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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尔顿·M.戈登 著,马戎 译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ISBN9787544750486
出版时间2015-02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58元
货号29113662
上书时间2024-11-04
译后记
米尔顿 ·M.戈登出生于 1918年,是美国马萨诸塞大学阿姆赫斯特分校的社会学教授,也是国际学术界研究种族和族群问题的著名学者,他先后出版了四部著作: 1964年的 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 the Role of Race,Religion,and National Origins(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8年的 Human Nature,Class,and Ethnici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1年主编的 America as a Multicultural Society(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和 1988年的 The Scope of Sociology(Oxford University Press)。在这四部著作当中,影响的还是他在 1964年出版的本书《美国生活中的同化 : 种族、宗教和族源的角色》,这本书出版的第二年即分别获得两个奖项,一个是安尼斯菲尔德 —沃尔夫种族关系图书奖(Anisfield-Wolf Book Award in Race Relations),一个是美国基督徒与犹太人联合会兄弟情谊奖(Brotherhood Award of the National Conference of Christians and Jews)。四十多年来,这本书始终是美国研究种族和族群问题研究生的参考书,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并被奉为研究美国种族和族群问题的世纪经典,其原因就是这本书对理解和指导美国种族关系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方向的历史演变进行了精辟的宏观梳理,首次提出理解和分析族群同化的变量体
261系,系统分析了美国社会的族群结构和各个族群亚社会的演变历史,讨论了美国社会和学术界探讨族群政策的各种代表性观点,并对美国社会种族和族群关系的未来发展趋势和政策建议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
1984年我在美国学习时首次读到这本书,它是这一年我选修的“Ethnicity”(族群问题)研讨课的主要理论参考书之一。那时我主要关注的是戈登提出的关于分析和测度族群融合的七变量模型,这个模型及其主要变量也成为我博士论文借鉴的理论框架和 1985年在内蒙古赤峰地区进行户访问卷调查的重要参考。在撰写学位论文期间,为了全面地了解国际学术界有关种族、族群、民族主义等问题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以及各国民族制度与政策设计背后的政治理念与分析逻辑,我系统地阅读了西方国家(主要是美国)社会学家们发表的相关著作和文章,这对我拓展自己的学术视野和社会历史知识有极大帮助。
美国是一个以移民及其后裔为人口主体建立起来的一个新兴工业国,至今每年吸收的移民规模仍在百万人左右,因此,它从殖民地时期开始就必然面临各种涉及种族、祖籍国、语言、宗教、生活习俗等因素而且极为复杂和棘手的族群关系问题。特别值得关注的就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黑人问题,种族问题不仅引发了美国历史上的内战,在 20世纪 60年代还一度造成严峻的社会分裂和全国性的暴力冲突,但是通过“民权运动”和随后几十年在族群关系方面的逐步调整,美国整体的种族、族群关系出现了明显的好转。2008年有黑人血统的奥巴马高票当选为美国总统,这是美国白人主流社会在种族观念上的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同时,近年来我们也看到华裔、西班牙语裔人士在美国政坛和司法界开始崭露头角。纵观美国两百多年的族群关系史,跌宕起伏,令人感叹。在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的制度、政府的政策逐步转变和调整的整个过程中,应当说美国社会科学家们所发挥的作用功不可没。在阅读这些关于美国种族、族群关系现实状况、发展态势的调查报告、政策反思、理论探讨的学术著述时,我经常被这些学者的严谨学风和实证精神所吸引,也为相关论述中体现出来的人道关怀和理性思考所折服。
