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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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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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一枫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ISBN9787521202564
出版时间2018-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8元
货号30309034
上书时间2024-10-1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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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石一枫著的《三个男人(第七届鲁迅文学奖获奖者小说精选集)》收录了《三个男人》《世间已无陈金芳》《老人》《放声大哭》《张先生在家么》《合奏》《县城里的友谊》《五年内外》《乌龟咬老鼠》。第七届鲁迅文学奖授奖辞中对《世间已无陈金芳》特别评述,文章具有敏锐的现实主义品格,同时伴随着浪漫的抒情精神和倔强的青春理想。在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性格和命运中,浓缩社会生活的特定形态,展现着人的道德困境和精神坚守。
作者简介
石一枫,1979年生于北京,1998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硕士,著有长篇小说《红旗下的果儿》《恋恋北京》《我妹》等,小说集《世间已无陈金芳》等,《世间已无陈金芳》获第16届百花文学奖,《地球之眼》获第12届“十月文学奖”和第七届茅台杯《小说选刊》奖。
目录
目录
三个男人/ 1
世间已无陈金芳/ 23
老人/ 101
放声大哭/ 117
张先生在家么/ 131
合奏/ 144
县城里的友谊/ 163
五年内外/ 186
乌龟咬老鼠/ 225
内容摘要
《三个男人》是第七届鲁迅文学奖获得者石一枫的最新精选小说集。包含《三个男人》《老人》《放声大哭》《张先生在家么》《合奏》《县城里的友谊》《五年内外》《乌龟咬老鼠》以及第七届鲁迅文学奖获奖作品《世间已无陈金芳》。石一枫对现实主义的坚持与探索,不仅走在70后作家的前列,也走在当代中国文学的前列,这种探索既基于现实观察与对时代问题的敏感,也受益于他的学术积累与理论训练,如果说前者让他善于从时代的发展中提出问题,后者则让他对现实保持着一种既超越而又可以整体思考的能力。
精彩内容
三个男人这个月,芳华喜欢过三个男人。其实以前也不是没喜欢过男人,比如说,半年前,她就喜欢过街口修自行车的小黄。小黄的个子虽然矮,但是脸庞的轮廓很周正,干活的时候嘴里好像咬着一股劲,两边的咀嚼肌鼓起来。芳华喜欢他鼓着咀嚼肌专心修车的模样。还喜欢过烟草专卖店的刘陆,刘陆虽然卖烟,但是不抽烟,而且收了顾客的钱,却不允许他们在店里就把烟点上。他说要保证房间内的空气清新。芳华就是喜欢他这种有原则的性格。
为什么偏偏要说十月份的这三个男人呢?因为这三个和以前她喜欢过的那些,有了总体性的变化。过去芳华喜欢的,都是年轻的男孩,不超过二十五岁,无论是咬着嘴做事的样子,还是执意不允许在店里抽烟的原则,本质上都带着三分孩子气。而这三个男人,他们的长相和说话的方式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整个人扎扎实实地定了型。那是类似于根叶广茂的树木的稳定感,和攀在墙上的藤蔓植物自是不同。也就是说,芳华开始喜欢成熟的男人了,这对于她来说,的确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变化。来到这城市北部的这片新区住了三年,芳华觉得自己长大了。
