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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纷纷和光
出版社青岛出版社
ISBN9787573602824
出版时间2022-1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69.8元
货号29488388
上书时间2024-11-02
阿臻是安国公府的庶女,常年在闺中,不常出来露面。她乖巧内敛、不爱说话,府里的人觉得她虽有倾城之色,但出身卑微、软弱可欺,所以平常总是苛待她。
只有皇帝身边的亲信知晓,阿臻并未在安国公府中久待,而是由皇帝呵护着长大。皇帝还是小秦王的时候,就将阿臻带在了身边。
后来,安国公府的人发现,宫宴上,连朝臣都要给几分薄面的李福公公,居然赔着笑给自家身份低微的庶女阿臻倒茶……
纷纷和光,晋江签约作者,黑马言情作家,喜欢阅读,更喜欢安安静静地写作,讲述一些温馨甜蜜的故事,书写双向奔赴的爱情。文风细腻浪漫,人物塑造生动,细节刻画自然,能让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
上册
章 初次见面 1
第二章 秦王庇佑 31
第三章 碧玉年华 62
第四章 归家之后 90
第五章 窈窕淑女 121
第六章 身世之谜 151
第七章 怦然心动 182
第八章 兄长接近 214
第九章 情意绵绵 244
下册
第十章 兄妹相认 277
第十一章 阴谋算计 307
第十二章 彩云易散 337
第十三章 妙手回春 365
第十四章 浓情蜜意 394
第十五章 两情相悦 423
第十六章 小别情深 452
第十七章 伉俪情深 478
番外一 505
番外二 518
特别番外 变猫记 539
阿臻是安国公府的庶女,常年在闺中,不常出来露面。她乖巧内敛、不爱说话,府里的人觉得她虽有倾城之色,但出身卑微、软弱可欺,所以平常总是苛待她。
只有皇帝身边的亲信知晓,阿臻并未在安国公府中久待,而是由皇帝呵护着长大。皇帝还是小秦王的时候,就将阿臻带在了身边。
后来,安国公府的人发现,宫宴上,连朝臣都要给几分薄面的李福公公,居然赔着笑给自家身份低微的庶女阿臻倒茶……
纷纷和光,晋江签约作者,黑马言情作家,喜欢阅读,更喜欢安安静静地写作,讲述一些温馨甜蜜的故事,书写双向奔赴的爱情。文风细腻浪漫,人物塑造生动,细节刻画自然,能让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
章 初次见面
明臻在外人看来一直都是不受宠的庶女,从来都是怯生生地被挤在诸位姐妹的边缘。
她先天不足,从小说话就晚,到了五岁,还是只能结结巴巴说几句话,脑袋也不太灵光,常常沉默地跟在众人的身后。
现在她却被带去了长公主府,这也是她次离开家门。
夫人之所以要带明臻去,是因为明臻的迟钝能衬托出嫡小姐的聪慧。
而且明臻年龄虽小,但贵族小姑娘都生得粉雕玉琢,明臻这个小小的美人坯子,长得更是精致中的精致,即便过分丰润一点儿,带出去也不丢人,反倒会让别人夸夫人大度,把一个庶出的女孩子也养得这般好。
只是嬷嬷对待明臻实在不上心,打了个盹儿的工夫,就把明臻给弄丢了。
长公主府实在太大。明臻仅仅五岁,长得又矮,在她的眼中,月季花丛是高大的,秋天处处可见的墨菊也是高大的。这些花都被打理得极好,小径两旁都是花丛和一些结着珊瑚珠似的果子的灌木。
明臻走了半天,小短腿都酸了,她还是没有走出来。
忽然听到一阵琴声,明臻下意识地便循着琴声而去。
琴声悠悠,风声飒飒,天本就是阴的,现在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明臻用小手拨开花丛,慢慢地穿过了这片湿漉漉的地方。
等她走出去的时候,身上满是雨水,发丝也被打湿了。
耳畔突然传来一道尖尖细细的声音:“哎哟,这是谁家孩子走丢了?怎么跑到了这里?”
