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1214年的圣诞节,英格兰国王约翰在其私人礼拜堂里,欣赏了牧师们唱诵的《基督得胜》曲。他付了一大笔钱给那些牧师,请他们诵唱了此曲。下个月国王结账的时候,领唱这首单旋律圣歌的两位教士,即圣东日的罗伯特(Robert of Saintonge)和圣殿骑士詹姆斯(James the Templar),将因这次唱诵而获得25先令①的报酬,相当于一个星期的薪水。不过,此曲值得花这笔钱。那是一首多声部圣歌,拉丁歌词交错萦绕在一起,由两位技艺娴熟的独唱者与集体合唱的教堂会众交替吟诵,然后汇集起来,形成一首回环往复的胜利颂歌:“基督得胜!基督为王!基督王权永无疆!”② 但是,这首特殊圣歌的主题,并非仅仅在于庆祝圣诞节。由此产生的联想,更加切合约翰王此时的内心所想,因为若是在一位国王面前诵唱,《基督得胜》(此曲与世人所称的“王权颂”③同类)就不啻为一首颂扬无上尊贵与显赫王权的赞美诗了。自查理曼(Charlemagne)时代以来,欧洲各国的王室加冕典礼上都会诵唱这首歌。查理曼大帝可能是整个中世纪伟大的一位君主,在公元800年的圣诞节被时任教皇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Holy Roman Emperor)①。这种做法是随着诺曼人的人侵传到英格兰的,所以约翰王已经在1199年5月登基为英格兰国王的加冕典礼上,以及次年10月他的妻子伊莎贝拉王后(Queen Isabella)加冕时聆听过《基督得胜》曲。在约翰王的整个统治期里,他一直都花钱请人在圣诞节和复活节(Easter)上诵唱这首圣歌。如今,他又一次聆听着僧侣歌手们引吭高歌,祷求众多男女圣徒的祝福:从圣彼得(st。Peter)和圣母马利亚(Cirgin Mary),到圣托马斯·贝克特②和圣埃塞德丽达(St Etheldreda),不一而足。圣埃塞德丽达是7世纪东安格利亚的一位修女,她成功地逃脱了一位好色国王的奸污,用自己的手杖种出了一棵白蜡树。那些训练有素的男歌手齐声合唱,祈祷他们的国王治下四海升平、永享盛世。他们呼唤着虔诚和欢乐。他们祈祷基督赐和平于王国。“献给救世与胜利之上帝所加冕的英格兰国王。”他们唱道。’对于约翰王而言,这是再合适不过的圣诞愿望了,因为他的人生和统治都毫无和平可言。 此时,约翰王正在伍斯特过圣诞节。。这座建有城墙的城市位于英格兰西部边境,自“诺曼征服”时代以来就一直是历任国王最喜欢的驻跸之地。对于此城,约翰王并不陌生。与南面的格洛斯特、西面的赫里福德一样,伍斯特也是一座边境之城;它坐落于英格兰与威尔士之间的沃土之上,其间的广袤乡村郁郁葱葱、绿意盎然,有从坎布里亚山脉奔流而下的瓦伊河与塞汶河浇灌着。这里是文明世界的最西端,因为过了边境地区,就到处都有威尔士人了。这是一个古怪、野蛮和喜欢争吵的民族,时而慷慨、有音乐天赋,时而大胆野蛮;言谈风趣机智,骑马出征、遇敌作战时却凶狠异常;男人都是光着脚打仗,胡子留得长长的,脸上还涂着鲜艳的彩绘。与之为邻的英格兰人既敬重威尔士人,同时也很害怕威尔士人。约翰王的父亲亨利二世于1154年至1189年在位,既与威尔士人打过多场仗,也与威尔士人并肩打过多场仗;他曾声称,威尔士人“极其勇猛与桀骜,哪怕手无寸铁,也会毫不犹豫地与全副武装的敌人作战”。曾到威尔士的人则称,那是一个充斥着怪胎和怪物的地方,比如致命的牡鹿、半猿半犬的怪兽,还有能够捕捉猎物的猪。自约翰王的高曾祖父“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clueror)时代开始,人们就加强了伍斯特的防御,以对付这些怪异的古不列颠人;在金雀花王朝统治了英格兰两代人的时间之后,这里仍然是一座皇家要塞。 除了是安全的避难所,伍斯特之所以会吸引王室来此地庆祝圣诞节,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那座城镇很大,足以举办种种盛会。城中城堡里的房屋在官方文件中统称为“王宫”,可以满足一小队由厨子、仆役、文书、抄写员及工匠组成的人马之所需;这些人,就是王室随从人员的核心。附近那所小修道院里的修士,接近可以为最尊贵的客人提供奢华的住所,其中包括国王、随驾的贵族以及皇室家族的骑士。修士们还可以负责主办一场适合皇室成员出席的派对,只是这项任务完成起来并不轻松:不管是哪一天,国王身边都会围着几十甚至数百位随从食客,更别说是节日了。按照习俗与荣誉所需,国王必须慷慨招待这帮人。应该说,时年47岁的约翰王并没有被手下的臣民公认为一个有荣誉感和慷慨大度的人。 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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