我认为在调查和研究当今中国社会的民族问题时,中国学者需要从四个来源吸收相关的知识体系和实践经验:(1)中国的民族关系发展史,在中国几千年民族交往历史中形成了颇具特色的群体观和看待群体关系的传统思想与实践,相关历史文献至今仍然是我们研究中国民族关系史的宝藏;(2)欧洲和美国的“民族观”及其演变,我们可从多部族帝国时代(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奥匈帝国、沙皇俄国等)追溯到 17世纪开始的“民族主义运动 ”(建立民族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以及美国等欧洲移民建立的国家中演变出来的“族群 ”观念和处理族群关系的实践;(3)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及其在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东欧国家、中国等)的实践,包括“民族 ”定义、民族识别与身份认定、对少数民族的各项扶助与优惠政策,以民族为单位的联邦制或区域自治制度等;(4)其他发展中国家民族—族群的历史演变,例如印度、印度尼西亚、墨西哥、阿拉伯国家、非洲和拉丁美洲等有殖民地经历的国家,独立后如何在原殖民地的行政区划内进行各自的“民族构建”(Nation-building)的理论讨论与实践。
在以上这四个知识体系中,目前中国研究民族的学者熟悉的,主要是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特别是斯大林的著述,但同时对苏联时期及解体后各国的民族关系实际发展情况很少关注。此外,中国民族史的研究在资料发掘和理论提炼上尚有很大空间,采用规范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对民族关系现状与存在问题开展实证性调查研究,只是近些年来才在中国的许多地区逐步开展。近几年,欧洲有关“民族主义”研究的一些经典著作开始被译成中文出版,但是系统介绍美国族群社会学研究的经典著作仍然没有被译成中文。在苏联解体后,苏联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对于国民的政治和文化认同方面造成什么影响,以及这些影响与国家解体之间存在什么关联等问题,我国学者对此的理论反思也远远赶不上西方学者。所以,广泛阅读国外出版的相关学术著作,尽可能地拓宽学术眼界,以解放思想的科学精神来吸收人类社会发展出来的所有知识,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调查和思考中国当前的各种民族关系问题,这是摆在我国民族问题研究者面前的一个历史性任务。
我在 1987年 3月回到北京大学任教, 1988年开始在社会学系开设“民族社会学”研究生课程,在选择教学阅读材料时,我深感国内学术界对西方国家的族群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介绍得太少,所以我在 1988年就选编了一本英文参考文献文集,复印了作为选课学生的阅读材料,其中就有戈登这本书第二章有关同化模式的变量体系这一部分。这本参考文献文集的中文版在 1997年由天津人民出版社以《西方民族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为书名正式出版,修订版在 2010年以《西方民族社会学经典读本》为书名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与此同时,我开始向一些出版社推荐书单,希望能够把一些西方经典的有关族群社会学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的著作翻译成中文并介绍给国内的学生和研究者。当时我草拟了一个推荐翻译的八本书的书单,其中就包括了戈登的这本书。我从 1988年开始先后联系过七家与我曾有出版合作关系的出版社,但是后都是不了了之。我想,这有可能是出版社认为这类书不可能热销而缺乏积极性,也可能是联系版权的手续过于烦琐。总而言之,这件事一直拖了二十多年,没有任何结果。
2011年我有一次和清华国学院的刘东教授一起吃饭,他是我国学术界很有影响的著名学者,也是多部影响重大的翻译系列丛书的主编。他和陈来教授离开北大转入清华国学院,我始终认为这是北京大学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我在席间顺便提起想翻译国外族群研究经典著作的事,刘东兄当即要我把这个书单发给他,他表示愿意尝试着帮我联系出版社,这自然使我喜出望外,但是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挫折之后,我对此实在不敢抱有太大的希望。回顾此事,我当时还是大大地低估了刘东兄的影响和能量。也就是在几个月之后,他就告诉我,译林出版社愿意出版并已经开始与版权所有者联系相关版权转让事宜,并将纳入他主编的“人文与社会译丛”。当我得知这个消息时,真是悲喜交加,喜的是这些经典著作的翻译事宜终于尘埃落地,中国将会有更多的研究者、学生和关心民族问题的读者可以通过它们的中文版了解这些在西方早已普及多年的基础知识,悲的是这件事在我的生命历程中迟到了二十多年,我这个年过六旬、即将退休的人,已经没有当年充沛的精力来面对这项工作了。
