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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志莺|责编:陈晓冉
出版社中国法制
ISBN9787521633214
出版时间2023-06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9.8元
货号31758211
上书时间2024-1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和2014年先后五次启动民法起草工作,从1954年首次启动直至2020年经人大审议通过,《民法典》的编纂之路整整走了66年,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是汇集了中国数代法律人心血的“中国智慧”,将助推“中国之治”走向更为广阔的未来。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我国有《民法总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等民事单行法律,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行发挥了良好的规范作用。《民法典》是将上述的民事单行法律予以法典化整合,使其逻辑性、体系性更强。《民法典》分为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后,上述民事单行法律同时废止。
《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同各行各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因此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颁布前后,市场上已出版了一些有关解读《民法典》的书籍,有些通过新旧法条对比进行解读,有些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进行解读,有助于大家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不同深度来认识和学习《民法典》。
本书作者深耕于新闻业和法律界多年,在实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手资料,结合当前社会的热点和痛点,遴选出50多个具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例。细致的案例剖析、深入的理论探讨、翔实的数据内容、专业的法律意见是本书的特色。
全书分为7个篇章,依次为胎儿及未成年人保护篇、学生校园生活篇、打工创业投资篇、恋爱婚姻家庭篇、租房买房居家篇、日常生活社交篇和养老继承遗嘱篇。作者在章节的设置上颇为用心,以生命的起点——胎儿,作为开篇,以一个普通公民生命成长的方向和发展轨迹为时间线,从婴幼儿的生活到读书郎的学习,长大成人后踏入社会,历经求职工作、创业投资、交友恋爱、结婚离婚、买房置业等,迈入老年阶段,规划养老、遗产继承,后到达生命的终点,以遗体捐赠作为结尾,寓意生命向死而生,生生不息。
法律条文不是僵硬生冷的,而是活生生的,如同生命一般,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民法典》产生于《民法总则》等民事法律基础之上,即便原来的民事法律现已失效,但其中一些基本的原则,或者能与这个时代同频共振的规则,依然被《民法典》所吸收,继续发挥其指导规范社会关系的治理功能。“法与时转则治”,《民法典》响应当今社会民生的发展需求,与时俱进,对此作出针对性的改进和创新。因此,《民法典》的编纂不可能一劳永逸,将会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发展和完善。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问题一直为全社会共同关注,《民法典》中加入了对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条款(详见本书第2页案例“人工授精的胎儿对非生物学父亲可以享有继承权吗?”);且专设监护一节,使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进一步明确;以及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也是践行未成年人利益化原则的体现(详见本书第20页案例“未成年人在网上打赏, 父母可以要求直播平台返还吗?”)。
此外,本书对于社会上的焦点新闻和生活里的热点话题,也作出了相应解读,例如“性骚扰”(详见本书第54页案例“女性遭遇职场性骚扰该怎么办?”)、“阴阳合同”(详见本书第72页案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有两份,是‘阴合同’有效,还是‘阳合同’有效?”和第136页案例“二手房交易为少交税签阴阳合同,房价上涨,卖家后悔,可以主张卖房合同无效吗?”)、“高利贷”(详见本书第80页案例“借钱给朋友约定的利息较高,可能要不回?”)、“离婚冷静期”(详见本书第94页案例“协议离婚,新增‘离婚冷静期’,如何计算?”)、“隐私权”(详见本书第98页案例“离婚后前夫余情未了,微信频繁‘示爱’,是否侵犯了前妻隐私权?”及第152页案例“自家门上安装可视门铃,侵犯到对门邻居的隐私了吗?”)、“网络虚拟财产”(详见本书第160页案例“虚拟货币转错了网址,可以要求对方按不当得利予以返还吗?”)、“医美纠纷”(详见本书第156页案例“美容不成反毁容,医美发生事故,消费者该如何维权?”)、“房屋居住权”(详见本书第198页案例“设立居住权,给再婚老伴留一颗安享晚年的定心丸”)。
作者采用“以案释典”的方式,通过对每一个案例进行场景回放,从法官的视角进行解析,阐明适用的法条以及背后的法理根据,层层递进,后站在律师的立场,对当事的一方或多方提出切实的建议和必要的提醒。需要说明的是,书中采用的皆为司法实践中的真实判例,为尊重个人隐私,作者对案例中涉及的人名和地名均做了改编。若读者发现生活中的人物与书中人物同名同姓,纯粹属于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我们从出生入世到死亡离世,生活中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民法典》的规范和调整,这本书可以成为大众居家生活的bi备良物。如果您是基层法律从业者或者是法律专业的学生,希望这本书对您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助益。
后,作者希望借由这本书,让每一位读者都能有所启发,增强自身的权利保护意识,知行合一,用好《民法典》;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纠纷时,有法可依,有典可循,掌握恰当的法律救援途径。人生就是一段旅程,愿这本书成为您前行中的一个导航工具。
7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对此很不满意,可以拒付物业费吗?
一、案例场景回放
家住兴福小区的老张近心情有点烦,因为小区的物业公司将他告到法院,要求老张支付2018年至2022年的物业费近6000元,外加逾期付款违约金3000元。老张心中烦闷,不是自己想拖欠物业费,而是因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实在太差,垃圾房里污水横流也不打扫,小区草坪被开采种菜没人管,有些业主乱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存在安全隐患。他向物业公司反映多次也不见改善,心想既然你服务不到位,我就不付物业费。
法院开庭审理后,查明如下事实:2014年,老张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临时管理规约》,对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的使用、物业的维修养护、业主的共同利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并约定物业费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1.5元/月,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足额交纳该季度物业费。老张自2018年2月1日拒付物业费,至2022年9月30日,共拖欠物业费6048元。
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老张在接受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后,应及时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现老张拖欠不付的行为构成违约,侵犯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主张老张支付物业费6048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若老张认为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职责过程中存在瑕疵,可以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老张以拒付物业费的方式对抗物业服务瑕疵的行为,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后判决,老张给付物业公司2018年2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物业费6048元,驳回物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法律条文解析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条第三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民法典施行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后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三十七条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第九百四十四条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应当缴纳物业费。老张主张,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但是未能举证证明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根本违约行为。老张作为业主,发现物业服务瑕疵问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整改或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等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以拒缴物业费对抗物业服务瑕疵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三、律师建议与提醒
司法实践中,“服务不到位”是物业费纠纷中常见的抗辩理由之一。但是,物业公司一般的履约不到位、业主对服务不满意,并不能构成拒缴物业费的合理抗辩事由。因为物业服务合同具有涉众性,若允许业主以物业服务瑕疵为由拒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则可能导致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的维护管理难以为继,从而使得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遭受损害。
针对物业服务不到位或有严重瑕疵的情形,建议业主应当注意固定或保留证据,及时咨询律师取证,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败诉。
《民法典》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本书根据《民法典》中与民生相关的热点问题,以生命时间线展开,通过对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家庭婚姻、工作生产、创业投资等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解析,给出适用的法律条款,并且阐述判决的指导意义,终给出来自律师的专业建议。希望这本书能够成为读者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法律宝典,帮助读者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秦志莺,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后赴法国留学取得硕士学位。曾在《上海证券报》发表头条文章及专版分析近百篇。分别在中国国有企业和法国大型集团公司工作多年,积累了十余年律师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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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结合《民法典》将老百姓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解析,帮助读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更好地守护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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