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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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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弗朗索瓦·基佐

出版社中国画报

ISBN9787514620634

出版时间2022-03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68元

货号31401812

上书时间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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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弗朗索瓦·基佐:法国著名的政治家和历史学家。主要从事历史研究和教学,著有《欧洲代议制起源史》《法国史概论》《有关英国革命回忆录集》《英王查理一世、查理二世在位时期英国革命史》和《法国文明史》等。
译者:杨燕萍: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语语言文化学院,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讲师,曾译有《有毒的话语》。

目录
第一讲 何为文明
第二讲 古罗马文明在近代欧洲的遗珠—市政体系
第三讲 欧洲是各种社会制度和体系的试验场
第四讲 封建制度的功与过
第五讲 教会与世俗权力
第六讲 教会与人民群众
第七讲 市镇文明
第八讲 宗教战争
第九讲 不简单的君主制
第十讲 欧洲文明的内部协调
第十一讲 十五世纪欧洲的新面相
第十二讲 十七世纪的欧洲改革
第十三讲 英国革命
第十四讲 法国在欧洲文明进程中的角色

内容摘要
文明是岁月在黑夜里的灯塔,它将各个时代联系在了一起。
本书根据1828年基佐于巴黎大学的授课讲义编译而成,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回溯了欧洲文明的进程。全书共十四讲,讲述了从罗马帝国的覆灭开始,一直到19世纪欧洲历史的发展。
在书中,作者回顾了构成欧洲近代社会的主要元素,比如:封建贵族、教会、市镇和王权。他研究了这些元素或是相继发生,或是同时进行的发展过程以及这些元素在历史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变体。他探寻了在诸如宗教战争、16世纪宗教革命和17世纪英国革命这类改变了世界面貌的大事件中,各个元素带来的影响。
同时,作为各种社会制度和体系的试验场,欧洲也经历了与各种外来文明的融合,实现了进步与发展,进一步唤醒了人的意识,最终形成了现代欧洲文明的雏形。

主编推荐
◎从罗马帝国的覆灭到法国大革命,一场跨越1300年的历史文化之旅◎从黑暗时代走向光明,什么才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发展的标志?◎从社会的角度讲述人类文明的发展,欧洲何以成为各种社会制度和体系的试验场◎法国史学奠基人、法国首相基佐为你讲述欧洲文明的近现代起源◎全彩四色印刷,71幅油画全方面还原时代氛围感我认为“文明”这个词首先应该涵括进步和发展这一事实。进步和发展唤醒了行进中的人的意识,促使人类去改变现状而不是更换居住地,扩大并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在我看来,进步和发展是文明这个词所包含的最根本的含义。——弗朗索瓦·基佐

精彩内容
第四讲封建制度我们已经研究过了在罗马帝国衰落后,欧洲在现代社会的第一个时期,也就是野蛮时期时的状态。我们已经知道在这个时期接近尾声的时候,在十世纪初的时候,第一个发展起来并占领了欧洲社会的制度体系是封建制度,它诞生于野蛮之中。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就是封建制度。
我觉得没有必要再次强调我们关注的不是这些事件的故事情节。关于封建制度的命运我也没有什么好讲的。我们要关注的是文明的历史,这才是我们扒开外皮要去寻找的那个广泛的、被隐藏的事实。
因此,所有的大事件、重要的社会现象以及社会走过的不同阶段都不是我们观察的重点,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它们与文明的发展之间的关系。我们要去探究它们凭什么屈服于或打败了文明,它们为文明带去了什么,它们又回避了文明的哪些影响。我们要从这个角度去观察封建制度。