她明年就满二十了。
先说第一个男人。芳华“喜欢”上他,是在早晨六点钟。这个时候,整条街的商铺只有芳华的小卖部开了门。她早早醒了,坐在床上发了会儿呆,觉得不营业也没事可做,便掀开了铝合金店门,让小卖部的五脏六腑一致对外。她也不饿,只是口干,就打开一瓶可乐,把塑料管捅进去吮,一口下去小半瓶。
这个时候,第一个男人就从小卖部斜对面的小区走了出来。那小区是新盖好的,房价据说不便宜,但具体有多贵,却又是芳华根本不去考虑的。她只觉得被晨露洗刷了一遍,那几栋二十多层的塔楼分外鲜明亮眼。小区里的人家大部分还在睡觉,因此第一个男人早早往外走的姿态,就显得颇为孤单。他还拖着一只巨大的拉杆箱子。
芳华带着麻木的专注,远远地盯着那男人看。他的个头可不高,头发倒还浓密,只是太浓密了些,反而压得身量更显矮了。他往她的小卖部走来。
进店一看,脸是乌黑的,脑门的皱纹像是钝刀子划上去的。这男人买了一盒牛奶,还让芳华放到微波炉里转一转。微波炉正在响,他又说:“你早上最好也喝热牛奶。老喝这个要伤胃的。”同时看向芳华手里的可乐。
听了这话,芳华就觉得微波炉的声音像几百只苍蝇在同时叫。以前店里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小黄和刘陆他们也会过来搭讪,但所说的话题,不是手机里下载了什么新歌,就是湖南卫视的女主持人到底要嫁给谁,何尝有人关心过她的胃。
大早上的,芳华的周身好像被热水烫过,暖和而熨帖。一句话竟然有这样大的能量,这是芳华始料未及的。微波炉丁零一响,她拉开塑料门,要把牛奶拿出来,那男人低沉的声音又传过来:“别烫着。”那一瞬间,芳华就决定,干脆“喜欢”他好了。她两个指头捏着牛奶盒子,小指却向上翘,迅捷地将它捏出来,放到男人面前。
“不烫。”芳华邀功似的说。
男人伸手搭在牛奶盒上,把脉似的探探温度,然后小心翼翼地撕开包装,吸吸溜溜地喝起来。他的手粗壮得很,但却出奇的灵活,并不浪费任何一个微小的动作。芳华觉得他像老家那边的手艺人。
“有没有三五?”男人问了个香烟的牌子。
芳华回答:“没有。我们这里只有中南海。外国烟得到东边第三家的烟店里去……”“那赶不及了。”男人抬起手,边看表边说,“急着赶飞机。”芳华看了看那条汗毛茂盛的胳膊,又顺着胳膊垂下去的角度,瞥了一眼立在地上的拉杆箱子,登时感到遗憾。她才刚刚决定喜欢他,他就要出远门。他走了,留给她一个空空荡荡的念想,那滋味可不好受。芳华又想起一年半以前,“喜欢”过一个眉清目秀,却有点儿兔子牙的男学生的事情。那次就是刚决定“喜欢”,男孩却到外地读书去了,此后再没回来过。芳华年纪虽轻,但因为喜欢的人多了,也称得上饱经创伤呢。
男人掏出两张票子:“赶时间,中南海就中南海吧……来两条。”“中南海也分几种,有五块的和十块的。”“劲儿大的。”芳华就弯下腰,露给男人半边白脖子,从柜台底下拿出两条烟来。然后她问:“出差呀?”“对,先去上海。”“上海也有卖烟的,没必要买这么多。”这就不是做生意的态度了。
男人说:“到了上海就要转船,去海上。”先“上海”,再“海上”,男人的这句话让芳华感到滑稽。那么要去多久呢?这恐怕就取决于男人烟瘾的大小了。要是一天一包,不到一个月就回来了。要是一天一根呢?哼,长了。
芳华不甘心似的多问一句:“到海上干什么呢?”“工作。开船运货。”男人有点儿漫不经心地看了眼芳华,用说闲话的态度问,“你们的店……什么时候搬到这条街上的?”“都三年了。”“我也搬来两年多了,怎么从没见过你似的。”男人嘟囔一句,麻利地扯开拉杆箱子的侧兜,把烟塞进去,然后起身来往外走。
芳华想说“再见”,但看着男人在通红的晨光中变小的背影,又决定不开口了。她才“喜欢”上他,他就有了两条罪状:第一,转眼就要离去,不知何时能回;第二,居然对芳华全无印象。就算他经常出门,并不怎么到这条街上来买东西,但那也不能成为芳华原谅他的理由。她可是已经决定“喜欢”他了呢。芳华又受了一次伤害,目送着男人远走。