译林出版社目前确定了版权的有三本书,分别是戈登的《美国生活中的同化: 种族、宗教和族源的角色》、乔治 ·伊顿 ·辛普森(George Eaton Simpson)和米尔顿·英格尔(J. Milton Yinger)合著的《种族与文化的少数群体:关于偏见与歧视的研究》(Racial and Cultural Minorities: An Analysis of Prejudice and Discrimination)和安东尼·史密斯的《民族认同》(National Identity)。我先开始动手翻译的,是辛普森和英格尔合著的《种族与文化的少数群体》,2012年春天我在波士顿访问的三个月期间,主要的工作就是翻译这本书。也许是年龄的原因,也许是这本书的内容涉及多个学科,同时篇幅太大,在翻译过程中自己颇感精力不济,三个月里只勉强译完了全书十八章中的前七章,考虑到手边还有必须完成的其他事,我只好调整自己的工作计划,决定把后半部分的九章委托给我已毕业的一个学生继续完成,以便能够把自己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到翻译戈登这本书的工作上来。
正巧 2012年秋季台湾“中研院”的王明珂教授访问北京,见面时我曾向他提起是否有可能短期到台湾访问一事,他这几年正在台湾中兴大学兼职,表示愿意安排邀请我来中兴大学访问三个月,我当时心里的计划就是利用这三个月的时间来翻译戈登的这本书。中兴大学位于台中市的南区,远离台北的“中研院”和其他大学,所以相对比较清静,可以专心做事。到了 4月底,这本书的各章基本译完,这项工作可告一段落。尽管我对自己的译文并不满意,各类错误在所难免,每次重读必有修订之处,但是终于接近尾声,很快即可发给译林出版社进入编辑程序。因此这本书的排版付印,很可能要在辛普森和英格尔的那本大书之前了。至于另外那本安东尼 ·史密斯的《民族认同》一书的翻译,我也计划委托我的另一名学生来做。无论如何,我自 20世纪 80年代后期即开始做的这个翻译英文族群研究经典著作的梦,到今天总算是看到了一点曙光,可以部分释怀了。我应该感谢的,自然还是刘东教授,没有他的大力推荐,恐怕此事至今还是没有眉目。同时我还要特别感谢译林出版社,出版这三本译著也许并不能给出版社带来多少效益,但是它们在促进中国民族社会学的理论建设和实际研究工作方面所发挥出来的作用,决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我只能说“功德无量 ”这四个字。
下面对于戈登的这本书再多讲几句话。
作为一个多种族、多宗教、多族群的移民国家,美国如何在这些历史、语言和文化传统差别极大的多元化人群中建立“美利坚民族”的凝聚力,如何化解历史上遗留、累积下来的种族矛盾和族群隔阂,这是独立后许多美国政治家和学者长期思考的一个核心问题,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或者解决得不好,也就不会有一个统一和强大的美国。戈登这本书围绕着美国各族群的同化和融合问题从理论和政策方面来进行分析和讨论,苦苦探索和发掘美国社会中可能存在的凝聚因素、凝聚框架和凝聚力量,寻找构建美利坚民族的“正能量”,期望美国的族群“亚社会”的问题终能够有一个比较理想的解决途径。他把许多全新的核心概念和分析思路引入美国种族和族群问题研究的理论视野之中,这正是这位资深社会学家的勇于创新之处。
纵观全书,我们处处可以感受到戈登教授不仅是一位有着深刻历史洞察力的睿智学者,而且是一位深深关切美国族群关系未来良性发展的善良的人,他从内心企盼每一个美国人(包括黑人和所有少数族群的成员)都能够与白人共享美国的社会理想和民主制度,都能够享有真正平等和完全的公民权。在书中讨论美国新教徒中的宗教排外主义的倾向时,戈登引用了亚伯拉罕 ·林肯在一封信中写下的话:“在我看来,我们堕落的速度真的很快。初,我们宣称‘所有的人生来平等’并以此成为一个民族(nation)。现在我们在实践中把这句话解读为‘所有的人生来平等,但是黑人除外’。当‘一无所知党’的党徒们控制了国家时,这句话将被解读为‘所有的人生来平等,但是黑人、外国人和天主教徒除外’。当这一切发生时,我将选择移民去其他至少不会虚伪地装作热爱自由的国家,例如俄国,在那里君主专制是公开而纯粹的,没有掺杂着虚伪。”在这段话中,我们读出了坚持废除奴隶制的林肯总统对于民主、平等和自由理想的热切追求和他对族群民族主义者的鄙视,也感悟到戈登教授对这一理念的充分肯定和推崇。
……
这是对美国少数族群的同化进程展开全面研究的社会学专著。全书从美国社会的整体视角出发,将各族群及群际关系置于文化、政治、经济等不同维度组成的综合体系中进行系统而深入的考察,开创性地提出了理解和分析族群同化的变量体系,条分缕析地对“盎格鲁一致性”、“熔炉”和“多元文化主义”等族群同化理论进行了概括与评论。这本族群社会学研究的经典之作,对于当下的种族与民族问题研究有着较好的启发与借鉴意义。
