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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教义(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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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亚刚

出版社北京大学

ISBN9787301314821

出版时间2020-09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96元

货号30977129

上书时间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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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林亚刚,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已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余篇。

目录
第一编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

00(上)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00一、  故意杀人罪
00(一)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法益
00(二) 对象、行为、违法性阻却、既遂
00(三)自杀与故意杀人罪的关联
00(四) 不作为与故意杀人罪的关联
00(五) 安乐死与故意杀人罪的关联
0(六) 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关联
0(七) 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的其他犯罪行为
0(八) 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0二、 故意伤害罪
0(一) 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行为、加重结果、主观、违法性阻却
0(三)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关联
0(四) 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关联
0(五) 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的其他犯罪
0(六) 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0三、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0(一)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违法性阻却、“人体器官”、行为
0(三)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犯罪形态
0(四) 《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关联
0(五) 《刑法》第234条之一第3款与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的关联
0(六)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刑事责任

0四、  强奸罪
0(一)  强奸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对象、行为、结果、主体
0(三) 强奸的故意
0(四)  强奸罪的特殊问题
0(五)  本罪既遂与未遂
0(六)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强制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的关联
0(七)  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0五、  绑架罪
0(一)  绑架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对象、行为、结果、故意
0(三)  罪数、完成形态、共犯
0(四)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等其他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犯罪的关联
0(五)  绑架罪的刑事责任

0六、  拐卖妇女、儿童罪
0(一)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对象、行为、主观
0
(三)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的关联
0(四)  共同犯罪
0(五)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事责任

0七、  诬告陷害罪
0(一)  诬告陷害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对象、行为、结果、罪过
0(三)  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关联
0(四)  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关联
0(五)  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0八、  强迫劳动罪
0(一)  强迫劳动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强迫劳动、对象、行为
0(三)  强迫劳动罪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关联
0(四)  强迫劳动罪与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关联
0
(五)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关联
0(六)  强迫劳动罪的刑事责任

0九、  非法侵入住宅罪
0(一)  非法侵入住宅罪概念和法益
0(二)  对象、违法阻却、行为、主观
0(三)  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法搜查罪的关联
0(四)  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的刑事责任

0十、  侮辱罪、诽谤罪
0(一)  侮辱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违法性阻却、行为、结果
0(三)  强制侮辱妇女罪、强制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关联
0(四)  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关联
0(五)  侮辱罪、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0十一、  刑讯逼供罪
0(一)  刑讯逼供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对象、主体、行为、主观
0(三)  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罪的关联
0
(四)  我国《刑法》第247条“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的理解
0(五)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的刑事责任

0十二、  虐待被监管人罪
0(一)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对象、行为、违法性阻却、主体
0(三)  虐待被监管人罪与其他侵犯人身犯罪的关联
0(四)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刑事责任

0十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0(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对象、行为、主体、违法性阻却
0(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关联
0
(四)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通信自由罪与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关联
0(五)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

0十四、  重婚罪
0(一)  重婚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行为、主观、责任阻却
0(三)  重婚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关联
0(四)  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关联
0(五)  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0十五、  虐待罪
0(一)  虐待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对象、主体、行为、结果
0(三)  虐待罪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关联
0(四) 虐待罪的刑事责任

0十六、  遗弃罪
0(一)  遗弃罪的概念和法益
0(二)  “抚养义务”、对象、行为、主体、结果、罪过
0(三)  遗弃罪的刑事责任

(下) 侵犯财产罪
一、  抢劫罪
(一)  抢劫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对象、行为、结果
(三)  转化型抢劫罪
(四)  抢劫罪与其他相似犯罪的关联
(五)  抢劫罪的形态
(六)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关联性
(七)  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二、  盗窃罪
(一)  盗窃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对象、行为、故意
(三)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
(四) 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联
(五)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与盗窃罪的关联
(六)  盗窃数额的计算
(七)  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三、  诈骗罪
(一)  诈骗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对象、行为、故意、既遂
(三)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关联
(四)  三角诈骗与诈骗罪的关联
(五)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联
(六)  诈骗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关联
(七) 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四、  集资诈骗罪
(一)  集资诈骗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非法集资”、行为、故意
(三)  本罪与他罪的关联
(四) 集资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五、 贷款诈骗罪
(一) 贷款诈骗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行为、主体、故意
(三)  票据诈骗罪
(四)  金融凭证诈骗罪
(五)  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六、  信用证诈骗罪
(一)  信用证诈骗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信用证范围、行为、主体、犯罪形态
(三)  信用证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七、 信用卡诈骗罪
(一) 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行为、争议问题
(三) 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八、 有价证券诈骗罪
(一)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有价证券、行为
(三)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九、 保险诈骗罪
(一) 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行为及主体、形态、共犯
(三) 保险诈骗罪与我国《刑法》第183条的关联
(四)  保险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十、 合同诈骗罪
(一)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合同、对象、行为、非法占有目的
(三)  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犯罪的关联
(四)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合同纠纷的界限
(五)  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十一、  抢夺罪
(一)  抢夺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对象、行为、故意
(三) 抢夺罪既遂与未遂
(四)  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五)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联
(六)  抢夺罪与聚众哄抢罪的关联
(七)  抢夺罪的刑事责任

十二、  侵占罪
(一)  侵占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对象、行为、违法性阻却、故意
(三)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联
(四)  其他犯罪(如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后,占有死者财物的行为定性
(五)  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十三、  职务侵占罪
(一)  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对象、行为、既遂、主体
(三) 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十四、  挪用资金罪
(一)  挪用资金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行为、主体
(三)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及贪污罪的关联
(四)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关联
(五)  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

十五、  敲诈勒索罪
(一)  敲诈勒索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对象、行为、既遂、故意
(三)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关联
(四)  敲诈勒索罪与维权的关联
(五)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关联
(六)  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关联
(七)  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

十六、  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对象、行为、违法性阻却
(三)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其他故意破坏犯罪的关联
(四)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

十七、  破坏生产经营罪
(一)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对象、行为、责任阻却
(三) 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关联
(四)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刑事责任

十八、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概念和法益
(二) 对象、行为、违法阻却

(三)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与强迫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关联
(四)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第二编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

内容摘要
《刑法学教义(分论)》是《刑法学教义(总论)》的后续之作。全书共分为三编:第一编为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分为侵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害财产罪;第二编为侵害社会法益的犯罪,分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三编为侵害国家法益的犯罪,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虽然在编章排列上与我国刑法典有所区别,但在具体罪名研究上,除金融诈骗罪安排在侵害财产罪外,均按照刑法典的条文顺序编排。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没有采用传统刑法教科书的范式和体例,也没有研究刑法典中的所有罪名,而是选取了约一百余个常见、多发的罪名为本书研究的重点。同时,本书将与该罪关联的罪名也予以重点讨论,尝试厘清罪与罪之间的关联关系,为罪名的选择适用提供参考意见。当然,本书仍然遵循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方法,没有特别追求各罪在研究体系上的一致性,对各罪犯罪构成中争议不大的内容,不再特别阐述。本书适合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司法实务人员用作扩展知识的教科书或辅助读物.

主编推荐
本书选取了约一百余个常见、多发的罪名为本书研究的重点。同时,本书将与该罪关联的罪名也予以重点讨论,尝试厘清罪与罪之间的关联关系,为罪名的选择适用提供参考意见。当然,本书仍然遵循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方法,没有特别追求各罪在研究体系上的一致性,对各罪犯罪构成中争议不大的内容,不再特别阐述。本书适合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司法实务人员用作扩展知识的教科书或辅助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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