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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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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佳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89480

出版时间2024-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28元

货号29719439

上书时间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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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本书主要对中国和西方部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理论、立法制度、立法过程、立法技术进行比较研究。



作者简介

  陈佳,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长期从事民商法学、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兼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先后参与《河北省专利条例》《河北省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规定》《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起草、评估等工作。



目录

绪 论
 第一节 比较立法研究的价值和目的
 第二节 比较立法研究的体系建构
 第三节 比较立法研究的方法
第一章 立法的概念、本质和作用
 第一节 立法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一、立法的概念
  二、立法的特点
  三、立法的分类
 第二节 法的形成与立法的本质
  一、法的形成
  二、立法的本质
 第三节 立法的职能与作用
  一、立法的职能
  二、立法的作用
第二章 立法制度的历史考察
 第一节 古代社会的立法制度
  一、奴隶制社会的立法制度
  二、封建制社会的立法制度
 第二节 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制度
  一、资本主义立法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二、资本主义立法制度的本质和特征
 第三节 社会主义社会的立法制度
  一、社会主义立法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二、社会主义立法制度的本质和特征
 第四节 立法制度演进的一般规律
  一、立法制度产生的一般规律
  二、立法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
第三章 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立法指导思想释义
  二、立法基本原则释义
  三、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基本原则的关系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立法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西方国家立法的指导思想
  二、西方国家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中国的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基本原则
  一、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
  二、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立法与利益
 第一节 法与利益的一般关系
  一、利益对法的决定性作用
  二、法对利益的形成和发展的能动作用
  三、立法中利益选择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西方国家立法中的利益选择与利益群体
  一、西方国家立法中的利益选择原则
  二、西方国家利益群体影响立法的方式
 第三节 中国立法中的利益选择与利益群体
  一、中国立法中的利益选择应遵循的原则
  二、中国的利益群体及其对立法的影响
第五章 立法主体
 第一节 立法主体的界定
  一、立法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二、立法主体和相关概念的辨析
  三、立法主体的分类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立法主体制度
  一、立法机关:议会
  二、其他立法主体
  三、西方国家立法主体制度的分析
 第三节 中国的立法主体制度
  一、中国立法主体的发展过程
  二、中国立法主体的构成体系
  三、中国立法主体的性质、组成及地位
  四、中国立法主体制度的完善
第六章 立法权限
 第一节 立法权限概说
  一、立法权限的解释
  二、影响立法权限划分的主要因素
  三、立法权限划分的模式和方法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立法权限制度
  一、代议机关与行政机关立法权限的划分
  二、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
  三、西方国家立法权限制度的比较和借鉴
 第三节 中国的立法权限制度
  一、中国立法权限划分的几种模式
  二、中央国家机关的立法权限
  三、地方国家机关的立法权限
  四、完善中国立法权限制度的相关问题
第七章 立法程序
 第一节 立法程序解读
  一、立法程序的概念
  二、立法程序的意义
  三、立法程序主要阶段的划分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立法程序
  一、法案的准备阶段
  二、法案的提出
  三、法案的审议和表决
  四、法律的公布
 第三节 中国的立法程序
  一、立法准备程序
  二、法律案提出程序
  三、法律案审议程序
  四、法律案的表决和法律的公布程序
 第四节 中西方国家立法程序制度比较
  一、西方国家立法程序制度的若干特点
  二、中西方国家立法程序制度的主要差异
  三、中国立法程序制度的完善
第八章 立法效力
 第一节 法律效力和立法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二、立法效力的内涵和外延
  三、立法效力与法律效力的联系和区别
 第二节 中西国家的立法效力比较
  一、法的效力位阶和立法效力的裁决比较
  二、立法中的法的溯及力差异
第九章 立法预测、立法规划和立法决策
 第一节 立法预测、立法规划和立法决策概述
  一、立法预测概述
  二、立法规划概述
  三、立法决策概述
 第二节 中西国家立法预测、立法规划与立法决策比较
  一、西方国家的立法预测、立法规划与立法决策
  二、中国的立法预测、立法规划与立法决策
第十章 立法协商
 第一节 立法协商概述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立法协商
  一、西方国家参与立法协商的主体
  二、西方国家立法协商的主要方式和渠道
 第三节 中国的立法协商
  一、中国参与立法协商的主体
  二、中国立法协商的主要方式和渠道
第十一章 立法评估
 第一节 立法评估概述
  一、立法评估的概念
  二、立法评估的类型
  三、立法评估的功能
  四、立法评估的原则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立法评估
  一、西方国家立法评估的主体
  二、西方国家立法评估的对象
  三、西方国家立法评估的标准
  四、西方国家立法评估的方法
  五、西方国家立法评估的程序
 第三节 中国的立法评估
  一、中国立法评估的主体
  二、中国立法评估的对象
  三、中国立法评估的标准
  四、中国立法评估的方法
  五、中国立法评估的程序
第十二章 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论说
  一、法律解释的含义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
  三、法律解释的原则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法律解释制度
  一、西方国家法律解释制度的演变
  二、西方国家的司法解释制度
 第三节 中国的法律解释制度
  一、中国法律解释制度的演变
  二、中国立法解释制度
  三、中国行政解释制度
  四、中国司法解释制度
  五、中西法律解释制度的差别
第十三章 立法修正
 第一节 立法修正概述
  一、立法修改、补充和废止的概念和意义
  二、立法修改、补充和废止的权限和程序
  三、立法修改、补充和废止的方式
  四、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立法修正
  一、西方国家立法的修改、补充和废止
  二、西方国家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
 第三节 中国的立法修正
  一、中国立法的修改、补充和废止
  二、中国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
第十四章 立法监督
 第一节 立法监督解析
  一、立法监督的含义
  二、立法监督的一般特征
  三、立法监督的功能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立法监督制度
  一、西方国家立法监督的模式
  二、西方国家立法监督的具体制度
  三、西方国家立法监督制度评析
 第三节 中国现行的立法监督制度
  一、中国立法监督体制
  二、中国立法监督的范围
  三、中国立法监督方式及程序
  四、完善中国立法监督制度的若干思考
第十五章 立法技术
 第一节 立法技术概述
  一、立法技术诠释
  二、立法技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立法技术的内容
  四、研究立法技术的意义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立法技术制度
  一、法的结构技术
  二、法的语言表达技术
  三、法的系统化技术
  四、西方国家立法技术制度的评析
 第三节 中国的立法技术制度
  一、法的内容结构
  二、法的外部结构
  三、中国立法技术制度的缺失及完善