明臻从小就长得美,所以格外惹人怜爱,一双撩人心弦的眼睛尤其大,比一般孩童的眼睛更大一些,瞳仁乌黑,瞳仁周围隐隐泛着淡淡的墨蓝,眼白干净,更显得黑白分明,且带着深深水意。
大多数人拒绝不了眼睛这样水汪汪的漂亮小孩子。
看到明臻的时候,李福忍不住笑:“殿下,这个小孩子长得真可爱,皇贵妃膝下那位被夸得天花乱坠,连这个孩子的半分也比不上呢。不知道谁家夫人这么有福气。”
以明臻现在痴痴笨笨的头脑,她压根儿听不懂李福在说什么。
她只懵懵懂懂地看着这个陌生人。
李福长得十分讨喜,面白无须,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弯弯的,脸上还挂着和善的笑,别人私底下都称他是“笑面虎”。
见到这个小姑娘双眸澄澈,神情天真,李福不由得生起了好感。
殿下近日又遭算计,心情不佳,李福想着这天真无邪的孩子长得可爱,让人看到就开心,却不知是谁家稚子,万一落水或走丢了就不好了。所以他把明臻抱了起来,抱到了高台之上:“殿下,您看看这孩子。殿下长这么俊,以后有了小郡主,肯定也是这样漂亮。”
明臻这才看到高台之上抚琴的少年。
少年身着玄色衣袍,五官凌厉,俊美无俦。只见他眉飞入鬓,眼睛狭长,眼神冷冰冰的不似真人。
李福用手帕给明臻擦了擦脸:“有点儿脏,她身上淋了雨水。奴才让厨房的人煮点儿姜汤,别让这小家伙冻坏了。等下再问问长公主是谁家孩子丢了,大概是哪个大人家里的小姐。”
他把明臻放在了地上。
明臻鞋子上都是泥,外衣簇新,袖子往上一卷,露出一截里衣,里衣原本应该是粉色,现在洗得泛白,非常破旧,和簇新外衣完全不符。
明臻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桌子上的糕点,她张嘴咬住了食指,一副馋猫相。
少年拈了一块糕点,手指修长玉白,一看便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一双狭长冷眸注视着明臻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的声音亦是冷冰冰的。
明臻知道自己的名字,目不转睛地盯着少年手上的玫瑰酥:“阿臻。”
少年把玫瑰酥喂了她。
小小的圆圆的一枚,她一口全吞了,嚼也不嚼就咽下去,结果玫瑰酥卡在嗓子眼儿,令她一张小脸憋得通红。
少年也没有想到,这小家伙居然如此愚蠢。
后还是他催动内力在明臻后颈处轻轻一拍,让她吐了出来。
这小孩子看上去精致漂亮、小巧玲珑的,实际上比同龄的孩子更丰润,坐在身上沉甸甸的。
少年拿指腹捏了捏她的脸,又将她放在地上,给了她一盘子点心。
少年是当今秦王。皇子年少封王,其实在本朝颇为奇怪。
这段时间,秦王忙于争斗,并没有什么胃口,看这个小不点儿一口一个糕点,吃得十分香甜。
似乎是吃饱了,明臻打了个奶嗝儿,漆黑的眼珠看向秦王:“叔叔,茶。”
这小东西吃了他的糕点还不够,还想喝茶。
秦王端茶的手顿了顿:“你叫我什么?”
他虽然身形高挑儿,比同龄少年心机更深,但实际上仅年长明臻七八岁,无论如何都担不起一句“叔叔”。
明臻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之后,她看着对方格外俊美的面容说道:“伯伯。”
对于称谓,明臻并不是那么清楚,她的小脑袋瓜儿实在不灵光。
连着从“伯伯”“舅舅”“舅娘”“姑姑”“奶奶”喊到了“爷爷”,她都没见这个长得很高很高的人给自己茶喝。
明臻嘴巴一撇,眼眶里瞬间蓄了泪。
秦王讨厌人哭,尤其是孩子哭,眼见这小家伙要号叫起来,就给了她一杯茶。
正常孩童五岁大的时候早就能够分辨辈分和性别,明臻却什么都不懂,很可能有些痴傻。
喝了茶之后,明臻接着吃。这个时候,李福端着姜茶回来了。他低头一看,明臻吃了半盘子点心,呵呵一笑:“能吃是福,好养活,是个有福气的小姑娘。殿下,您也要多吃点儿东西才对,近日夜操劳,您的身体亏损了许多。”
秦王看着明臻脸上的脏污,眼中多了一丝笑意,因为他面冷,就连笑也是冷的。
李福跟在秦王身后有两年了,秦王虽然年少,但城府颇深,比一些活了几十年的老狐狸更狡猾,更难应付。
他喜怒不形于色,让人永远读不出他的心思。
李福用帕子擦了擦明臻的脸,把姜汤凑到了明臻的面前。他没有孩子,便格外喜欢小孩子。
明臻捧着喝了两口。
外面雨停了,明臻吃饱喝足也困了,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李福道:“殿下,我抱着去长公主那里问问,看是谁家夫人弄丢了孩子。”
明臻被李福抱了起来,小手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手圆圆胖胖,手背上五个小坑肉乎乎的,颇为可爱:“哥哥,明天见。”
这一次,她总算叫对了。
没一会儿,明臻就趴在李福的肩膀上睡着了。
李福抱着明臻到了长公主这里,所有客人都走了,长公主得了闲正要休憩,看到李福进来,没好气地问道:“怎么了?”
