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婴幼儿家园共育(微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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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家园共育(微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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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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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爱娟 周苡 俞先茹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

ISBN9787300326344

出版时间2024-06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42元

货号32100564

上书时间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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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汪爱娟,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副教授,主要担任《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婴幼儿心理与发展》《婴幼儿家庭教育与指导》教学工作;2022年主持智慧职教慕课《婴幼儿家庭与指导》制作并上线使用。 
周苡,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讲师,主要担任《婴幼儿手工基础与玩教具制作》《早期教育环境创设》《婴幼儿家庭教育与指导》教学工作;2022年参与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二等奖;2021年获昆明地区学前专业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省技能大赛三等奖;参与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综合实训》教材编写;主持、参与校级课题各1项,校级学科带头人。 
俞先茹,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助教,主要承担《儿童发展心理学》《婴幼儿心理与发展》《婴幼儿家庭教育与指导》等课程教学;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参与编写出版教材《学前教育研究方法》《特殊幼儿心理与教育》。 

目录
第一章 婴幼儿家园共育概述  
第一节 婴幼儿家园共育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婴幼儿家园共育的理论依据  
第二章 0 ~ 1 岁婴儿家园共育  
第一节 0 ~ 6 个月婴儿家园共育  
第二节 7 ~ 12 个月婴儿家园共育  
第三章 1 ~ 2 岁幼儿家园共育  
第一节 13 ~ 18 个月幼儿家园共育  
第二节 19 ~ 24 个月幼儿家园共育  
第四章 2 ~ 3 岁幼儿家园共育  
第一节 25 ~ 30 个月幼儿家园共育 
第二节 31 ~ 36 个月幼儿家园共育  
第五章 0 ~ 3 岁婴幼儿家园共育指导专题 
第一节 新手父母心理调适  
第二节 隔代养育  
第三节 多宝家庭  
第四节 健康管理  
第五节 安全防护  
第六节 托育园“互联网 + 家园共育”  
第七节 特殊需要儿童家园共育 
参考文献  
附录 0~3岁婴幼儿生长发育评估表

内容摘要
本教材基于0~3岁婴幼儿教养是“以家庭为中心的保育与教育”为出发点,推进婴幼儿教育工作者与家长合作沟通,达成家园共育,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本教材从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评估、养育教育要点与建议、家园共育指导方面,向婴幼儿教育工作者和家长提供系统化、科学化、操作性强的教养知识和技能以及家园合作共育的策略,旨在帮助家长和托育服务机构的婴幼儿教育工作者提高婴幼儿保育与教育质量。本教材突出知识点与操作性结合,尊重家庭的多样性,以期更好地满足婴幼儿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实际需求。 