要不……不要喜欢他了?芳华这样想。先“要不”,后“不要”,这句话也很滑稽。而这一次“喜欢”从始至终,才多长时间呢?一盒牛奶的时间。自己是不是有点儿太过轻率了呢?就算是游戏,也不能这么玩儿啊。太不认真就不好玩儿了。
芳华喜欢男人的游戏,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也忘了。大概是刚坐到这个小卖部的柜台后面就有端倪了吧。那个时候,她刚被从乡里带出来,进了城,见到了无数以前只在电视里才有的光景,惊异于一条街上川流不息着如此多种类的人。但是很快,芳华却发现即使进了城,却依然只能像看电视似的看光景。柜台是二十四小时不能离开的,就连睡觉也只能睡在那后面……除了上一次进医院,她从未走到过两里地以外的地方去。而在医院除了四面苍白的疼,也再没别的印象了。
街口的公共汽车站,对于她来说是无用的摆设,电视机倒是万万少不得的。很快,芳华就把每个电视台的节目时间表背了个滚瓜烂熟,反复重播的言情剧更是看了无数遍。哪个男主角睫毛最长,哪个大反派心肠最狡猾,她都了然于心。而芳华知道电视剧是假的——拍得假,演得假。既然是从假里面找乐子,为什么她不能再进一步,把荧屏里的“假”带进生活中来呢?这个想法,真是一个破天荒的进步。她零零散散能见的男人也有许多,挑出最顺眼的,在心里和他演一场戏,戏里面有一见钟情,有百转千回,有肝肠寸断——这比电视要有意思得多。更奇妙的是,一旦在心里拍起了言情剧,芳华眼前的城市,就仿佛被收进了摄像机的镜头,变成假的了。而电视里放出来的城市,却反而像是真的了。
作为内心戏的导演、编剧兼女主角,芳华必须去“喜欢”某个男人。喜欢的时间可长可短,但人却一定要看着顺眼。死心塌地地喜欢那人一阵子,过一阵闯进来一个新的,旧的也就可以抛到一边去,反正是假的,不必有愧疚之心。更轻松的是,所有的喜欢和抛弃,都是芳华心里的事情,只要她脸上不动声色,就没人知道,连当事人也无法指责她什么。
这个秘密的游戏就这样保存了下来,帮助芳华把日子填满。所有的日子里,她究竟喜欢过多少男人呢?自己也数不清了。这说起来有点儿不好意思,显得她太贱了,像猪拱食一样不挑不拣。但是芳华也理直气壮:喜欢一下怎么啦?又没真做什么。她甚至还有三分自得。电视剧里的女人必须从一而终,她的爱情生活却如此丰富多彩。
重质不重量,那是在现实中谈恋爱的原则;既然是独个儿发骚,那就多多益善吧。迄今为止,芳华还是一个快乐的花痴。也是因为轻率,她的游戏才能玩下去。
本月的第二个男人,是在第一个男人出远门的三天之后出现的。和第一个男人相反,他在晚上走进了小卖部。那天下着小雨,路灯早已亮了,芳华正歪着脑袋,看窗户里的一团团橘色的光晕。此时正处于芳华喜欢男人的空白期,这让她的生活索然无味。第一个男人还没咂吧到味儿就走了,而那男人留给芳华的后遗症,是使她无法再心仪于常在街上走来走去的年轻小伙子。
正在失落之间,雨打门帘啪啪响,吱扭一声,进来一个瘦高个儿。他的脸瘦长,头发也长,还打卷儿,淋湿了贴在脑门上。这男人穿着有点儿邋遢,棉布裤子上全是皱纹。但周身却透出一股文气,倒像这邋遢也是精心设计出来的了。更吸引芳华的,还是男人身后背的一只说箱子不算箱子,说匣子不算匣子的容器。那东西也长长的,黑色油布面儿,下面宽上面窄。芳华本能地猜想里面装的是一件乐器。
男人问:“有没有红酒?”“哪种红酒?”男人伸着脖子,隔着柜台往货架上看。小卖部里只有两种红酒:一是国产的“长城”,五十块钱一瓶;二是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外国酒,一个贩酒的老乡放到店里寄卖的。因为是外国字,芳华就擅自给后者定了高价。
“要那种。”男人指着外国字说。
“一百……二。”芳华提醒他,“长城只要五十。”“就这种。”男人数出钱来给她。她注意到男人的手指也是瘦长的,整洁干燥,动作敏捷。它们仿佛成天都在动,但从来没正经干过活儿。
芳华登时有点儿于心不忍。她意识到,又一场新戏要在自己的脑子里上演了。她还忽然想起,电视剧里有一类叫作“艺术家”的男人,和眼前这位很相像。
