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写作错误根除与技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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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错误根除与技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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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越, 李瑾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41769

出版时间2024-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89元

货号29718633

上书时间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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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公文写作是最正规的书面表达之一。汉语表达或者日常写作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将写作者内心所想,以书面语句的形式,通过适当的字、词表达其所蕴含的语意;同时,解读者以相反的过程,通过对语句中字词本义的理解,揣摩写作者的意思。这两个过程如果能够一致,则呈现心有灵犀、和融舒畅的交流场景,反之则文不对题、词不达意、话不投机。

本书定位于相对严肃的公文写作,力求达到合格的标准。每一位写作者,能够做到并且应当做到的,是努力确保自己的作品成为一部合格的作品:一部避免了低级错误的作品,一部能够让人读得下去的作品,一部能够解决读者遇到的问题的作品,一部能够让人从中发现思想和方法的作品,一部能够让人有所感悟和启发的作品。

合格的作品首先要避免低级的表述错误。本书在《公文写作基础知识与错误辨识》的基础上,进一步介绍一些更为复杂的语病,进一步总结公文写作中更专业化,特别是规范化方面的经验。具体而言,就是提醒读者在日常写作中要沉下心来、耐得住枯燥,始终对落笔的文字怀着虔诚敬畏之心,随时警惕犯不自知的错误;要尽可能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尽可能将病句消灭在起草阶段;要认真地批改自己的初稿,以挑剔的批判者视角,拿出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修正自己的错误、提炼自己的文字,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语病,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本书的最终定位,仍在于表达准确这个最低限度的目标,并以规范的表述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规范的表达,有助于减少表意歧义、提高交流效率、加深相互理解。实现这个小目标的根本途径,就是通过根除语病,在确保表述规范、无语病的前提下,提高交流的效率与效能。

本书共分六编,分别是字词编、语法编、结构编、逻辑编、常识编、规范编。字词编从文字工作最基础的字词入手,从守住法治思维底线的视角出发,以避免日常写作中的常见错误为切入点,从使用标点、防范错字、运用术语、精准指代、表意准确、措辞严谨这几个方面,历数常规写作中需要避免的种种陷阱,对公文写作中比较基础的字词使用错误进行剖析,提出进一步提高文字水平的建议。语法编由普通公文写作推及立法,提醒读者良法也必须借助法律语言这个最重要的语法手段,在揭示语法避错的技巧之余,讨论限定、搭配、否定、褒贬、顺畅表达、语法避错等语法规则之上,更高层次的写作规则和要求。结构编针对公文对文章结构的更高要求,以常见错误发生率这个客观指标为切入点,从内容简约、避免重复、删繁就简、语序讲究、结构紧致、表述统一、前后照应等方面,分析相关领域出错的情形及原因,进而提出提升能力的相应建议。逻辑编紧扣逻辑这个使文章得以载道的灵魂,从精准分类入手,分析列举周全、分层表述、合理排序、逻辑严密、避免歧义、勿生枝节等与写作内在逻辑相通的领域中错误的情形及规避的技巧。常识编提醒读者关注常识与创新的辩证法,从把控时间、精准定位、用准数据、符合事理、避免失语、拿捏分寸等方面,探讨了公文写作中涉及的常识问题,希望读者由此得到启发,并在此基础上推而广之,形成自己对常识问题的关注重点和知识体系。规范编集中讨论立法涉及的一些中文表达问题,即“法律中的语言使用问题”,大致按照立法成文的顺序,讨论坚持原则、明确主体、界定概念、运用概念、运用程序、借助体系、与时俱进等内容,引导写作者养成终身学习、毕生追求创新的习惯,创作出更多推陈出新、生动反映我们所处的新时代的优秀作品。

本书中的每一章,都涉及无法完全区分开的两大块内容:一是禁忌,或称误区,主要分析罗列汉语写作中该领域常见的错误类型;二是技巧,实为规则,在明确汉语写作基本目标的基础上,从正面引导的角度,提出汉语日常写作应当通盘考虑的主要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和方法,最终归结为预防、避免、纠正日常写作中常见错误的方法与策略,以及提高写作水平的建议和忠告。

本书收录了1000多个字、词的字义、词义解释及适用、论证方面的内容,主要是罗列这些字词错误运用的情形,这正是目前的语文教学和流行的通用辞典所欠缺的视角。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本书就是汉语写作中常用的主要字词的用法及相应语病的解析词表,通过更为精深地分析这些表述错误的成因,揭示严肃的公文写作的规则。希望读者本着求上取中的进取心态,经常揣摩这些规则,在不断的自我修炼中提高自身的文字驾驭能力和写作功力。

最后还需要提醒读者的是,学无止境,写作技能的提高也永无止境。本书只是基于笔者的狭隘经验和较为单纯的履历,提供了一个从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的角度,发现公文写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探讨如何避免的初步探索和尝试的范本。本书中的许多看法,特别是对公文表述错误的分析和判断,难免失之偏颇,真诚希望广大读者能够及时批评指正,大家共同推动汉语表达及公文写作的水平,为基于汉语的沟通、交流创造更为良好的氛围。



导语摘要

本书详尽地回答了日常写作中究竟有哪些常见语病?罗列的语病是不是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如何系统性地预防或者矫治这些语病?本书中的每一章,都涉及两大块内容,一块是禁忌,或称误区,主要分析罗列汉语写作中该领域常见的错误类型;一块是技巧,实为规则,在明确汉语写作基本目标的基础上,从正面引导的角度,提出汉语日常写作应当通盘考虑的主要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和方法,最终归结为预防、避免、矫治日常写作中常见错误的方法与策略,以及提高写作水平的建议和忠告。



