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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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洪兵
出版社法律
ISBN9787519790714
出版时间2024-01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105元
货号32104027
上书时间2024-10-1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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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洪兵,男,湖北荆门人,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师从张明楷教授),日本东京都立大学客员准教授(师从前田雅英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刑法解释学研究。2002年以来,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CSSCI刊物120余篇,CLSCI刊物45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29篇;出版《中立行为的帮助》等研究《刑法》总则的专著3部,出版《刑法分则课》、“刑法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系列等研究《刑法》分则的专著10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7项;荣获“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共1O人);6年连续两次(2016年度、2019年度)获得“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作者、高产作者、高引用作者”称号(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共8人)。
目录
目录
第一章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第一节故意杀人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人的始期如何确定?
2.人的终期即死亡标准如何确定?
3.误认尸体为活人加以“杀害”的,能否成立故意杀人罪?
4.如何处理“受虐妇女反杀案”?
5.实施安乐死行为,能否成立故意杀人罪?
6.基于报复动机杀人、奸情杀人的,是否应从重处罚?
7.实践中将杀人后的碎尸行为作为判处死刑根据的做法,是否合理?
8.《刑法》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规定“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是否要求行为人具有杀人故意?
9.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应否对拟制的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
10.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应否对故意杀人未遂承担刑事责任?
11.只要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是否只能成立放火、爆炸等罪,而不能同时成立故意杀人罪?
12.如何处理“相约自杀”案?
13.如何评价“引起他人自杀”的行为,或者说能否将被害人自杀的结果归属于行为人?
14.教唆、帮助自杀的,能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15.将防卫过当认定为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后,还应否适用《刑法》总则有关防卫过当的处罚规定?
16.对杀人预备选择了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法定刑之后,是否不再适用《刑法》总则有关预备犯的处罚规定?
17.能否认为抢劫杀人的,成立抢劫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
18.有关“雇凶者作为犯罪的‘造意者’,应认定为罪行最严重的主犯”的司法解释规定,有无疑问?
第二节过失致人死亡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如何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实行行为?
2.如何处理定性“致特异体质者死亡案”?
3.如何理解《刑法》第233条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能否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5.虐待致人死亡的,能否判处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6.如何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
7.如何区分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致人死亡?
8.在行为人对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的情况下,不能证明行为人是否放任死亡结果发生时,能否认定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9.应否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确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基本法定刑?
第三节故意伤害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为何我国故意伤害罪的入罪门槛并不低,定罪率却特别高?
2.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型故意伤害罪?
3.相互斗殴致人轻伤的,能否成立故意伤害罪?
4.轻微暴力或者一般殴打致人轻伤的,能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5.我国刑事司法应否适当扩大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范围?
6.应否将故意造成他人精神伤害的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7.应否将故意造成他人轻微伤的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8.应否承认和处罚故意伤害未遂?
9.如何处罚故意伤害未遂?
10.轻伤故意致人死亡的,能否成立故意伤害致死?
11.致胎儿伤害的,能否成立故意伤害罪?
12.如何认定故意伤害“致”死?
13.能否认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由故意内容决定的?
14.行为人持杀人故意以特别残忍手段杀人,但只造成了被害人重伤与严重残疾,是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还是故意伤害罪?
15.故意杀人中止但造成了重伤,是成立故意杀人罪中止还是故意伤害罪既遂?
16.如何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17.如何把握本条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8.伤害的承诺是否有效?
19.如何处理所谓“同时伤害”的案件?
20.中途参与实施伤害,不能查明重伤结果由谁的行为引起时,如何处理?
21.《刑法》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致人伤残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是注意规定还是法律拟制?
22.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应否对上述拟制的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
23.将持刀连续刺伤多人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实践做法,是否妥当?
24.如何区分身体与财物?
第四节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本罪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2.何谓“组织”出卖人体器官?
3.能否将“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理解为“组织他人贩卖人体器官”?
4.本罪中的“人体器官”,是否包括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
5.本罪中的“人体器官”,是否包括尸体器官?
6.出卖者(供体)和购买接受人体器官的人(受体),能否成立本罪共犯?
7.《刑法》第234条之一的第1款、第2款之间是否为对立关系?
8.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造成他人(包括供体和受体)伤害、死亡的,如何处理?
9.本罪未规定单位犯罪是否立法有疏漏?
10.本罪的既遂标准是卖出还是摘取人体器官?
11.非法摘取活体器官未造成伤害结果,能否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12.如何理解“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
13.何为“欺骗”他人捐献器官?
