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年后我不认识你(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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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我不认识你(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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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 3.8折 21.8 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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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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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者:郭敬明

出版社湖南文艺

ISBN9787540476090

出版时间2016-07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21.8元

货号3571933

上书时间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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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郭敬明,作家,编剧,导演,国际版权出品人。
《最小说》杂志主编,《文艺风象》《文艺风赏》杂志出品人,长江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中心副总编辑。
“80后”作家群的代表人物,青春文学市场领头人物。
已出版作品:《幻城》《悲伤逆流成河》《1995——2005夏至未至》《愿风裁尘》《怀石逾沙》《守岁白驹》《小时代》系列、《爵迹》系列等。
导演作品:《小时代1》《小时代2:青木时代》《小时代3:刺金时代》《小时代4:灵魂尽头》。

目录
chapter 1  疯狂爆料篇
  我到底有多娘/我到底有多man
  最不堪回首的一段情
  年终算总账
  我们的少年囧事
  最中最×××的人
  你这么××,你家里人知道吗?
  你以为你们姐妹间的小秘密就不【哔——】吗!
chapter 2  不服来战篇
  我,你值得拥有
  作者大战编辑
  他们的审美我永远不懂
  我会告诉你我有这项特殊技能吗?
  那些年我们拍死过地×××
  为了×××,我也是蛮拼的
  因为××,所以人性
chaper 3  短暂性急性精神障碍篇
  那些生命中丢脸而又猥琐的事
  我的阴暗面
  童颜巨星
  生命中丢脸而又猥琐的事(第二弹)
  “我简直忍到爆尿!”
  恋爱中我极品的一面
  ×××你该吃药了!

内容摘要
 《最小说》封面故事大集合——《十年后我不认识你(捂脸)》,内置“疯狂爆料篇”“不服来战篇”和“短暂性急性精神障碍篇”三大部分,二十一个鲜明主题,一百个诙谐小故事。郭敬明领衔落落、笛安、安东尼等联袂“出演”,配上Q版萌神meiyou的四宫格漫画,为你献上一场恣意畅快的爆笑盛宴。你是否曾经偷偷将毛毛虫塞进同桌的铅笔盒,又或是红着
脸递上满是错别字的情书?你是否对你的奇葩室友展开过疯狂吐槽,又或是对自己做过的无节操糗事羞于启齿?在这里,每个存在于生命的美好时刻都被珍藏、记录。

精彩内容
 请大家欢迎大王我来压轴陈词。
作为讨论“娘”这个话题的主力军,(……)我觉得我其实一点都没有发言权。因为在我的人生里面,除了长了一张小SHOU脸,留了一头小SHOU刘海,脸上是白嫩的小SHOU肌肤,瘦弱的小SHOU身材,穿着
fashion的小SHOU衣服,并且经常说一些小SHOU的撒娇对白之外……我真的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被人说是娘了。(……)所以,面对这个题,我陷入了沉思,绞尽脑汁之后,回忆了一下我生活中几个比较娘的地方,给大家作为参考,以及茶余饭后的笑料。如果被(消音)了,那就证明,我的生活已经不适合年轻人观赏了……此为题外话。
首先,对于我这张脸,我承认我的做法是稍微娘了一些。我每天早上晚上,需要往脸上涂抹的东西超过了十三样,而且还不包括白天喝的抗氧化萃取液和各种胶原蛋白饮料和维生素药片……每当我对着镜子里贴着面膜的自己,或者像一个疯狂的科学家一样倒腾着瓶瓶罐罐的时候,我都会觉得:这也太man了吧!
其次,我害怕打雷。这个话题已经被无数次提起,我也就不想多说了。但是,无论这样的情况发生多少次,每当天上雷声一响,我就娇弱地捂住耳朵开始撒娇的场景,总是能震撼在场的所有人,并且当雷声持续达到高潮的时候,我脸色苍白扶住胸口去厕所里呕吐的背影,都会让人觉得:我操!男人痛苦的样子实在太爷们儿了!
再次,我的鞋子裤子,衣服的干净程度已经到达了变态的地步。之前的我,总是无数次地将自己脚上的鞋子,摆到小西、阿敏他们的鞋子边上,然后一
边摇头一边痛心疾首地“啧啧啧啧啧”……就算他们买了新鞋,我也敢走过去摆在一起,然后说:“你们总算穿了双干净的鞋子。”至于痕痕袖口上不小心滴到的菜汤,阿亮黑色风衣上的黄色头发,我总是觉得,人还是少看些“脏东西”比较好,眼不见为净……至于现在,我已经发展到了走到小西旁边,抬起脚,看看我的白色鞋底,再对比下小西的鞋面,然后一边摇头一边痛心疾首地“啧啧啧啧”……我觉得,自己真的是越来越man了,这样爷们儿的自己,让我觉得好心痛,我应该是一个美形的纤细美少年才对呀!
最后,如果我戴着帽子墨镜,或者穿着粉红色的衬衣和毛衣,(……)或者戴着有辫子的毛线帽子。或者长手套……出现在餐厅或者一些公共场合的时候。
店员们的对话总是会以“这位小姐您要点些什么”开
始,然后在我摘了帽子或者墨镜之后,对话就变成了“啊……郭先生,您需要点什么….。”唉,我也受不了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爷们儿了,摘了墨镜他们就能立刻分辨出男女,真是好讨厌的…(揉手绢)思绪一发不可收拾,我决定不再想下去了,越想越觉得自己太过man。实在受不了了呀……要说我到底有多man,除了幼儿园玩捉迷藏躲在男厕所,小学买泳装的时候被营业员阿姨告知泳裤专柜在对面,中学搂着女性好友的时候被教导主任当作早恋叫住训话,大学潜入男生寝室从来没有被认出来过……之外,我觉得我还是蛮有女人味的啦。(谁
信!)关千我会man这点,还要追溯其历史原因。因为爱打架,小时候大多数时间都和男孩子玩在一起。总觉得比起女生。还是做男生要更有优势一些。力气大,不用留头发(女生打架总爱相互扯头发,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皮更厚,也不需要参与到颇有技术难度的踢毽子和跳皮筋这样的运动中去(我连续踢毽子的最高纪录是三个……)。况且对热爱游泳的我来说,长头发下了水那就是阻力,所以我长年留着菲尔普斯头,或者也可以说是贝克汉姆曾经留过的发型,极
其地时尚。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大学二年级才被我妈扭转过来(她从小学五年级就开始扭我)。但也因此,每次遇到需要出示学生证的场合,我总会被人幽幽地问上一句:“这是你表哥吧?”(喂!旁边有写着“性别:女”!)不过说到底那都是些往事。在我留长了头发,清光了衣柜里所有中性风格的衣服.除了那些历史,关于我“man”的传说也就再也没有什么证据留下了.现在的我,除了常常会穿反外套出门.除了领子习惯性翻一边忘记另外一边,除了永远和“细心”这个词无缘,除了觉得三天不洗头也没什么关系,除了夏天会只穿内衣在家里打滚……应该没有什么man的地方了吧=v=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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