米尔顿·M. 戈登(1918— ),社会学家,马萨诸塞大学阿姆赫斯特分校社会学荣誉教授,代表作有《美国生活中的同化》(1964)、《人性、阶级和族群性》(1978)、《社会学纵览》(1988)等,于2002年获得由美国社会学协会国际移民分会颁发、作为该领域荣誉之一的“杰出职业生涯奖”。
目 录
章 导言
第二章 亚社会与亚文化
第三章 同化的性质
第四章 同化的理论(一):导论和盎格鲁一致性
第五章 同化的理论(二):熔炉
第六章 同化的理论(三):文化多元主义
第七章 美国的亚社会与亚文化
第八章 族际关系的评估与可能的走向
索引
关键词英汉对照表
译后记
这是对美国少数族群的同化进程展开全面研究的社会学专著。全书从美国社会的整体视角出发,将各族群及群际关系置于文化、政治、经济等不同维度组成的综合体系中进行系统而深入的考察,开创性地提出了理解和分析族群同化的变量体系,条分缕析地对“盎格鲁一致性”、“熔炉”和“多元文化主义”等族群同化理论进行了概括与评论。这本族群社会学研究的经典之作,对于当下的种族与民族问题研究有着较好的启发与借鉴意义。
米尔顿·M. 戈登(1918— ),社会学家,马萨诸塞大学阿姆赫斯特分校社会学荣誉教授,代表作有《美国生活中的同化》(1964)、《人性、阶级和族群性》(1978)、《社会学纵览》(1988)等,于2002年获得由美国社会学协会国际移民分会颁发、作为该领域荣誉之一的“杰出职业生涯奖”。
章 导言
本书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是美国人口结构中具有不同种族、宗教和民族背景的各个群体,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彼此之间的社会偏见与歧视。但是,与其他相同主题的大多数出版物有所不同,本书几乎完全不去直接涉及那些具体的歧视行为。人们拥有的具体特质“导致”或使得一些美国公民因为其他人具有不同肤色、宗教和来自不同国度,而否认这些公民在美国社会活动中享有平等权利,并对他们持有敌意或负面情感,本书对这些以相关个人因素为对象的学术研究也不太关注。在我看来,我们应当把我们的关注点集中在同样重要、在逻辑上更应优先考虑,却被严重忽视的另外一个问题上,那就是:在一个由异质性人口所构成、规模庞大、实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民族(nation)中,群体生活自身的性质是什么?我们开展这一专题研究的“实验室”是美国社会,但是我们得出的结论,只要其确实有效,同样可以被应用到世界上的其他民族或地区。这些民族有的已经经历了类似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进程,有的目前正在经历这一过程,有的则将会在下个世纪经历类似的进程。我们得到的结论对于那些人口内部具有种族、宗教和文化背景多样化特征的国家也同样适用,这即是说,我们得出的结论将会适用于人类社会的绝大多数国家。
从一个方面来说,为什么美国人的心目中对于群体生活的性质——我们的种族、宗教和民族群体的社会结构以及群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很少予以关注?对于这个问题并不难理解。大家都知道,美国人是一些“实用的”、头脑僵化和注重实际经验的人,我们倾向于去关注那些直接、清楚和明确的事件。譬如,当一个黑人在密西西比州被乡村恶棍们痛打,或是在佐治亚州的选举投票站因受到恐吓而逃离时,当一个犹太人在纽约州北部被某个对其“实行限制”的旅馆驱逐时,或者当一个日裔美国人在加利福尼亚州一个“白人”社区试图购买住宅而遭到拒绝时,因为我们自认是“自由主义者”,所以面对这些事件,我们都觉得它们相当紧迫,而且会激发我们的义愤和关注,这会引导我们开展进一步的调查、讨论,也许迟早还会引导我们寻求补救措施。所有这些做法当然都很有益处,但是这些具体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根源,则未必能够因此被发掘出来。此外,美国的群体结构所具有的性质,绝大部分“在法律上是看不出来的 ”(legally invisible)。如果我们把美国印第安人的特殊情况暂时排除在外,把美国南部存留的歧视黑人法律(Jim Crow laws)和在南部和西部各州禁止种族间通婚的法律也排除在外(由于联邦法院对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法律的平等保护”做了完全正确的诠释,所有这些法律终将会被废除),那么,我们说美国政治和司法体系并没有因为美国公民的种族、宗教或祖籍民族而对他们实行区别对待,这种说法应该是正确的。从法律的观点来看,一切似乎都很简单,在这里生活着1.9亿个抽象的美国人个体,他们大多数具有公民身份,相互之间存在亲属或婚姻关系,分属具有某些法律相关性的年龄组,但是泛泛来说,他们作为黑人、犹太人、天主教徒或新教徒的生活,在其存在的范围内,同政治实体在形式上是不相干的,法律也没有对此进行识别或描述。