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利益犯罪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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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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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强著
出版社法律
ISBN9787519746728
出版时间2020-05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69元
货号30938209
上书时间2024-10-1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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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强,男,1981年出生,陕西人。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在《清华法学》《法学》《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学评论》等发表论文若干。2011年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
目录
目录
导论
一、问题意识
二、研究现状
三、方法论立场与研究视角
四、结构安排
第一章财产犯罪法律规定的比较分析
——以日本、德国、我国刑法为对象
一、行为对象与保护法益
(一)财产犯罪的行为对象
(二)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
二、夺取型财产犯罪的行为方式
(一)日本财产犯罪中的占有
(二)德国财产犯罪中的占有
(三)我国财产犯罪中的占有
(四)总结
三、主观目的要素
(一)《日本刑法》关于财产犯罪主观目的要素的规定
(二)《德国刑法》关于财产犯罪主观目的要素的规定
(三)我国《刑法》关于财产犯罪主观目的要素的规定
(四)总结
四、财产损害要素
(一)《日本刑法》关于财产损害要素的规定
(二)《德国刑法》关于财产损害要素的规定
(三)我国《刑法》关于财产损害要素的规定
(四)总结
五、结论
第二章财产犯罪中财产性利益的界定
一、问题的提出
二、财产性利益是财产犯罪的行为对象
(一)财产犯罪行为对象的立法例
(二)“财物”包括财产性利益
三、财产性利益的外延
(一)财产性利益的一般判定标准
(二)财产性利益外延界定的具体问题
四、结论
第三章财产犯罪中作为规范性支配的占有
——以日本的判例与学说为中心
一、问题的提出
二、事实性支配的有无
(一)具有完全排他性支配的领域
(二)具有部分排他性支配的领域
(三)不具有排他性支配的领域
(四)死者的占有问题
三、事实性支配的归属
(一)上下主从关系中占有的归属
(二)包装物占有的归属
四、占有的本质:规范性支配
第四章财产性利益的占有的内涵
一、概说
二、财产性利益的“所有”与“占有”同一
(一)存在于被害人与不特定人之间的财产性利益
(二)存在于被害人与行为人之间的财产性利益
(三)存在于被害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财产性利益
三、财产性利益的“所有”与“占有”分离
(一)以存入自己名义的账户的方式保管被委托的金钱
(二)行为人拥有处分他人名义的存款的权限和地位
(三)错误汇款
(四)总结
第五章财产权利凭证与财产性利益的占有
一、财产权利凭证概述
二、金券及类似凭证
三、彩票
(一)彩票的法律性质
(二)彩票的法益关系分析
(三)具体问题的研讨
四、票据
五、存折(存单)
六、第三方电子支付账户
七、借据(借条与欠条)
(一)借据的法律性质
(二)具体问题的研讨
结论
一、本书的主要观点
二、本书可能的创新
三、本书的不足
后记
内容摘要
我国财产犯罪的行为对象包括了无形无体的财产性利益。我国现行刑法分则在财产犯罪的章节名称中对财产犯罪对象的描述是“财产”,而在该章规定各个犯罪的具体条文中,则将之描述为“财物”。显然,“财产”的外延要广于“财物”,前者包括了财产性利益。但实际上,“财物”和“财产”是含义完全相同的表述。因此,财产性利益就被规定为我国所有财产犯罪的行为对象。这是一个刑法的基本却又难以论证的理论问题。本书从多个角度解决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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