于是她擅作主张:“半价给你了——反正也卖不出去。”“那谢谢你。”芳华便侧脸瞥着这男人,将酒从货架上拿下来。踮着脚尖取酒的时候,她很注意留给他一个足够赏心悦目的曲线。她先天地认为,对方会在心里暗暗评价小卖部售货员的动作是否优美。然后,她又抄起抹布来,将酒瓶上的灰擦干净。
但这就是一个自作聪明的动作了。男人的眉头蹙了一蹙,看着芳华手里那团乌黑的、一件男式跨栏背心改做的抹布。意识到这一点,芳华心一慌,酒瓶险些掉到地上。
好在天公作美,窗外忽然哗啦一声,雨在一瞬间大了起来。男人的注意力从抹布上挪开,换了一副可怜的表情:“你们这儿……有没有伞?”芳华关切地摇摇头。然后她又安慰对方:“天气预报说这雨下不久的,大概一会儿就停。”男人只好将那巨大的黑盒子立到地上,人也靠到门框上,眼睛半闭,好像在养神。他既然静默,就把原先开着的电视声音凸显了出来。芳华听着湖南卫视的主持人说着废话,迟疑了一下,伸手把电视关了。
这就是一个很明确的表示了,芳华用这种方式告诉那男人,她想跟他说话。男人果然重新睁开眼,看她。屋里只剩下了雨的声音,让两人都有些尴尬。
还是得芳华先开口。“你来这小区办事?”她问。
“对。找人。”男人说。
“找什么……啊不,找人干吗呢?”“拉琴。”“你那盒子里装的是琴?”“大提琴。”“大提琴和小提琴的区别,就是大提琴要大吗?我见过小提琴。”男人笑了一笑:“可以这么理解。”“你是拉大提琴的?”“我在乐团工作。”“靠这个能吃饭?”“都吃了十来年了。”你一句我一句,居然说了十来分钟。至此,芳华捕捉到了这男人的许多资料:他是一个乐手,从音乐学院毕业的,如今住在市中心一家乐团的宿舍里。拉他们这种大提琴的最有名的人,现在是一个叫马友友的。可是眼前这男人也对马友友提出了很多批评,认为他的“灵感”不如一个英国女人来得强烈。很遗憾,那个英国女人已经死了……越说到后来,男人的话就越多越密,让芳华惊讶。他明明看起来是那种沉默的人,可一开了口就滔滔不绝了。当然,他说话的内容,还是围绕着他的琴、他的演奏和他的“艺术”。
只差一步,芳华就要邀请这男人为自己拉上一曲了。也许她在电视上听到过大提琴的声音,但却从来没有意识到那就是眼前这个黑盒子里装着的乐器。但是很遗憾,雨停了。
男人好像也诧异为什么说了这么多,他重新回到了刚进门时的木讷、羞涩的表情,说:“再见。”“拿着你的酒。”芳华并不难过地说。她提醒自己:假如是为了脑子里的“戏”搜集素材的话,那么她已经完成任务了。她对他建立了相当丰厚的认识——身高、表情、语调……至于他叫什么名字之类的,那才用不着呢。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在夜里完成的了。芳华将小卖部的铝合金门拉下来,关了灯,躺到柜台后面的床铺上,平心静气地凝了会儿神。“情节”便泛上来了:就是在一个雨天,一个文气而落魄的大提琴手走进了她的生活,因为雨,他离不开了,便沉默地为她拉起琴来;现实里的雨停了,但想象里的雨还在下,大提琴手似乎因此有了借口留在这里,地老天荒地继续演奏……为什么为我拉琴?芳华问他。
因为你的命苦。大提琴手说。
芳华就在自己幻想的剧情里哭了起来。所以我比别人更需要音乐呀,她既无声又响亮地说。
与第一个男人的转瞬消失不同,在接下来的一阵子,第二个男人几乎天天在芳华眼前出现。有时是背着琴匣从店门口快步走过,有时进来买一点东西,比如说,蜡烛。那天听到他要这东西,芳华抬头往街对面的高楼望了望:“没停电呀。”“有用。”第二个男人眼里含着懒洋洋的笑意说。
仗着下雨那天俩人有过一番对话,算是熟络了起来,芳华问:“干吗用?”“吃饭。”吃饭需要蜡烛?芳华没反应过来,觉得不可思议。她下意识地从柜台后面拿出一包马粪纸包着的白蜡来。
第二个男人瞥了一瞥:“有没有别的?”“这不是蜡吗?”“我是说……稍微有点儿造型的。”“造型?”芳华理解,他是说这蜡得稍微有点儿“长相”,光秃秃一根白可不行。她想也没想就说:“出门右拐,街头医院对面有家寿衣店,那儿的蜡烛长得不一样。有老寿星的,有盘龙的……”第二个男人失声而笑:“有到寿衣店买蜡烛的吗?”男人离开后,芳华才反应过来,所谓“吃饭用的蜡烛”,就是烛光晚餐呀。她在电上看见过这个场面的。烛光晚餐得配上音乐,而那男人自己就是拉大提琴的。她居然还让人家到寿衣店去买蜡烛,这不是傻吗?
