肢残人协会名誉主席。2005年起任硕士生导师,已指导100余名国内研究生及外国留学生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已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7部。其中专著《民族自治区的养老保险(2006-2020):国民经济学视野》(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广西第十次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瑶族地区农村社会福利研究》(中国致公出版社,2011)被授予“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与“广西第十二次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国际经济非对称相互依存与政策协调》(民族出版社,2013)获“广西第十三次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在残疾人社会保障研究方面,已出版4部专著:《残疾人社会保障与基金管理研究》(中国致公出版社,2011)、《中国残疾人社会福利研究——积极福利视角》(辽宁人民出版社,2015)、《全球视角下的中国与越南残疾人社会保障》(辽宁人民出版社,2017)、《老年人与残疾人社会保障:以两广地区为例》(辽宁人民出版社,2019)。
第一章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融合教育的发展困境及对策分析:以南宁市为例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历史背景
残疾人教育是指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有残疾的人实施的教育。它包括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残疾人教育事业的产生与发展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规律,是世界各国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80年代,融合教育思想在后现代主义思潮与西方民权运动的推动下产生①,随后被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广泛应用于特殊教育,1994年西班牙《萨拉曼卡宣言》和《特殊需要教育行动纲领》正式确立融合教育目标,它提倡“学校应该接纳所有的儿童,而不考虑其身体的、智力的、社会的、情感的、语言的或其他任何条件”。融合教育的倡导者们呼吁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重新组合、融为一体,并倾向于让学生在普通教室而非抽出(pull-out)在普通教室外接受教育与服务。融合教育思想呼吁彻底告别隔离的、等级制教育体系的影响。在此之后融合教育就成为特殊教育重要的话题,也逐渐地成了全国教育的发展目标。在融合教育理念的渗透及影响下,残疾学生得以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打破了“隔离但平等”的双轨制教育体系,改变了主流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让残疾人更好地回归到主流社会中。融合教育思想成为判断残疾人是否获得公平教育权的重要标志。
二、现实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提高,残疾人融合教育已不再是西方国家独有的话语,其在我国正以“随班就读”的形式散发着独特魅力。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随班就读在校生为32.91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为49.41%。①当前,我国残疾人融合教育体系正在形成之中,融合教育的基础虽已基本奠定,但目前主要实施于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相关的研究成果也十分有限。而义务教育阶段是一个人成长成才的关键时期,是提升国民素质、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奠基性工程②。研究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融合教育的发展状况不仅对于完善我国现有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并且还获得了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大力支持。早在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就提到要保障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这也是我国首次将《宪法》中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在普通法律中具体规定。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提到,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伴随着第二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国家加快法制进程建设为契机,1994年我国《残疾人教育条例》颁布。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行政法规,它强调了国家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义务,规定了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接收残疾人入学的基本要求,明确了政府、社会、学校在残疾人受教育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对残疾人入学、就学等制度予以初步规定。《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对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16年,国务院出台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指出,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2017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指出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整体提高。
本书共分为八章,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章至第六章,是理论与实践研究部分,第二部分是第七章至第八章,是案例分析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又可分为两个小部分: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制度研究及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研究。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制度部分包括第一章至第五章。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分包括第六章与第七章。第一章以广西区南宁市为例,分析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的融合教育问题。该章对残疾人融合教育的发展困境及其成因进行了探讨。第二章分别对我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与残疾人灵活就业制度进行了探讨。第三章对残疾人就业援助服务展开了分析,提出了改进残疾人就业援助服务供给的新方案。第四章以南宁市为例,分析了助残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第五章对城镇职工大病统筹基金监管的现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推动垅镇职工大病统筹基金监管模式改革、增强基金监管机构的独立性等政策建议。第六章探讨了社会救助体系“短板”之一的临时救助制度,提出了提高立法层次、树立积极救助理念等政策建议。第七至第八章是案例分析。第七章运用实例,从残疾儿童的成长教育角度,分析了自闭症儿童特殊教育的发展困境。第八章的案例由四个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系列案例构成,该章运用监管理论对养老基金监督管理进行研究,探讨了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提出了新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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