14.应否将《刑法》第234条之一的第3款中的“生前未表示同意”表述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
15.《刑法》第234条之一的第3款规定是注意规定还是法律拟制?
第五节过失致人重伤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如何认定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实行行为?
2.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的,能否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3.如何区分过失致人重伤罪与故意致人重伤?
4.出于轻伤故意造成重伤结果的,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5.如何理解“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节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本罪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2.如何理解本罪的几种行为类型?
3.雇用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和高空、井下劳动,成立犯罪是否要求“情节严重”?
4.行为人采用欺骗方法让童工从事危重劳动但不支付报酬的,是否属于“雇用”?
5.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同时强迫劳动的,如何处理?
6.本罪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第七节虐待被监管人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本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什么?
2.何谓“体罚虐待”?
3.检察院、法院的司法警察,能否构成本罪?
4.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的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本罪?
5.对被监管人实施性虐待的,如何处理?
6.本条第2款的规定是注意规定还是法律拟制?
7.适用本条第2款,是否需要情节严重?
8.对于被监管人指使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被监管人(被指使者),应当如何处理?
9.本条第1款后段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的规定,是注意规定还是法律拟制?
第八节虐待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我国刑法为何在故意伤害、杀人罪之外规定虐待罪?
2.雇主虐待保姆的,能否构成本罪?
3.能否认为凡是具有经常性、持续性、反复性的“虐待”行为,就只能成立虐待罪?
4.如何区分本罪与遗弃罪?
5.“虐待”,是否包括精神虐待?
6.本罪是否为继续犯?
7.虐待致人死亡,是否包括被害人自杀?
8.虐待(过失)致人死亡,能否判处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第九节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本罪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2.本罪与虐待罪之间是什么关系?
3.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致其重伤、死亡的,如何处理?
4.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导致其自杀的,如何处理?
5.本罪中的“等”,是等内等,还是等外等?
6.如何理解适用本条第3款的规定?
第十节遗弃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本罪的法益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以及对象限于“家庭成员”吗?
2.我国遗弃罪规定与德、日等域外国家有何差异?
3.在我国,因遗弃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该如何处理?
4.遗弃罪是对生命的危险犯还是对生命、身体的危险犯?
5.遗弃罪是抽象危险犯还是具体危险犯?
6.我国遗弃罪是否包括作为方式?
7.经被害人有效承诺的遗弃行为,是否阻却违法性?
8.如何区分遗弃罪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第二章侵犯性自主权的犯罪
第一节强奸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奸淫幼女型强奸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什么?
2.强行实施口交、肛交的,是强奸还是猥亵?
3.如何区分强奸与猥亵?
4.成立非强制奸淫幼女型强奸罪,是否需要明知对方是幼女?
5.如何认定“明知”对方是幼女?
6.关于强奸罪既遂标准,应否对成年妇女对象采“插入说”而对幼女采“接触说”?
7.何谓“轮奸”及其加重处罚根据?
8.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与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能否成立“二人以上轮奸”?
9.是否应当承认“片面轮奸”?
10.“轮奸”是否有预备、未遂与中止?
11.致使幼女怀孕,是否属于“造成幼女伤害”?
12.“造成幼女伤害”中的幼女,是不满10周岁,还是不满14周岁?
13.认定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是否要求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10周岁的幼女?
14.《刑法》第300条第3款与第259条第2款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是注意规定还是法律拟制?
15.强奸罪是否与抢劫罪一样,是所谓复行为犯?
16.应否承认所谓“婚内强奸”?
17.能否认为《刑法》第236条第1款的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成年妇女,而第2款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
18.作为强奸罪手段的“暴力”“胁迫”“其他手段”与抢劫罪的“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含义是否相同?
19.能否认为强奸罪中的“其他手段”包括欺骗手段?
20.如何处理以强奸的故意实施致人死亡的暴力的案件?
21.女子为摆脱强奸而逃跑失足掉到河里淹死的,是否属于强奸致人死亡?
22.写恐吓信以及企图到宾馆强奸而在咖啡店投迷药的,是成立强奸预备还是未遂?
23.甲合理地认为13周岁的乙已满18周岁,并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其性交的,是否构成犯罪?
24.应否要求强奸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奸淫的目的?
25.出于间接故意的,能否构成强奸罪?
26.如何处理奸淫女精神病患者的案件?
27.如何区分强奸与通奸?