在这门课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确定了文明的定义和它的元素,我们知道了文明既存在于人自身的、个人的、人类的发展当中,也存在于社会的、有形的环境的发展中。每当我们在面对一个事件、一种制度、一种世界所处在的广泛的状态时,我们就要问问:文明是如何促进或阻碍了人类的发展?文明是如何促进或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首先要明白,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肯定会碰到道德哲学中的一些经典问题。如果我们想要了解一个事件、一个制度是如何为人类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我们就需要知道什么是人类和社会真正的发展,哪一些发展是迷惑人的、不合理的,带来了破坏而不是完善,导致了倒退而不是进步。
我们不能去逃避这个问题。如果我们不去直面它,我们就只能肢解掉、削减掉我们的想法和事实本身。但是,世界现在所处的境况要求我们一定要接受哲学和历史这种不可规避的联合,因为这可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之一,甚至可能是这个时代的主要特点。我们应该同时考虑、同时调动起科学与现实,理论与实际、法规与事实。不过直到现在,这两者都还是独立存在的;这个世界已经习惯了看着它们走在不同的道路上,互不了解,互不相见。当学说、思想想要融入到事件当中,去影响世界时,它们只能借由狂热崇拜的形式和力量去达成这个目标。一直到这里,对人类社会的统治和对一切人类事务的领导都还是被两种势力所切割:一种是信徒,是对一般理念和观点学说有所了解的人,是狂热分子;另一种则是对理性原则一窍不通的人,是被环境所支配的人,这些人在十七世纪也被称作贵族、放纵之人。这种情况在今天已经不复存在了,不管是狂热分子还是放纵之人,他们都不再是社会上的主流。现在,如果想要支配和管理别人,想要在众人之中占据统治地位,需要同时了解和知道一般理念与环境背景,需要同时考虑理论与事实,需要尊重真理与需求,需要远离狂热分子的盲目与放纵者的傲慢。是社会环境的改善和人类的精神发展把我们带到了这一步:一方面,人类的精神思想得到了解放和提升,能够更好地理解一切事物,以不同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把所有的东西组合到一起;另一方面,社会得到了完善,更加接近真理,事实也能够更加靠近原理,虽仍有极大的不足,但也不至于在做比较时让人心生气馁和厌恶。我会顺应我们这个时代的潮流、习惯和需求,先讲一讲外部环境,然后再讲一讲各类思想理论,从事实陈述过渡到学说问题。也许目前人类所处的这种精神状态为我选择这种论述方法又多添了一个理由。从不久前开始,人们公然地表现出了一种对于事实,对于实际的一面,对于人类事务中积极面的喜爱,甚至是偏爱。我们曾经因为一般理念和理论的专制而感到痛苦,这种专制曾经在某些方面让我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从而招致了我们对它的不信任。因此,人们开始更倾向于去参照事实、特殊环境和理论的具体实践。这是一种新的进步,是迈向真理的一大步。只要我们不被这种偏好吞没,不被它牵着鼻子走;只要我们没有忘记唯独真理可以支配这个世界,而事实的价值在于将真理表达出来并逐步靠近真理;只要我们记得所有真正的伟大和繁盛的生命力都来源于思考,就可以了。欧洲文明就是这样的,它从来不缺乏伟大的思想,它总是充满了各种的想法。在法国社会当中,人类精神思想的力量非常强大,可能要比其他地方的更强大。法国不应该丢失它的这种优势,它不应该陷入这种有点低级、有点物质的精神思想状态,那不是它的特点。法国至少应该要保持智慧和观点学说从古至今在它的社会上保有的位置。
所以,我们不会逃避哲学和一般性问题,我们也不会刻意找这类问题。不过当我们被带到这些问题面前时,我们会毫不犹豫地、淡定地去处理它们。在研究封建制度和欧洲文明史之间的关系时,这样的机会可不止一次。
