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司法档案职权主义民事诉讼文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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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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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铮强|责编:王贵彬
出版社中华书局
ISBN9787101153668
出版时间2021-08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98元
货号31272619
上书时间2024-10-1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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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简介
通过对龙泉司法档案民事诉讼文书的深入解读,本书梳理民国时期浙江省龙泉县立法与审判机构、传票、诉状、调查报告、庭审记录、裁断文书等方面混乱而多变的演化进程,从而首次确认在清末民初的司法实践中出现过职权主义民事审判模式,将其立法依据追溯到清末的《天津府属试办审判厅章程》等,并据此探讨近代中国社会演变过程中传统与现代性的“层叠”与“互嵌”现象。
作者简介
吴铮强,浙江海宁人,浙江大学中国古代史博士,现为浙江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关注中国社会结构演变、宋代社会与政治等问题,曾出版《科举理学化》《龙泉司法档案选编》等,在《历史研究》《社会学研究》《文史》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目录
序言
绪论 从龙泉司法档案发现职权主义民事审判模式
一 研究过程
二 民事诉讼审判模式的类型
三 《天津府属试办审判厅章程》的重新发现
四 司法实践中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构建
五 民事诉讼规则的层叠错位现象
六 从诉讼史反思现代性
第一编 法规
第一章 清末三部刑民合一诉讼法的审判模式
一 清末刑民合一的诉讼法规
二 职权主义民事审判模式的构建
三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的法律地位
第二章 龙泉县的审判机构及诉讼规则的层叠错位
一 1912年的执法科时期
二 1913年的审检所时期
三 1914年的县知事兼理司法制度
四 1916年重建审检所的影响
五 1922年《民事诉讼条例》施行后龙泉县的诉讼规则
六 1929年龙泉县法院的成立
七 龙泉县民事诉讼史的分期
第二编 诉状
第三章 “无异”: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清代细故审理——光绪三十四年瞿自旺案的深度描绘
一 清代细故审理的解释策略
二 诉讼规则的传统模式与地方性知识
三 传统诉状的叙述结构
四 准理、堂讯与叙供
五 事实认定与裁断的形成
第四章 民事状纸的演变
一 清末的状纸改革
二 龙泉县的传统状纸
三 清末浙江省的状纸变革
四 民国时期龙泉县状纸的演变
第五章 法规、知识与实践:状词书写的现代化
一 新式状词的知识来源
二 律师民事状词模式的演变
三 1929年以前龙泉县民事状词的缓慢演变
四 1929年以后龙泉县民事状词的表述
第六章 非典型民事状词研究
一 1934年练公白的糅合式状词
二 1914年李镜蓉的层套式状词
三 从非典型状词反思现代性理论
第三编 传票
第七章 信牌、差票制度研究
一 宋代的催勾体制
二 蒙元的信牌制度
三 从明《大诰》到《大明律》
四 明代嘉定县的信牌改革
五 清代的差票制度
六 信牌改革失败的原因
内容摘要
通过对龙泉司法档案民事诉讼文书的深入解读,本书梳理民国时期浙江省龙泉县立法与审判机构、传票、
诉状、调查报告、庭审记录、裁断文书等方面混乱而多变的演化进程,从而首次确认在清末民初的司法实践中出现过职权主义民事审判模式,将其立法依据追溯到清末的《天津府属试办审判厅章程》等,并据此探讨近代中国社会演变过程中传统与现代性的“层叠”与“互嵌”现象。通过对龙泉司法档案民事诉讼文书的深入解读,本书梳理民国时期浙江省龙泉县立法与审判机构、传票、
诉状、调查报告、庭审记录、裁断文书等方面混乱而多变的演化进程,从而首次确认在清末民初的司法实践中出现过职权主义民事审判模式,将其立法依据追溯到清末的《天津府属试办审判厅章程》等,并据此探讨近代中国社会演变过程中传统与现代性的“层叠”与“互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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