28.如何把握求奸未成与强奸未遂的界限?
29.如何把握利用职权的强奸与基于相互利用的通奸的界限?
30.如何处理与染有淫乱习性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等特殊的奸淫幼女案件?
31.在网络上直播在私密空间的强奸过程,能否成立“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32.“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有无预备、未遂与中止?
33.多次强奸同一名妇女,是否属于“强奸妇女多人”?
34.醉酒的妇女主动要求与男子发生性关系,男子知道妇女处于醉酒状态仍与其性交的,成立强奸罪吗?
3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指出,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有无疑问?
36.能否将导致被害妇女自杀认定为“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37.强奸两名妇女的,应当如何处理?
38.认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是否要求必须强奸既遂?
39.认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是否必须每次均既遂?
第二节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本罪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2.何谓“发生性关系”?
3.本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4.课外补习班教师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能否构成本罪?
5.负有照护职责人员与误以为是少女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是否无罪?
6.成立本罪是否要求违背未成年女性的意志?
7.何谓“情节恶劣”?
8.成立本罪是否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
9.未成年女性主动与负有照护职责的成年男性发生性关系,该成年男性“忍受”的,是否构成本罪?
10.本条第2款的规定是注意规定还是法律拟制?
11.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猥亵少女的,是否构成犯罪?
12.本罪是否有未遂成立的余地?
第三节强制猥亵、侮辱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何谓“猥亵”行为?
2.《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237条的修改,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3.应否区分“侮辱”与“猥亵”?
4.“猥亵”是否包括性交行为?
5.如何理解“猥亵”含义的相对性?
6.妇女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范围是否与男子一样?
7.强制猥亵、侮辱罪是倾向犯吗?
8.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之间是否为对立关系?
9.应否将侵害妇女的性的羞耻心作为本罪的成立条件?
10.能否将强制猥亵致人轻伤认定为“其他恶劣情节”?
11.如何认定“聚众”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
12.捉奸的行为人将配偶情人的衣服当场扒光的,是否构成犯罪?
13.隔着衣服触摸女性胸部、臀部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
14.行为人趁他人熟睡时将精液射在他人身体上的,是否构成犯罪?
15.行为人以胁迫手段迫使他人向自己发送其裸照等淫秽图片的,能否构成本罪?
16.单纯偷拍他人隐私部位、偷看他人裸体的,是否构成犯罪?
17.强制猥亵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如何处理?
18.如何认定“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
19.网络直播私密空间的猥亵过程,是否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侮辱?
20.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的猥亵行为,是否构成加重犯?
21.强制猥亵多人,是同种数罪并罚,还是评价为“有其他恶劣情节”?
第四节猥亵儿童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和奸淫幼女型强奸罪的保护法益是否相同?
2.猥亵儿童罪中的“猥亵”与强制猥亵罪中的“猥亵”含义是否相同?
3.能否认为猥亵儿童罪中的“猥亵”不包括性交行为?
4.“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是否与强制猥亵罪加重情节的规定不相协调?
5.邻家幼女抚摸成年男子的生殖器,成年男子不制止的,是否构成猥亵儿童罪?
6.“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是否包括猥亵未遂?
7.多次实施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
8.应否将“聚众猥亵儿童”限定为多人亲自实施猥亵儿童行为?
9.何谓“造成儿童伤害”?
10.何谓“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11.能否对《刑法》第237条第3款第2项的“情节恶劣”与第4项的“恶劣情节”在程度上作等同解释?
第三章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第一节非法拘禁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刑法》第238条的罪名确定为“非法拘禁罪”,是否准确?
2.阻止他人进入某个场所、强制他人离开某个场所,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3.趁他人熟睡时锁门又在他人醒来前开门的,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4.被拘禁人自伤、自杀、逃跑致死伤的,是否成立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
5.适用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是否以非法拘禁行为本身既遂为前提?
6.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是否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杀人故意?
7.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非法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的,是否仅成立非法拘禁罪?
8.《刑法》第238条第1款后段“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的规定,能否适用于第2、3款?
9.在非法拘禁中故意对被拘禁人实施伤害、杀人、侮辱、强奸等行为,是从一重还是应数罪并罚?
10.行为人绑架他人后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是定绑架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11.为何普遍认为非法拘禁罪是继续犯的典型?
12.超期羁押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第二节绑架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绑架罪的保护法益是什么?
2.绑架罪的实质是什么?
3.绑架罪的构造是什么?
4.利用合法行为,是否也能成立绑架罪?