在十世纪的时候,封建制度是必要的,而唯一可能存在的社会状态,就是普遍地去建立封建制度。野蛮在哪儿止步,封建制度就在哪儿开始成形。在刚开始的时候,人类只带去了混乱,所有的统一,所有一般性的文明全都消失不见;社会从各个方面开始瓦解,一些小型的、模糊的、独立的、不协调的社会被逐步建立起来。当时的人们认为一切即将瓦解,世界将全面进入无秩序的状态。你们去看看那个时候的诗人或是作家写的东西,他们都认为世界末日要来了。这个时候封建社会出现了,它既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存在于之前那个社会里的所有元素都重新进入到了这个新社会当中,所有事物都采用了新社会的组织形式,哪怕是那些对这个新制度感到非常陌生的元素,教会、市镇、王权,都不得不调整自己以便去适应它。教会变成了封建君主和封臣,市镇有了封地领主和封臣,王权隐藏在封建君主的背后。这时候所有东西都能以封地的形式被授予给他人,不仅仅是土地,还有某些权利,比如森林砍伐权和捕鱼权。教会用封地来发放酬金、洗礼的费用以及妇女的安产感谢礼。人们还会用封地来分发钱财和用水。社会上所有的一般性元素也都进入到了封建制度这个框架当中,一些最微小的细节以及公共生活中最细枝末节的地方都变成了封建制度的一部分。
看到封建制度的形式控制了一切,我们可能会在第一时间认为封建主义根本的、最重要的理论也在各地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么想可就大错特错了。各个机构组织以及各种与封建制度相异的社会元素虽然采用了封建制度的形式,但却没有丢掉它们的本质和它们自己的理论。封建教会仍然受到神权思想的控制。为了推广神权思想,教会联合了王权、教皇、人民,持续不断地在尝试推翻封建制度,虽然它自己本身就带着封建制度的印记。王权和市镇也一样:王权中带有君主制的思想,民主思想继续在市镇占据着主导地位。虽然自身带有封建主义的色彩,但欧洲社会中的各个元素一直在努力摆脱这种与它们真实的本性不相符的形式,极力寻找一种与它们自己的理论和需求相配的形式。
在了解完封建制度的普遍性以后,注意不要由此对封建主义的普遍性作任何结论,也不要不加区分地就去研究封建主义。为了能够更好地了解这个制度,梳理和评判它在现代文明中的作用,我们要注意形式和理论的协调,要按照人在封建制度中的不同等级来研究它。这才是封建主义的精髓所在,我们的研究也将从这里开始。
我之前说精神思想方面的问题很重要,切不可遗漏。其实还有另一种完全相反的观察顺序,我们常常遗忘了它。我想说的是社会的物质条件,是新的事实、变革以及新的社会状态给人类生存和生活中带来的物质变化。我们有时候都没有意识到,也不太会经常问自己,世界上发生的这些重大事件给人类的物质环境以及人类关系的物质面带来了哪些改变。但这些改变所带来的影响比我们想象中的更大。有谁还不知道我们花费了大量的力气去研究气候的影响?孟德斯鸠也认为气候非常重要。如果我们只考虑到气候对人产生的直接影响,那么它的影响范围可能还没有那么广,对它的评估也会比较困难或者模糊。但如果我们去考量气候产生的间接影响;比如在一个炎热的国家里,人们都是露天而居;而在寒冷的国家里,人们则闭门不出;在这两个国家里生活的人饮食习惯也完全不一样。这些事实都非常重要,它们表明了物质生活的小小改变,就能对文明造成极大的影响。所有重大的改革都会给社会带来这种的改变,我们对此要多加重视。
封建制度的建立也带来了一种变化,其重要性不可忽视。它改变了人口在领土上的分布。之前,封建地主和君王们比较习惯跟很多人群居在一起,或是定居在市镇里,或是以帮派的形态在各地流浪。封建制度建立以后,这些人便开始独自居住在自己的住所当中,跟其他人保持很远的距离。你们应该能隐约看见这种变化给文明的进程及其特点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社会优势和对社会的统治突然从市镇转移到了乡下,个人财产从此优先于公共财产,个人生活也从此优先于公共生活。这就是封建社会带来的第一种影响,一种完全物质上的影响。我们越是深入研究,就会有越多的影响展露在我们眼前。
让我们来研究一下这个社会本身吧,看看它在文明史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先来看看封建主义最简单的、最原始的、最根本的元素。仔细地观察一下一个在自己的封地上生活的人,看看以他为中心形成的小社会是什么样的,这个小社会又会对组成它的元素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一个人在一片地势高的、孤立的区域定居了下来,他会注意维护这片区域的安全和强大,并在这里建立起他的邸宅。他都跟谁一起在这儿生活呢?和他的妻儿,可能还会有一些没有能够成为封建地主的自由人,这些人依附于他,并继续与他生活在一起。这是邸宅内部的情况。在它的周围,它的脚下,聚集了一小部分移民和奴隶,他们耕种着这位封地主的土地;宗教在这群地位较低的人群之中建立起了教堂,并把教士带到了这个群体当中。通常来说,在封建制度的前期,教士既是管理封建主邸宅小教堂的神甫,也是管理村庄教堂的神甫。不过在某一天,这两种角色被分开了,村庄有了它自己的神甫,神甫居住在教堂的旁边。这就是最基本的封建社会,或者说是组成了封建制度的小分子。我们首先要研究的也是它,而且有两个问题要回答:我们从其中可以得出关于人的发展以及社会发展的哪些信息?