作者简介

张越,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硕士、行政诉讼法学博士。现任司法部机关纪委副书记。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副司长、政府法制协调司副司长、机关党委副书记。著有《行政复议法学》《法律责任设计原理》《中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读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问答》《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立法技术原理》等。


 


李瑾,女,1986年1月生。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毕业,管理学、文学双学士。长期从事国家级期刊的编辑工作,具有丰富的公文写作及编辑实务经验。



目录

第一编 公文写作中字词的特殊用法


第一章 使用标点的技巧


第二章 防范错字的技巧


第三章 运用术语的技巧


第四章 精准指代的技巧


第五章 表意准确的技巧 


第六章 措辞严谨的技巧 


 


第二编 公文写作中的语法运用


第七章 精准限定的技巧 


第八章 搭配得当的技巧


第九章 学会说“不”的技巧


第十章 褒贬一致的技巧


第十一章 顺畅表达的技巧


第十二章 语法避错的技巧


 


第三编 公文写作中结构的特殊作用


第十三章 内容简约的技巧


第十四章 避免重复的技巧


第十五章 删繁就简的技巧 


第十六章 语序讲究的技巧


第十七章 结构紧致的技巧


第十八章 表述统一的技巧


第十九章 前后照应的技巧 


 


第四编 公文写作中逻辑的特殊价值


第二十章 精准分类的技巧


第二十一章 列举周全的技巧 


第二十二章 分层表述的技巧 


第二十三章 合理排序的技巧 


第二十四章 逻辑严密的技巧


第二十五章 避免歧义的技巧 


第二十六章 勿生枝节的技巧 


 


第五编 公文写作中常识的特殊意义


第二十七章 把控时间的技巧


第二十八章 精准定位的技巧


第二十九章 用准数据的技巧 


第三十章 符合事理的技巧


第三十一章 避免失语的技巧


第三十二章 拿捏分寸的技巧 


第三十三章 坚持原则的技巧


第三十四章 明确主体的技巧


第三十五章 概念界定的技巧 


第三十六章 运用概念的技巧 


第三十七章 运用程序的技巧


第三十八章 借助体系的技巧 


第三十九章 与时俱进的技巧


 


参考书目



内容摘要

本书详尽地回答了日常写作中究竟有哪些常见语病?罗列的语病是不是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如何系统性地预防或者矫治这些语病?本书中的每一章,都涉及两大块内容,一块是禁忌,或称误区,主要分析罗列汉语写作中该领域常见的错误类型;一块是技巧,实为规则,在明确汉语写作基本目标的基础上,从正面引导的角度,提出汉语日常写作应当通盘考虑的主要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和方法,最终归结为预防、避免、矫治日常写作中常见错误的方法与策略,以及提高写作水平的建议和忠告。



主编推荐

张越,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硕士、行政诉讼法学博士。现任司法部机关纪委副书记。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副司长、政府法制协调司副司长、机关党委副书记。著有《行政复议法学》《法律责任设计原理》《中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读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问答》《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立法技术原理》等。

 

李瑾,女,1986年1月生。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毕业,管理学、文学双学士。长期从事国家级期刊的编辑工作,具有丰富的公文写作及编辑实务经验。



精彩内容

第一编 公文写作中字词的特殊用法第一章 使用标点的技巧

标点符号蕴含着汉语写作的精进途径。正确运用标点符号可以极大地简化文字的表述,并显著地促进沟通和理解。

有关标点符号的基本用法及涉及基本用法的低级错误,本书的姊妹作《公文写作基础知识与错误辨识》中有比较系统的介绍,此处就不再重复了。

第一节 标点符号的基本功能

在早期的中文写作中,尤其是在比较正式的公文中,除断句必需的标点符号外,很少使用其他标点符号。究其原因,与中文引入标点符号时间较晚有关。但自从标点符号成为现代汉语的一个组成部分之后,新的风尚就已经在潜移默化的路上,尤其是立法领域对此的先行先试,让我们有更多的底气在正式文稿中大胆地使用标点符号。

整部《民法典》出现得最多的标点符号是“,”,共有3637处,但整部《民法典》中出现了4243个“的”字,而这个“的”字及其代用字,在中华文化的历史长河中扮演了当代人很难意想到的类似标点符号的重要角色。

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比较了不同点号表示停顿长短的排序:“通常情况下,各种点号表示的停顿由长到短为:句号=问号=叹号>冒号(指涵盖范围为一句话的冒号)>分号>逗号>顿号”。具体解释如下:

——句末点号(句号、问号、叹号)都可表示句子完结,停顿最长;

——冒号停顿短于句末点号,长于分号;

——分号用于复句的分句之间,可以用来表示复句的第一层分句之间的停顿,表示的停顿最长、层次最高,停顿长度短于句末点号、冒号,长于逗号;

——逗号表示一句话中间的停顿,停顿长度介于分号与顿号之间,既可表示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也可表示复句中分句之间的停顿,若分句内部已用逗号,分句之间就应用分号;用分号隔开的几个并列分句不能由逗号统领或总结;

——顿号用于并列词语之间,句内点号中,顿号表示的停顿最短、层次最低,通常只能表示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

第二节 顿号可避免连词叠用

《民法典》第85条“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中对“、”和“或者”的使用非常精妙:少用了两个“或者”。这充分说明“、”具有“或者”的效用,并提示在需要反复使用“或者”的场合,为避免繁复,可使用“、”。

【例】1999年《合同法》 第38条: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494条第1款的修改,比较准确地重现了“、”可以与“或者”等效的逻辑过程,相应内容改为“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这是基于两个理由:一是其前文中新增“或者”(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后,再沿用原来的“或者”会出现叠用;二是汉语中的“、”足以替代“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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