这表示美国的这些种族、宗教和民族血缘群体的社会轮廓是或多或少无法被观察到的;这些结构的轮廓只能通过对社会关系、社区组织或社区机构(它们构成美国人的社区生活)的细致观察或者学术研究才能推测出来。这些群体的存在尽管在社会学意义上明显是真实的,却未能得到正式承认,并且容易在准确的评估中被掩盖。在公众心目中浮现的,只是许多模糊现象的某种汇集,以及关于与自己群体不同的其他群体的社区生活性质的部分真实的报道(half-truths)。正是由于这许多不完整的想象以及对美国人群体生活性质的整体理解的缺乏,形成了催生偏见态度的肥沃土壤。事实上,美国白人新教徒们极少意识到自己仅仅是美国居民中的一个群体,他们认为自己居住在美国,而其他人不过是以各自“群体”的方式生活在美国而已。人们有时会提到一个具有荒谬讽刺想象的俚语,即鱼儿永远也不会发现水。我们随后还将对这一点进行更多的讨论。
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社会科学家们对美国社会的社区生活的性质和内涵迄今只开展了如此之少的实地调查,而且几乎没有进行任何理论探索。从理论研究文献来看,有迹象表明近来人们对这些现象的认知有所增长,而且出版了越来越多以种族和宗教群体为对象、讨论偏见和歧视问题的专题研究,这些研究开始涉及我们所关注的社会结构这类宏观问题。同时,近期以美国社会阶级为对象所开展的越来越广泛的研究工作,也对美国的族群生活给予了更多关注。我们在后文也会有机会提及这些讨论和研究中那些相关性的内容。然而,在美国社会普遍存在对族群社区生活性质的忽视,这是学习“种族和文化关系 ”(racial and cultural relations)专业的每一个学生必须面对的现状,而这一现状很有可能是由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
首先,那些把美国社会当中不同族群的社区生活加以区隔的边界线通常缺乏明白清晰的可见度,社会科学家们的研究工作很可能受到这一因素的影响。白人和黑人社区的边界是大致不变的,相关的研究工作也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开展。近期开展的有关犹太人社区生活的一些研究也基于类似的社区划分,人们也预期学者们将会以大都市为场景对犹太人社会结构的各个阶级层面开展全面研究。但是关于天主教徒社区生活的研究成果则一直很少,直至威尔·赫伯格的富有洞察力的研究著作《新教徒—天主教徒—犹太人》出版之前,天主教徒社区生活从未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而且,大多数有关宗教和民族群体的社会科学讨论仍然集中在对它们的文化行为进行考察,想要回答的问题是:移民们和他们的后代在何种程度上接受了美国主流文化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这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而且我们也必须关注的问题,但是,关于社会结构的问题也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我们必须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收获多的研究成果。社会科学家们掌握的美国社区结构的知识相对较少,与之相关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他们在其他方向上开展的研究工作积累不足。需要指出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关“偏见研究”的出版物当中,关于人格(personality)的研究有许多是与偏见相关的,这些研究是由美国犹太人委员会(American Jewish Committee)委托进行的,这就吸引
了许多学者去关注群际关系中的这一个方面,而且强化了社会心理学家对人格和态度演变的传统关注。在战后的这些年代里,社会学家们对于不同场景下“小群体”的研究以及对在不同组织环境(如工厂或医院)中人们行为演变的研究,也给予了一定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些学术研究和理论探索开始倾向于关注族群(ethnic group)这样一些规模较大的社会结构的存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这本书可以被视作是对于“大群体”的社会学研究,我相信“大群体”这一社会现象值得我们给予比之前更多的学术关注。毫无疑问,“大群体”也是由存在于各种互动关系中的“小群体”和“个体”所组成的,但是,恰恰也正是因
为这些“大群体”是通过互动关系所造就的,它们才特别需要我们去进行研究。而且,也只有在美国社会阶级分化中发展出来的利益格局,才会使对于“大群体&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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