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解读与应用/法律法规新解读
①全新正版,现货速发,7天无理由退换货②天津、成都、无锡、广东等多仓就近发货,订单最迟48小时内发出③无法指定快递④可开电子发票,不清楚的请咨询客服。
¥
17.52
6.3折
¥
28
全新
库存3件
作者编者:成知博|责编:潘环环
出版社中国法制
ISBN9787521634617
出版时间2023-1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28元
货号31924588
上书时间2024-10-1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条【禁止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的原则】
第六条【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
第七条【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招标人】
第九条【招标项目应具备的主要条件】
第十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一条【适用邀请招标的情形】
第十二条【代理招标和自行招标】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及条件】
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范围】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
第十七条【投标邀请书】
第十八条【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的限制】
第二十一条【潜在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踏勘】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的保密义务】
第二十三条【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第二十四条【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二十八条【投标文件的送达】
第二十九条【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第三十条【投标文件对拟分包情况的说明】
第三十一条【联合体投标】
第三十二条【串通投标的禁止】
第三十三条【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与骗取中标的禁止】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四条【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第三十五条【开标参加人】
第三十六条【开标方式】
第三十七条【评标的程序】
第三十八条【评标的保密】
第三十九条【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第四十条【评标】
第四十一条【中标条件】
第四十二条【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禁止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
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的发出】
第四十六条【订立书面合同和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七条【招投标情况的报告】
第四十八条【禁止转包和有条件分包】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责任】
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
第五十一条【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泄露招投标活动有关秘密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串通投标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骗取中标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招标人违规谈判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行为的责任】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中标人违法转包、分包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不按招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责任】
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六十二条【干涉招投标活动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行政监督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六十四条【中标无效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异议或投诉】
第六十六条【不进行招标的项目】
第六十七条【适用除外】
第六十八条【施行日期】
关联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3月2日)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2月4日)
实用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重点法律术语速查表
内容摘要
《招标投标法解读与应用》将重难点法条以【条文解读】形式进行阐释,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并根据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纠纷与难题,以【实务应用】形式,提炼归纳出问题点。
本书专设【案例指引】板块,选取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终审案例,生动地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指导实践更准确、更有力。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