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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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戴维·B.雷斯尼克
出版社南京大学
ISBN9787305211690
出版时间2019-03
四部分类子部>艺术>书画
装帧其他
定价48元
货号30642339
上书时间2024-10-1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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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1.引用大量实例,考察了当代科学中与金钱有关的种种重大且棘手的问题。
2.作者并不抨击金钱、所有权、商业化,而是为控制、管理、监督科研中的经济利益提供对策,以免金钱损害科学的声誉!
目录
缩写
第1章 科学与财富
第2章 科学的规范
第3章 科学的客观性
第4章 金钱和科学规范
第5章 利益冲突:在什么情况下,仅仅揭露是不够的?
第6章 知识产权:平衡公共和私人利益
第7章 发表:开放性和责任
第8章 对研发的政府资助:作为公共物品的科学
第9章 结论:珍视事实和科研诚信
注释
参考文献
索引
内容摘要
现代科学中的经济因素给科研伦理、科学哲学、科学政策带来了很多重大且棘手的问题,比如:金钱是如何影响科学的?经济利益是否会损害如客观性、可信度、诚实等科学规范?科学家是否会成为某种一心只想赚钱的经济人,而不再是探求真理者?科研的商业化将如何影响公众对科学的认知?科学家是否能避免金钱对科研事业的腐蚀?科学家应基于什么样的准则来避免经济利益给科研和公众认知科学带来消极影响?本书考察了当代科学中诸如此类的与金钱有关的种种问题。作者并没有站在一种反对知识产业化的立场来抨击金钱、所有权、商业化,而是从实在论的角度为控制、管理、监督科研中的经济利益,以及避免金钱损害科学声誉提出了对策。
精彩内容
第180-184页8.5对联邦经费的过分追求
立法委员并不是唯一想要获得联邦经费的人。大学管理者、研究者同样对研究协议和研究基金趋之若鹜。实际上,每个学术机构都渴望从与政府签署的协议和基金中获得大量资助(Bok2003)。在二战后,当美国政府开始增加对学术研究的经费投入,大学就随之越来越依靠政府的资金。根据《大学的用途》(TheUsesofUniversity)作者、加州大学首任校长克拉克?克尔(ClarkKerr)的说法:“美国大学受联邦研究基金政策影响的程度,不亚于土地政策。”(2001,37)大部分高等院校的管理层和理事,在进行决策和长期规划时,都使用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系统。该系统包含了很多种分类,如一流研究型大学、二流研究型大学、一流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二流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一流授予硕士学位的学院/大学、二流授予硕士学位的学院/大学。系统内的分级所依据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各个院校能从联邦政府那拿到的经费数额。一流研究型大学能获得4000万美元甚至更多的联邦财政支持,二流研究型大学可获得从1550万美元到4000万美元不等的支持,处于其他类别中的院校获得的经费就比较少了。1994年,属于一流研究型大学的有37所院校,属于二流研究型大学的有89所(CarnegieFoundation2000)。那些没有被列入卡内基系统中顶级院校的院校校长、副校长、学院院长和其他管理层人员,都渴望获得更多的联邦经费,让自己学校的排名能更靠前。院校理事们的心思是一样的。
干预教学、建议、指导。对政府基金的过分追求,就像追逐私人资金一样,会给学术带来负面后果。第一个问题是,过分关注如何争夺政府经费,会损害教学、建议和指导(Bok2003)。大学对科学家有关聘任、晋升、终身职位的决议,都是基于出版数量和所获得的研究经费。为了在学术界获得成功,研究者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用来设计研究、管理研究团队或实验室、撰写研究申请书、撰写论文或演讲稿、管理基金协议或合约。研究者还会花很多时间与同事沟通联系,承担管理任务,比如担任委员会成员。这样一来,留给指导和管理学生的时间就很少了。在很多大学,是由研究生来教授导论性和一些中级课程。除非到了大三、大四,本科生几乎接触不到有名望的教授。如果教授花费大部分时间在受资助的科研项目或其他职责上,他的研究生就无法接受充分的学术训练和督导。有大量的证据显示,指导、建议、监督上的匮乏,是导致科研不端和其他伦理问题的风险因素(NationalAcademyofSciences1997)。
触犯伦理规范。过分追求合约和基金的第二个问题是,对联邦经费的倚赖会诱使一些研究者触犯伦理规范,如触犯禁止数据造假的规定,目的是套取经费、继续享受资助、得出一些实际结果。比如,佛蒙特大学医学院研究员埃里克?波尔曼(EricPoehlman),承认曾经在15份联邦基金申请书中伪造数据(Kintisch2005)。埃里克将面临5年监禁及25万美元的处罚,终身不得获得联邦经费。高级和初级研究员、研究生和技师都面临着学术压力。尽管大部分学者都承受着科学中的发表压力,但为机构争取到经费同样是一种压力。如果一位顶尖科学家没有获得资金,他就无法开展研究,因为绝大多数大学都要求研究者获得外源经费。
