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实务(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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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红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19349
出版时间2016-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4.8元
货号23819430
上书时间2024-11-0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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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精彩内容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特征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也是古今中外税收的共性特征。税收的形式特征通常概括为税收“三性”,即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需要付出任何直接形式的报酬,纳税人从政府支出所获利益通常与其支付的税款不完全成一一对应的关系。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 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而非纳税人的一种自愿缴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固定性是指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及其征收比例等税制要素,并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征纳活动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收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简而言之,国家的一切税收活动,均以法定方式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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