芳华又浮想联翩了起来。很自然,她把自己当成了烛光晚餐的女主角——餐桌就摆在对面小区高楼里,某一间客厅的当中,窗外是满城电灯,屋里只留一盏火苗。晚餐吃什么呢?大概不能是油饼和包子。芳华的想象力也无暇顾及那么多,反正有烛光和琴声就足够了。对面还得有一个长发、懒散、斯文透顶的男人。
这一番内心戏排演得十分过瘾,也让芳华提醒自己,下次与第二个男人打交道的时候,得多留一点儿心,别让人家看笑话。于是,当男人来问她附近哪儿能买到花的时候,她就聪明多了。
“我听人说,门口那趟车的终点站,就是一个花鸟鱼虫市场。”“有多远?”“不清楚,七八站吧。”“那来不及了。”男人怅然地垂了垂眼睛。这种男人就是有这个本事,芝麻大点儿遗憾,在他脸上会被放大成无比的惆怅。又怎么能不让人生怜呢?
于是,在男人即将离开的时候,芳华从后面喊:“下次来我这儿买好了。我们店也要进花儿了。”“什么时候?”“就下次……你要什么花?要多少?”“百合。每次一枝就够了。”芳华记下了他的话。晚上香烟店的刘陆又来找她搭讪,她就请他下次出门送货,顺便带些百合花来。她详细问了百合的价格、批发的起卖数量、泡在水里能活多少天,然后掐指一算:“八块一枝?那先来十枝好了。”因为百合花的缘故,第二个男人走进小卖店的次数就更频繁了,也有了规律。花就插在一个剪了嘴儿的可乐瓶子里,泡了水放在柜台下面,外人来了看不见,只有他来了,芳华才从中抽出一枝来。男人接了花,递过十块钱,芳华用指头捻两个一块的硬币放回他手里去,交接就此完成。她不赚他的钱,她赚了他别的。
音乐、烛光、百合花。傻子也看得出,第二个男人是来和一个女人约会的。但对这场爱情里真正的女主角,芳华却全不嫉妒,反而心生感激。她知道那女人一定很漂亮,并且很有风情,因此才能吸引得一个懒散的男人如此锲而不舍。也正因为男人对那女人身上下的功夫,才令芳华的游戏有了今天的栩栩如生。芳华是他们爱情的受益者,他们的恋爱谈得越用心,她的“喜欢”也就越动心。能这么想,也是芳华的聪明之处。
然而没过多久,第二个男人也消失了,整整一个星期都再没出现。百合花还剩下三枝,已经在可乐瓶里度过了最为繁茂的时刻,花茎都软软下垂了。顾客都是过客,但迄今为止,这是芳华排演得最生动、最投入的一场内心戏了。她的“喜欢”方兴未艾,于是她生出了委屈和埋怨,她还觉得自己心里有一部分被人挖走了。
难不成,她对这个男人的“喜欢”已经超越了游戏的范畴,成了真正的“喜欢”了?芳华心里一紧,提醒自己:这可不成。
也就是在这个当口,第三个男人来到了芳华的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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