内容摘要

  本书主要对中国和西方部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理论、立法制度、立法过程、立法技术进行比较研究。



主编推荐

  陈佳,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长期从事民商法学、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兼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先后参与《河北省专利条例》《河北省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规定》《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起草、评估等工作。



精彩内容

  《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丛书》
  出 版 说 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法治中国,立法为先。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保障。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高质量立法离不开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作为河北省最早创建法学专业的高等学校,河北大学已经建成涵盖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全链条、完整性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是河北省法学教育的“排头兵”,全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河北大学高度重视立法人才的教育培养,不仅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立法学等相关课程,在研究生教育中设置立法学研究方向,而且在国内首创“立法理论与实务”微专业,贯通立法理论与实践,积极探索立法专门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路径。河北大学立法专门人才培养坚持德法兼修、知行并重,持续深化与立法机关及相关部门的交流和合作,迄今已完成京津冀水源涵养保护、生态环境支撑、白洋淀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专利保护与冬奥知识产权保护、文明行为促进等100余项委托地方立法、立法后评估和立法论证项目,30余项成果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产生重要反响。2021年河北大学获批教 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下的立法人才培养机制研究”,为深化立法人才培养提供了新契机。本项目拟通过调查研究和改革创新,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国现行立法人才教育培养体制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教育培养高素质立法专门人才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作为教育的核心要素,教材建设事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直接关乎人才培养质量。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以高质量教材建设为要。为了适应新时代高素质立法专门人才培养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立法学教材建设的针对性、实用性、系统性、时效性,河北大学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依托“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下的立法人才培养机制研究”这一新文科项目,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与立法实务部门的协同机制,与法律出版社共同策划出版了包括但不限于《立法理论与制度》《比较立法研究》《地方立法技术与规范》《地方立法实务与案例》等构成的《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丛书》。本丛书的突出特色和亮点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理念,与立法机关全方位深度协同,共商研发计划、共建编写团队、共定写作大纲、共享信息资源,合作编写、集体审定,以期切实提高丛书的质量和时代性,最大限度地满足立法专门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同时,也真诚期待学术界和实务界同人不吝赐教,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丛书》编辑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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