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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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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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出版社应急管理
ISBN9787523704684
出版时间2024-05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69元
货号32109174
上书时间2024-10-1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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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理念方针】
第四条 【企业主体责任】
第五条 【政府领导责任】
第六条 【地方监管责任】
第七条 【国家监察责任】
第八条 【事故责任追究】
第九条 【举报制度】
第十条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 【鼓励科技进步】
第二章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
第十四条 【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 【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二条 【专业机构和人员配备】
第二十三条 【领导带班制度】
第二十四条 【劳动防护与用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安全设备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井工煤矿安全要求】
第二十八条 【露天煤矿安全要求】
第二十九条 【应急救援预案与救护队】
第三十条 【禁止危险方法开采】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组织及能力核定】
第三十二条 【灾害治理】
第三十三条 【专项设计】
第三十四条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双重预防机制】
第三十六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十七条 【配合检查和隐患整改】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
第三章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属地管理】
第四十条 【分级分类监管】
第四十一条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
第四十三条 【监督检查计划】
第四十四条 【监管部门职权】
第四十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及监管】
第四十七条 【失信惩戒】
内容摘要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释义》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针对条例发布实施的背景和意义,各条款涉及的具体现场情况、来源、相关案例进行全面解读。内容包括总则、煤矿安全生产准入、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煤矿安全的地方监管、煤矿安全的国家监察、煤矿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本书的目的在于让矿山从业人员更好的学习和理解《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从而达到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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