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去我刚才提到过的那个小社会中寻找答案,而且这个答案是可信的,因为这个小社会就是封建社会的真实概貌和典型。封建地主、在封建地主的领土上生活的人以及教士,这就是封建制度。我把王权和市镇这两个独立于它们的异类元素拿掉了。
我们再继续观察这个小社会,第一件让我感到惊讶的事情就是在封建地主自己以及他周围的人的眼中,他非常重要。在野蛮生活中,占据主流的是个人的感受和个人的自由,然而在封建制度中却是另一种情况:主人、一家之主以及封建地主非常受重视,如此一来就产生了一种优越。这种优越很特别,跟其他文明中的优越不一样。我给你们举个例子。以古代的贵族制度为例,比如一个罗马贵族,跟封建地主一样,他是一家之主、主人和上层人员;他信教,是家中的教皇。但是,这种宗教上的重要性源自外界,而并非完全来自于他个人本身;他从上苍那儿获得了这种重要性,他是上帝委派的代表,他要向世人阐释相关的宗教信仰。这个罗马贵族还是一个联合会的成员,会里的成员们都住在同一个地方,相当于他是元老院的成员。这又是外界,是他所属的联合会给他增添的一种重要性。这种重要性是别人给的,是他向别人借来的。古代贵族的重要性带有宗教性和政治性,它通常依附于一个职位或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而封建地主的重要性则完全是个人的,他没有从别人那里获得任何东西,他掌握的所有的权利和势力都来自于他一个人。他不是教会的行政管理人员,也不是元老院的成员;他的重要性源于他这个人,源于他本身,源于他自己。这种情况下,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的人自己该受到多大的影响啊!他的灵魂深处该生出怎样的自豪和骄傲,或者说是蛮横无理!没有在他之上、比他级别更高的人,他代表的就是他自己,在他周围,没有跟他同级的人,没有一部有力的公法可以约束他,没有任何外部元素可以影响他的意愿,能够阻碍他的只有他自己能力的大小和危机的出现。以上就是这种优越所造成的人类心理状态的特点。
这种情况还造成了另一种同样严峻的后果,它很少被人注意到,我想说的是封建家庭意识的特点。
让我们来看一眼各式各样的家庭体系。首先来看一下族长制的家庭,我们可以在《圣经》和西方的建筑中看到它的模型。这样的家庭人口众多,相当于一个部落。一家之长,也就是族长,与他的孩子和近亲生活在一起;几代人都围绕在他身边,这些人既是他的亲人,也是他的仆人。这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有着共同的利益,做着相同的事,过着同样的生活。这不就是亚伯拉罕、阿拉伯族长和部落头领的情况吗?他们的生活场景就是对这种族长制生活的重现。
另一种家庭体系是氏族部落,我们在苏格兰、冰岛以及大部分的欧洲地区可以找这种小型社会的模型。它不再是族长制家庭,在这里,首领的地位跟其他人的非常不一样。首领过着跟别人不一样生活,他游手好闲、好战尚武;其他人都得服侍他,替他耕种土地。但是,他们的族源是相同的,他们拥有同样的姓氏,相互之间是亲属关系,遵循着同样的老传统,分享着共同的记忆;成员之间的深厚感情在他们中间建立起了某种心灵上的联系和某种平等。
