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中国民法典编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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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民法典编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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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慧星 著

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ISBN9787515412184

出版时间2022-09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98元

货号29503165

上书时间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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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梁慧星先生的学术经历,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民事立法发展与法学研究的浓缩写照。

本书以当代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为线索,选取了梁慧星先生不同时期的重要著述,按照经济合同法的修订、统一合同法的制定、物权法的制定、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民法总则的制定、民法典的编纂分编选排,每一篇文章都凝结了作者的法学思想与学术精神。这些文章记录了改革开放后,当代中国民事立法逐步发展并终完成民法典编纂的进程,记录了当代中国法学学术逐渐走向繁荣的历史,承载了法学家的家国情怀与责任担当。

同时,本书还选取了梁慧星先生关于法学方法论的开创性研究。



商品简介

 

梁慧星先生的学术经历,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民事立法发展与法学研究的浓缩写照。

 

本书以当代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为线索,选取了梁慧星先生不同时期的重要著述,按照经济合同法的修订、统一合同法的制定、物权法的制定、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民法总则的制定、民法典的编纂分编选排,每一篇文章都凝结了作者的法学思想与学术精神。这些文章记录了改革开放后,当代中国民事立法逐步发展并最终完成民法典编纂的进程,记录了当代中国法学学术逐渐走向繁荣的历史,承载了法学家的家国情怀与责任担当。

 

同时,本书还选取了梁慧星先生关于法学方法论的开创性研究。

 

作者简介

梁慧星,1944年生,四川省青神县人。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四、五、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第十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公安部监督员。现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特聘教授、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1986年国家人事部批准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著有《民法》(民法总论》《民法解释学》《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判例与立法研究》《为中国民法典面斗争)《生活在民法中》(民法课》《民法总则讲义》《民法物权讲义》《合同通则讲义》《民事解答录》等;合著有《合同法》《物权法);主持编写《民法债权》《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编辑出版《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主编《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为权利而斗争》等。



目录

第 一 编 经济合同法修订与统一合同法制定


 《经济合同法》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立法方案


 中国统一合同法的起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立法经验


第 二 编 物权法制定


 中国物权法立法方案


 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


 “三分法”或者“一元论”


——物权法指导思想之争


 对《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不同意见及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制定


第 三 编 侵权责任法制定


 中国侵权责任法的制定


 怎样看待侵权责任法


民法总则制定第 四 编


 制定民法总则的若干问题


 中国民法总则的制定


第 五 编 民法典编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纲(草案)


 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关于民法典分则编纂中的重大分歧


第 六 编 民法方法


 法解释方法论的基本问题


 民法典解释与适用中的十个问题


 从法律的性质看裁判的方法


 法律思维与学习方法


附录


 民法学编辑工作中的些许体会


 


——对当前民法学研究的观察与思考冯 珏



内容摘要

梁慧星先生的学术经历,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民事立法发展与法学研究的浓缩写照。


本书以当代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为线索,选取了梁慧星先生不同时期的重要著述,按照经济合同法的修订、统一合同法的制定、物权法的制定、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民法总则的制定、民法典的编纂分编选排,每一篇文章都凝结了作者的法学思想与学术精神。这些文章记录了改革开放后,当代中国民事立法逐步发展并终完成民法典编纂的进程,记录了当代中国法学学术逐渐走向繁荣的历史,承载了法学家的家国情怀与责任担当。


同时,本书还选取了梁慧星先生关于法学方法论的开创性研究。



主编推荐

梁慧星,1944年生,四川省青神县人。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四、五、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第十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公安部监督员。现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特聘教授、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1986年国家人事部批准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著有《民法》(民法总论》《民法解释学》《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判例与立法研究》《为中国民法典面斗争)《生活在民法中》(民法课》《民法总则讲义》《民法物权讲义》《合同通则讲义》《民事解答录》等;合著有《合同法》《物权法);主持编写《民法债权》《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编辑出版《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主编《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为权利而斗争》等。



精彩内容

本书是对梁慧星教授曾发表的有关民法典编慕研究的整理而成,主要包括民法原理与方法论和民事立法的编蔡两个部分。梁慧星教授最初从合同法、物权法等单行法方面进行研究,并为前述单行法制订成典和此后修改提出了宝贵的专家意见,带头草拟了多次草案。制订民法总则时,虽已经70多岁,但其仍然为总则制订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了建议,并为此后的民法典编纂进行深思与研究。同时,对于如何培养法学思维、法学生如何学习法律、法官如何进行案件裁判,作者都提供了相应的方法论,以期为民法学习者提供指引。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作为一位对民法学理论发展以及党和国家的法治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知名学者,梁慧星对中国民法学的历史进行回顾、对未来进行展望,为国家的事,作者尽了他的职责。谨以此书纪念梁慧星教授八十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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