李福小声说道:“听说公主您今天请了几家夫人做客,不知哪家小姐走丢了,被秦王殿下捡了。”
长公主景兰长相柔媚,一双眼睛上翘,细细长长。她懒洋洋地去看明臻,看了一眼之后,细长的眼睛蓦然睁大了:“这孩子长得不错,小小年纪还未长开,居然就生成这样。”
李福赔着笑说道:“这孩子确实长得不俗,看着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奴才也担心她走丢了有麻烦,喂了她一碗姜汤,就赶紧送来了。”
明臻仍旧在睡着,丝毫没有被惊醒。
景兰说道:“放在贵妃榻上吧,我让人去问问,看是谁家孩子丢了。”
景兰房中一片温馨的香气,如兰似麝,这种香气来源于某种昂贵的香料。她颇得圣宠,平日里挥霍无度,是当今娇纵的公主。李福知道明臻跑了半天,身上有一些脏污,所以不敢将她放在景兰长公主的榻上,而是放在了一旁的地毯上。
地毯绵软厚实,明臻在上面睡得很香。她呼吸均匀,面色绯红,眼睫毛弯弯的,墨黑的发丝披散在肩头,甚是可爱。
等安国公夫人急匆匆来领人的时候,景兰长公主随口多问了几句,才知道这是一名庶女,先天不足,母亲生她的时候就死了,她从小就痴痴傻傻,认不清人,也很少说话。
这倒是可惜了。景兰一向喜爱聪明伶俐的孩子。
景兰长公主慵懒地说道:“天色不早了,你带着孩子走吧。外边天冷,她应该受了一点儿凉,衣服也脏兮兮的,回去记得换身衣服,再喂这孩子喝一点儿药。”
说完之后,景兰轻轻一挥手,让安国公夫人带着人离开了。
外面仍旧是阴天,安国公夫人身旁跟着几个丫鬟,一个丫鬟想帮着把孩子抱过来:“夫人,我们赶紧回去,老爷现在应该回家了,如果我们回去晚了,让那位知道,又该在老爷面前闹起来了。”
安国公夫人并没有把她给丫鬟,而是亲手抱着:“阿臻年龄还小,我还抱得住,幸好她无事。”
长公主府内有一个池塘,安国公夫人先前还一直担心这孩子会掉进去淹死。现在顺利将人带回,她也算松了一口气。
安国公夫人带明臻出了长公主府。
今天早上到了长公主府后,她不可能亲自照顾这孩子,所以丢给了下面的人。
下面的人都是一群势利眼,眼睛里只有嫡小姐,没有一个人记得还有一个脑袋有问题的明臻。所以就算明臻丢了,下面的人互相怪罪来怪罪去,没有一个人敢担责任。
明臻虽然是庶女,但毕竟是安国公的骨肉,安国公也记得有这么一个女儿。安国公夫人素来喜欢做出贤惠的样子给人看,倘若这一趟把明臻丢了,她也不知道怎么和安国公交代,她自己也会颜面扫地。
小丫头片子看着不重,抱起来却很沉,不过绵绵软软的,抱着倒也舒服。
现在明臻一张脸睡得红扑扑的,眼睫毛又长又翘,安国公夫人罗氏吊着的一颗心完全放了下来。她冷冷地瞥了明臻一眼:“多漂亮的孩子,可惜是个蠢货。”
她作为一个大人,又是一家主母,还是大家闺秀出身,当然不会和一个脑子有病、牙还没有长齐的孩子计较。
天气渐冷,明臻身上穿得却还单薄,哪怕马车内暖洋洋的,她还是缩成一团,罗氏禁不住摸了摸明臻的衣物。外衣崭新,是新做的,今年家里每一个孩子都做了至少一套新衣服,里衣也该是簇新的,罗氏却莫名觉得不对。她扒了扒,却见里面的长袖短衣薄薄一层,颜色泛旧,有的地方还破了洞,连补丁都没有打。
各家各户庶女的待遇都平平,明臻这样生母去世的庶女待遇会更惨些。但安国公府底蕴丰厚,罗氏也不是小家子气的人,虽不至于让国公府八九个女孩子都和嫡女一样,却也不会让人忍饥挨饿。明臻这样的庶女,也该有一两银子的月钱。
衣服被褪了大半,明臻睡梦中觉得冷,缩了缩脖子。
罗氏往下看了看,只见这孩子细白的肌肤上遍布掐痕,后腰和臀部上全是青紫痕迹,旧伤和新伤累积,看得出她经常挨打。
明臻的母亲是难得一见的美人,用沉鱼落雁、倾城倾国形容完全不为过。罗氏迄今都记得,当初白氏被带进国公府向她请安的那一刻,整个屋子都亮堂了起来。
罗氏心胸不算宽广,却也很难讨厌白氏。白氏生得太美,完全不似人间女子,身上一点儿烟火气都没有,不妖不媚,冰冷自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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