这是历史上出现过的两种主要的家庭社会类型。那我问问你们,它们是封建家庭体系吗?当然不是。乍一看,封建家庭体系跟氏族部落有点联系,但实际上它们的差别却要大得多。在封建家庭体系中,围绕在封建地主身边的人都是陌生人,他们跟封建地主的姓氏不同,他们之间并非亲属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历史上或情感上的纽带。封建家庭体系也不属于族长制家庭,封建地主过的生活与他周围的人不一样,他不用像周围的人那样去干活,其他人在耕地的时候,他则日日游手好闲、好战尚武。封建家庭中的人口不多,它不是氏族部落,它仅有严格意义上的家人,也就是一家之主的孩子和妻子;封建地主不跟其他人住在一起,他住在自己的城堡里,移民和奴隶与他没有任何联系;他们的族源不同,生活的环境也非常不平等。封建家庭体系就是五六个人拥有一种比别人更高、不同于别人的地位。当然,它还有另一个特点。封建家庭是狭隘的、集中的,它不断地在寻求保护,一直保持着警惕,甚至连它的仆人们都要与它隔离开来。家庭的内部生活和家风家教在这里非常重要。我知道一家之主好战喜猎的冲动和习惯为家风家教的发展带来了障碍,但是这个障碍终将会被克服。这个一家之主能经常回家,他能在家里看到他的妻子和孩子,他们就是他永恒不变的社会,他们永远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命运。家庭当然对一家之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此我们可以举出很多例证。女性的重要性难道不就是在封建家庭的内部发展起来的吗?在所有的古代社会当中,没有家庭意识的除外,在家庭意识很强的古代社会当中,比如生活在族长制下的女性,她们的地位远远不如生活欧洲封建制度下的女性。女性的地位获得这样的改变,她们的生活环境得到这样的改善是因为发展,是因为家风家教在封建社会中的盛行。我们曾经以为这种变化源于古日耳曼人的道德风俗,以为生活在丛林中的日耳曼人为了民族的利益而对女性产生了尊重。就像塔西佗[塔西佗:古罗马伟大的历史学家。]说的那样,日耳曼人的爱国精神把他们关于两性的道德风俗提升到了何等的高度,这是一种多么原始和不可磨灭的纯洁。然而这只是空想罢了!我们在很多蛮人或野人的故事中会看到一些跟古代日耳曼人相似的情感观念和和风俗习惯,以及一些类似于塔西佗说过的那样的话。但其实这一点也不原始,它也不是某个种族的专属。欧洲女性重要性的提升是因为受到了严格的封建社会所带来的影响,是因为社会的进步和家教家风的盛行,而家风家教的盛行很早地就成为了封建制度的主要特点。
再然后,在社会中明显占据了主要地位的继承和延续香火的观念也证明了家庭的重要性,而且这两样也是封建家庭的特点。继承这一观念是家庭观念所固有的,但它在封建制度下得到了史无前例的发展。这其实跟家庭获得的财产的性质有关。封地跟别的财产不一样,它时时刻刻需要一个主人来保护它,为它做事,替它履行相应的义务,保持它在全国地主总会中的地位。由此也产生了存在于现主人和封地、未来的主人和封地之间的某种认同。
这使得原本就很亲密的封建家庭中的家庭关系变得更加的牢固和紧密。
现在,让我们走出封建地主的邸宅,来到围绕在他周围的这些人当中。在这里,一切事物都呈现出另一种面貌。人的本性很善良,而且非常有活力。当人在某种社会环境中待了一段时间以后,无论条件如何,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凝聚起来的人们相互之间一定会产生某种道德牵连、某种保护欲、仁慈和喜爱。人就是这样步入了封建社会。毫无疑问,在经历了一段时间以后,农奴和封建地主之间会形成某些道德联系和情感习惯。不过,这与他们各自的社会地位无关,这种情况的出现并非是因为受到了某种社会地位所带来的影响。如果我们只看社会地位的话,它其实是有很多缺陷的。封建地主和农奴在思想道德上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农奴只是封建地主地产的一部分;他们是他的财产;财产这个词里包括了当今被我们称为公共主权和私人财产名下的所有权利,制定法律的权利、征税的权利、惩罚的权利,以及占有和贩卖的权利。在地主和替他耕地的农奴之间,至少在跟农奴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农奴没有任何权利,没有任何保证,也没有任何社会生活。