对于那些被招聘来拉政府赞助的研究者来说,争取到经费是一种巨大的压力,他们不得不去争取一个又一个基金和研究合约(Barinaga2000)。“软钱”职位(指专门争取政府资助的职位。——译者注)不是终身性的,支撑这种职位的,是外源合约和基金提供的经费,而不是大学的经费。身处该职位的研究者没有什么饭碗保障:没有业绩的人会被解聘(Cardelli1994)。这些人包括博士后、教授、研究型科学家。某些研究者的薪酬完全出自这种“软钱”。其他研究员的薪酬有少部分出自这种“软钱”。例如,埃默里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就要求教职员薪酬的70%来源于他们所获合约和基金(AcademicExchange1999)。由于身居“软钱”岗位的研究者薪酬低、没有职业奖励,大学可以利用“软钱”岗位来减少雇佣支出。大学会设立“软钱”岗位来招揽合约和基金中的资金,当合约和基金期期满后,就撤除岗位。在1999—2000学年,加州大学的教职岗位中,有46%是“软钱”岗位,密歇根大学社会研究系的比例为97%(Barinaga2000)。
经济上的不端。大学过分追求合约和基金所引发的第三个问题就是经济上的不端。这些不端行为包括侵吞公款、诈骗、资金管理不当(ShamooandResnik2003)。比如,一份20万美元的基金或合约会列出各项预算,如工资支出、材料和设备费、差旅费、通信费等。如果研究者或大学官员打算用基金或合约中的钱去支付未被列出的对象,或者让一项中的钱花在另一项上,都属于经费管理不当。这种现象有两类例子:一类是支付给博士后的工资,来源于他本人根本没有投入劳动的预算类别;另一类是用设备费来改造办公室。其他例子还包括,谎报一个人在项目上投入的时间和劳动;试图从政府经费中套取个人利益;重复支出(为同一工作支付两次酬劳)。
对间接费用的争夺。过分追求合约和基金的第四个问题是,引发了通过学术途径对经费的激烈争夺。一些最可能导致不和的经费争夺,都和管理费(间接费用)的安排部署有关。绝大多数基金和合约都包含直接和间接费用的预算。大学会与资助机构就不同的间接费用比例,也就是设施和管理费率进行协商(Marshall1999b)。比如,如果大学申请10万美元的直接经费,而之前协商好的间接费用比例为35%,那么基金文书上的总经费就是13.5万美元。因此,间接费用在联邦政府的研发投入中,所占比例还是很大的。同样,间接费用也是研究机构经济收益的重要来源。
大学管理者将间接费用视为研究机构收入的一部分。大部分大学将间接费用划拨到综合性基金中(不指定用途的基金。——译者注),这样就可以把这笔钱用来支持机构内部的科研,或是拿来应付急需,如支付教职员薪酬、新的管理岗位、图书馆资源、新建项目等。事实上,大学管理者和理事之所以热衷于政府的基金和合约,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他们知道可以用这些钱来支持研究机构。然而,研究者和院系领导同样也想抓住这些“贿赂基金”来花到他们想花的地方,如差旅费、书籍费、订阅费、学生酬劳等。因而,研究者、院系领导和管理者常常争夺间接费用。
学术明星。过分追求合约和基金的第五个问题是,为了能争取到联邦经费,拉来学术明星。第1章已经提到几个案例,大学为了争夺学术明星,承诺会给出高额薪酬、建造新的学术中心等优厚待遇。尽管为研究者提供高额酬金本身没什么错,但为了抢人的价格战会导致不负责任的支出、知识产权纠纷、酬劳上的不公平。这些都会损害研究机构的经济稳定和工作士气。争夺学术明星和体育队伍争夺职业运动员、大学争夺体育教练没什么本质区别。尽管大部分人都习惯于体育界中的竞争和贪婪,但鉴于学术界有着追求真理和知识的传统,学术界中的这种争夺看起来有点不合时宜。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大学管理者、理事、研究者必须寻找一种方式,对争夺联邦经费的行为进行管控。争夺机构外资金和政府资源无疑是学术界的重要目标,却不是最重要的一个。教育学生、生产新知识、为社会做贡献,这些都是科研机构的最重要的目标。无论是来自公共还是私人的资金,都应当被视为实现目标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绝大多数读者都会认同这种关于学术中孰应先孰应后的表述。然而,把这个道理放在高等院校的实际操作中,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将这个问题深入下去,就超出了本书范围,但我们可以讨论一下应对方法。
为了获得奖赏或避免惩罚,人们会修正自己的行为,这是人类的天性。如果要遏制学术界对政府经费不加控制的追逐,那么管理者、研究者与其他人员所得到的奖励,就不应该再根据他们为机构争取到的经费来决定。大学不应当以一个人获得的经费,作为其业绩的主要评价标准。而是应当在决定聘用或晋升时,更多地去关注非经济的标准,如出版物的质量、教学、建议、社团服务。同样的,大学不应当以一个管理者争取到的经费,来评价他的工作表现。而是应该给非经济标准以更多权重,如领导和管理能力、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平易近人、是否可靠等。
不少大学官员很可能已经开始尝试去遵照这些建议,很少有人会承认他们在进行人事或管理决议时,主要参照的是经济标准。很明显,在控制对政府经费的过分追求方面,一些大学要比其他大学做得更好。然而,很难否认的是,在过去几十年,对政府经费的争夺已经有点失控,我们有必要采取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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