5.将人质控制在本来的生活场所,是否能构成绑架罪?
6.绑架罪是否为“绑架+勒索”的复行为犯?
7.绑架罪是否以勒索到财物或者实现了不法要求为既遂?
8.恋是否是关心人质安危的第三人?
9.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动机以实力支配他人后才产生勒索财物的意图进而勒索财物的,是否构成绑架罪?
10.诱骗控制精神病人后向其亲属勒索财物的,能否构成绑架罪?
11.扣留岳母以要求妻子早日从娘家返回的,能否构成绑架罪?
12.第三人在他人绑架人质后受邀打勒索财物的电话,能构成绑架共犯吗?
13.当着第三人的面暴力挟持人质勒索财物的,是抢劫还是绑架?
14.有关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从一重处罚的司法解释规定,有无疑问?
15.在《刑法修正案(九)》删除了犯绑架罪致使被害人死亡适用死刑的规定后,对于绑架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如何处理?
16.“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意味着什么?
17.15周岁的人绑架杀人,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如何处理?
18.15周岁的人在绑架他人后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既没有杀人故意,也没有伤害故意的,如何处理?
19.行为人在直接杀害被害人后,谎称被害人在其手上向被害人家属勒索财物的,如何处理?
20.行为人实施绑架行为,因未勒索到财物或者出于其他原因杀害被绑架人,再次掩盖事实勒索赎金的,如何处理?
2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是对立关系吗?
22.绑架并勒索到财物的,是否需要数罪并罚?
23.何谓短缩的二行为犯?
24.何谓主观的超过要素?
25.在以实力控制被害人后,让被害人隐瞒被控制的事实向亲属打电话索要财物的,是否构成绑架罪?
26.对于为了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或者单方面主张的债务,在以实力支配、控制被害人后,以杀伤被害人相威胁的,是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还是绑架罪?
27.行为人为了索取债务而将他人作为人质,所索取的数额明显超出债务数额的,如何处理?
28.“杀害被绑架人”属于何种犯罪类型?
29.绑架后杀人未遂的,如何处理?
30.没有参与绑架的人在他人绑架既遂后参与杀害被绑架人的,是否成立绑架杀人?
31.绑架犯以轻伤的故意造成被绑架人重伤结果的,该如何处理?
32.绑架杀人未遂,仅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结果的,如何处理?
33.绑架杀人预备或中止的,如何处理?
34.“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是否包括未遂的情形?
35.能否将本罪中情节较轻的情形理解为基本规定?
第三节诬告陷害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自我诬告、承诺诬告、诬告虚无人、向外国司法机关告发外国人的,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2.诬告陷害罪的实行行为是否为“捏造+诬告”?
3.写一封诬告信同时诬告陷害多人的,是成立一罪还是同种数罪并罚?
4.诬告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没有责任能力的人犯罪,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5.诬告单位犯罪的,能否成立诬告陷害罪?
6.是否只有司法机关根据告发材料启动追诉程序并限制了被害人人身自由的,才成立诬告陷害罪的既遂?
7.诬告陷害罪是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
8.所告发的事实偶然符合客观事实的,是否成立诬告陷害罪?
9.诬告他人实施了一般违法行为的,能否构成犯罪?
10.诬告他人犯重罪旨在使司法机关追究他人轻罪刑事责任的,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11.本罪能否由间接故意构成?
12.“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是否等同于意图使他人受刑罚处罚?
13.诬告陷害导致他人被错判死刑的,能否成立故意杀人罪?
14.行为人在行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诉活动后,又将真相告诉司法机关的,是否成立诬告陷害罪的中止?
15.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是否要求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诬告陷害?
16.如何区分诬告陷害罪与伪证罪?
17.虚假告发致使犯轻罪的人受重罪的刑事追究、犯一罪的人受数罪的刑事追究,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18.报案时故意夸大犯罪事实的,能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19.陷害他人利用第三人进行告发的,能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20.诬告陷害罪是否可以由不作为构成?
第四节强迫劳动罪
导读
条文
实务疑难问题
1.强迫劳动罪的保护法益是什么?
2.以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如何处理?
3.如何界分剥夺自由与限制自由?
4.强迫劳动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5.强迫他人进行脑力劳动、无偿劳动、非法劳动,是否构成强迫劳动罪?
6.强迫无偿劳动,能否构成抢劫罪?
7.成立强迫劳动罪第244条第2款规定的犯罪,是否必须被招募、运送的人员实际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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