我认为,也就是因为这样,生活在乡下的人民才会一直对封建制度、对它的名字和这段记忆怀有一种巨大的、不可磨灭的仇恨。在以前,人们也曾遭受、习惯甚至接受了某些沉重的压迫,这些压迫来自于神权政治或君主统治。然而,这些压迫却不止一次获得了人民的承认和喜爱。与之相反,封建制度的压迫一直受到排斥和憎恶。它虽然人们的命运,但却没有征服他们的灵魂。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在神权政治或君主制度中,权力的实施依靠的是某些共同信仰的支撑,它的实施对象包括了统治者和普通百姓;统治者是统治权的代表和使者,他的一言一行遵循的是神意或某种普遍的思想观念,而不是他自己个人的意愿。在封建制度中则是另一种的情况,在这里,压迫是个人对个人实施的权力,是个人意愿的反复无常。因此,人类永远都不可能接受它。无论在哪儿,一个仆人在他主人的身上看到的只是一个人,如果强加在他身上的意愿仅仅是一种人的、个人的意愿,就跟他自己的个人意愿一样,那么他就会愤怒,就会开始无法忍受这种奴役,除非有人拿枷锁来锁住他。以上就是封建权力独特的、真实的特点,也是人们一直憎恶它的原因。
哪怕在封建制度中添加宗教元素也很难减轻它所带来的沉重压迫。我不认为在我刚才描述的那种封建社会当中,教士能发挥很大的影响,他无法成功地合法化地主和下层人民之间的关系。教会对欧洲文明的影响至深,但它靠的是一种更为广泛的方式,靠的是改变人们普遍的观念。当我们进一步观察严格意义上的封建社会时,我们会发现教士在地主和农奴之间的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甚至常常连他自己都低人一等、粗鄙无礼,就跟农奴们一样;他既没有条件也没有手段可以去对抗地主的狂妄自大。也许他没有丢掉自己的本职工作,他是唯一能在底层人民中发展并维护某种精神生活的人;也许他给这个社会带来了一些安慰和光亮,但是,我认为他并没有为社会的发展做出很多的贡献。
我们刚刚研究了封建社会的基本情况,给大家展示了封建制度给封建地主自己,给他的家人以及生活在他周围的人民所带来的影响。现在,让我们走出这个限定。在某一片土地上生活着来自多个封地的人,多个相同的或不同的社会同时并存,相互之间存在着某些联系。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后来怎么样了?他们所处的这个广阔的社会又对文明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再来观察一下:封地地主和教士都生活在一个广泛的社会里,来往频繁。但是,那些移民和农奴可就不一样了:在那个时候,居住在乡下的人总是被称作,比如说人民;这类词的含义很泛,它们看上去似乎是把所有的这些人也都划入了上述的那个广泛的社会里,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的。这些生活在乡下的人们根本就不属于任何一个广泛的社会,他们的存在地区性的。在他们所生活的那片土地之外,他们与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对于他们而言,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共同命运,也不存在国家这一概念,他们离人民这一定义还相差甚远。人们从整体上谈到封建组织时,它的主体实际上只有封建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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