精彩内容
婴幼儿时期是人生的起点,是个体发展最关键的基础阶段,而家长作为贯穿孩子一生的重要他人,在这一阶段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强调,“家庭要有高度的教育学素养,如果没有整个社会首先是家庭的教育学素养,那么不管托育工作者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收不到满意的效果”、“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培养人这一极其细致而复杂的任务。”可见,童年早期的发展有赖于家庭、托幼园所及婴幼儿园等社会文化环境的共同作用,教育工作者要想成功地开展早期教育,必须学会与婴幼儿的家长合作。家园共育应充分考虑原生家庭的情感要素及其与托幼园所教育专业因素的结合,通过形成教育合力来促进婴幼儿的社会化和教育资源的整合。 
一、什么是婴幼儿家园共育? 
婴幼儿家园共育是指家长与托育机构,通过沟通交流、支持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实施婴幼儿的教育与保育,既为婴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也能促进婴幼儿、家长和托育工作者三个群体的共同成长。 
共育的核心是强调家园合作、配合,这里的“育”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即保育与教育,共育的内容既包括婴幼儿身体健康成长的内容,又包括有关婴幼儿早期学习与发展的内容。对于托育机构来说,既需要给予婴幼儿回应性、家园一致性的养育照护,又需要联合家长共同实施早期发展的支持与促进,因此做好家园共育工作尤为关键。 
二、婴幼儿家园共育的意义
(一)家园共育为婴幼儿的全面教育保驾护航
家庭和托幼园所是婴幼儿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是对婴幼儿发展影响最大、最直接的微观环境,也是婴幼儿最早接触的社会文化环境。婴幼儿教育必须从婴幼儿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中所经历的活动、承担的角色及建立的人际关系出发,协调与之有关的社会群体的力量,共同促进婴幼儿的发展。 
婴幼儿的发展主要是整合从两种场所获得的学习经验的结果。家园共育可以使来自两方的学习经验更具一致性、连续性和互补性。一方面,婴幼儿在托幼园所获得的经验在家庭生活中得到巩固和发展;另一方面,婴幼儿在家庭中获得的生活经验能够在托幼园所学习过程中得到运用、扩展和提升。同时,家园共育互动,能够使家长和托育工作者建立密切的伙伴关系,使婴幼儿获得充足的安全感,学到参与社会生活的积极态度。因此,家园共育互动有利于婴幼儿身心全面发展,符合婴幼儿全面发展的需要。 
(二)家园共育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
托幼园所教育与家庭教育各有对方所不能替代的独特优势。托幼园所是专门的保育教育机构,婴幼儿托育工作者是懂得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掌握科学的婴幼儿教育方法的专职教育工作者,他们对孩子的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和有组织的。家庭与婴幼儿之间特殊的血缘关系、亲情关系、经济关系使得家庭教育具有强烈的感染性、长期性和针对性,教育内容复杂丰富,教育方法机动灵活。只有托幼园所和家庭发挥各自的优势,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教育资源的作用,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婴幼儿的全面发展。同时,对于家长和托育工作者自身来说,这也是一个共同成长的过程。 
(三)家园共育有利于促进婴幼儿社会性的发展
人的社会性发展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婴幼儿在社会性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掌握社会经验和社会关系,包括掌握参加社会生活所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善于自我调节,掌握交往技能等。这些内容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轻视其中任何内容都会阻碍婴幼儿身心的和谐发展。通过家园共育,在每一个日常中使具有不同智能结构和个性特征的婴幼儿在生理和心理的成长关键期得到富有个性的、全面健康积极的发展,为其今后的社会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现阶段婴幼儿家园共育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开展家园协同共育面临的困境
1.0~3岁婴幼儿家庭教养模式的制约
目前我国0~3岁婴幼儿教养责任基本由家庭承担,大部分地区0~3岁婴幼儿都散居在家,不少孩子由祖辈等家庭成员照顾。部分父母把教养子女的责任转嫁到祖父母身上,对早期教养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造成责任主体对开展早期教育的协作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强、配合度不高;家庭教育指导对象多元且个体差异性较大;加之婴幼儿居住地分散,入户指导对人力、物力和财力都是巨大的压力,严重制约了家园协同教育的开展。 
2.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认识存在偏差
各种早期教育机构雨后春笋般兴起,各种教育宣传不断冲击着家长的教育观念,希望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已经成了不少家长的共识,家长对早期教育前所未有的重视,一些家长格外重视对孩子的智力开发,认为只要花钱给孩子报早教班,将孩子送去早教中心就是重视早期教育了,其实不然。0~3岁是建立亲子依恋、自我意识发展的关键时期,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托育工作者,对孩子认知、言语、情绪情感和社会性等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孩子在这个阶段学什么、怎么学,离不开家长的科学选择,需要家长与早期教育者协作,这不是简单的购买服务的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共赢的关系。但是要改变家长固有的观念,引导家长科学理性地看待早教、配合开展早教指导也需要不断地努力。 
3.早期教养知识和技能的缺乏
家长与婴幼儿开展有效的互动,比如朗读、讲故事和开展游戏等,有助于促进孩子认知能力的提高及其他潜能的开发。孩子需要的是父母高质量的陪伴,虽然现在家长日益重视对孩子的陪伴,但陪伴的效果因为种种原因并不是很理想。部分家长在教养孩子过程中,缺乏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科学教育意识不强,缺乏与孩子形成良好互动的能力,而这种认知的缺乏会导致婴幼儿的实际需要得不到满足,阻碍他们的认知、情绪情感和社会性的发展,制约早期协同教育中家长主动性的发挥。 
(二)托幼园所家园共育存在的问题
1.家园共育工作浮于表面
在家园共育推进过程中,有的家长仅停留在参加托幼园所的亲子活动,接送间隙沟通孩子在园在家表现情况,有的托育工作者则满足于用模板式言语通报孩子表现、反映表面情况。托育工作者对家长的了解不够全面,缺乏对家长需求的前期摸底了解,沟通内容选择面窄,无法满足家长的实际育儿需求。家园彼此之间缺乏深层次,个性化的沟通与合作,不能全方位、浸入式地参与到婴幼儿的成长中,导致教家园共育工作出现相互割裂、各自为政、不同程度脱节的情况。 
2.家园共育活动不成系统 
家园共育工作需要具体抓手和实际载体,才能务实推进,有效达成看得见、摸得着的目标任务。然而,在家园共育实践操作中,托幼园所对于家园共育活动的设计、安排、推进、检查和总结等尚未完全做到全链条、闭环式的管理。一些家园共育活动随意化、零散化,且缺乏体系、不成系统,不能充分传递信息,更无法有效凝聚合力。除此之外,当前不少家园共育活动并未针对民主型、权威型、高压型、宽容型、放纵型等不同家庭进行分类指导,家访、家长论坛、家长助教、电话沟通、即时工具通信、线上家长会等互动活动也没能做到集中主题主线、切合时间节点、跟随形势发展,无形中影响了家园共育活动的序列化、体系化和可操作性,降低了活动对于家长、托育工作者双方的借鉴意义和实际作用。 
3.家庭园所角色发生错位
在家园合作中,托幼园所认为自己是一切教育活动的主导者,家长只是被动参与,听从分配,导致家长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部分托育工作者认为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是很专业的,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通常作为交流的主动发起者,进行相关育儿信息的单向传输,互动性差,缺少持续跟进,沟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较低。从家长层面来讲,部分家长自认为自身学历高,更了解自己孩子,或是学习了很多育儿知识,经验丰富,甚至超越老师或是可以指导老师,因此在与老师的交流中显得高高在上、很强势。这两种情况就导致在家园共育过程中出现了角色错位,没有很好地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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