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 4.0折 ¥ 168 九品
仅1件
作者王宏治 编
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12
版次1
装帧精装
上书时间2022-02-14
“法典”一词,由来已久,现今所见,据《孔子家语·五刑解》曰:“礼度既陈,五教毕修,而民犹或未化,尚必明其法典,以申固之。”“典”本身就具有法的含义。《说文》将“典”释为“五帝之书也”;《尚书·序》称“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今本《尚书》中有《尧典》和《舜典》,其中《舜典》中提到“慎征五典,五典克从”,“象以典刑”;《皋陶谟》说:“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悖哉。”从这些文字看,“典”在很早就已经具有了“法”的内容。
王宏治,男,1948 年生,历史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著作有《中华文明史?法制史卷》、《中国文化通志?法学志》等。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