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医院工作的核心是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是医疗机构永恒的目标。患者来医院的目的就是接受到满意的医疗服务。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接受医疗服务不再局限于疾病诊治,不再把诊断治疗效果作为评价“满意度”的感性指标,还会把就医过程中的包括环境、服务、效率等与诊治疾病没有直接关系的因素也纳入评价体系中。患者对医疗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医院管理者和医疗服务实施者必须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医疗品质,满足患者的这种正常的心理需求。这决定了医疗过程不再仅是医师埋头苦干,而是要求医务人员在对患者实施诊疗活动前、诊疗操作过程中、诊疗活动结束后,都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强化人文关怀的意识,与患者及其亲属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其中包括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替代医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结果及疾病转归等信息予以告知和说明。
然而医疗工作又是不完美的,是有缺憾的。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比如,人们对自我认识和了解仍然不足,对人体中的很多奥秘尚不知晓,对一些疾病的发生、发展的规律尚未能充分掌握,只能治愈部分疾病,对某些疾病的治疗仅为对症处理,并不能根治。再比如,医务人员对疾病的治疗存在明显的缺陷,对手术操作者的技术水平、专注程度要求很高,对手术的适应证要求很严,可能产生并发症,甚至可能发生医务人员难以预料的医疗意外等情况。
在临床工作中,永远存在患者对医疗效果的追求与医疗手段局限性之间的矛盾。其实,作为医疗行为的实施者——医务人员,也非常希望对患者的病症诊断明确、疗效完美,但现实情况可能非常残酷,临床上的种种风险超出了医务人员的认知能力和把控能力,在对患者实施治疗时可能出现各种不良后果。如果患者对这些与其期望的目标不一致的结果不能正确理解,常常会进行医疗投诉。有的病例还演变成医疗纠纷,甚至诉诸法律,出现旷日持久的医疗侵权诉讼。
为了让患者充分、理性地对待医疗结果,正确对待治疗和手术后出现的各种不良后果,也为了预防医疗纠纷、减少医疗诉讼,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正确的方式和方法与患者及其亲属沟通,将医疗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向患者及其亲属告知和说明。经过医务人员及时、准确、恰当、通俗地告知和说明,让患者及其亲属对医疗风险有了预期。当存在一定的心理准备之后,即使终发生了不良后果,患者及其亲属也能坦然面对,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2018年10月1日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也是把医疗纠纷的预防放在首位,要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要积极主动预防医疗纠纷。医疗风险的告知与说明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方法。
本书的两位主编,一位是有着丰富眼科临床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医师,一位是多年从事医疗卫生法律、医疗风险研究的学者。本书结合多年眼科临床实践经验,尤其是结合了医疗法律法规,对眼科临床中的风险予以剖析。同时分享了多年来在临床工作中与患者及其亲属沟通的经验,也提供了一些知情同意书的范本,以飨读者。
导语摘要
哪里有医疗服务,哪里就有医疗风险,相应地,哪里就有发生医疗纠纷的可能。每一家医疗机构,每一名医务人员,每一个医疗环节,都存在医疗风险,都有患者需要知情的信息。眼科作为一个重要的临床科室,医疗风险同样多且复杂,相关信息专业性非常强,眼科及眼科医护人员应当有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意识,切实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眼科临床风险告知手册》根据我国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结合眼科临床实际,对眼科临床医疗风险及告知事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条理清晰,简明实用。
《眼科临床风险告知手册》书末附有相关的知情同意书范本,值得眼科管理者、眼科医务人员及眼科患者阅读。
作者简介
曾流芝,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成都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一人民医院眼科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医师协会中西医结合医师分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眼科协同创新共同体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华佗工程眼科分级诊疗联盟四川省中心指导专家组副组长,四川省医学会眼科分会专业委员会常委,四川省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专家组成员,成都康复医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成都市医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专家委员会副组长,四川省女医师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都市整形美容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库成员。长期从事临床工作,为美国Huntington医院、美国Southern California Glaucoma Consultants以及美国Wills眼科医院访问学者。擅长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及眼表整形等手术,在四川省率先开展微创青光眼手术和生物工程角膜移植手术,发明专利2项,主编有《眼科手术基础与临床实践》和《眼科疾病诊治及防护》等专著。
刘鑫,“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兼职: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昆明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兼职教授。现任《证据科学》编辑部主任,《中国法医学杂志》编辑部主任,《中国卫生法制》编辑部副主任,《中国病案》编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委员,中华医学会、北京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医药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医学会法医学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著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理论与实践》《医事法学》《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研究》《医疗利益纠纷——现状、问题与对策》《医疗侵权纠纷处理机制重建——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评述》等专著。
目录
章 眼科临床风险
节 医疗风险
一、医疗风险的概念
二、医疗风险的特点
三、医疗风险产生的原因
第二节 眼科临床风险的特点和种类
一、眼科临床风险的概念
二、常见的眼科临床风险
第三节 眼科临床风险的防范要求
一、提高眼科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和服务质量
二、加强眼科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三、加强医护人员沟通的意识和能力
四、规范书写和保管眼科患者的病历
第二章 眼科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节 信息披露与关系人的知情
一、知情权与知情同意权
二、知情权的发展历史
三、知情权是文明社会的必然产物
四、知情权的范围
第二节 医师告知说明义务与患者知情同意权
一、医师的告知与说明义务
二、患者的知情权与同意权
三、知情同意的例外——医师治疗特权
四、眼科医师必须要树立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观念
第三节 我国目前贯彻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情况
一、我国目前贯彻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现状
二、实施知情同意权所面临的几大矛盾
第四节 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措施
一、医疗机构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二、医务人员彻底转变观念
三、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手段保存医师告知的历史记录
第三章 眼科临床风险告知相关法律规定
一、我国医疗告知与说明规定的演变
二、医疗告知与说明对象和内容的变化
三、规范性文件对医疗告知与说明的规定
……
第四章 眼科医师医疗告知与说明要求
第五章 眼科医疗侵权责任
第六章 告知书范本
第七章 眼科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范本
第八章 眼科手术知情同意书范本
第九章 其他重要的文书范本
后记
内容摘要
哪里有医疗服务,哪里就有医疗风险,相应地,哪里就有发生医疗纠纷的可能。每一家医疗机构,每一名医务人员,每一个医疗环节,都存在医疗风险,都有患者需要知情的信息。眼科作为一个重要的临床科室,医疗风险同样多且复杂,相关信息专业性非常强,眼科及眼科医护人员应当有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意识,切实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眼科临床风险告知手册》根据我国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结合眼科临床实际,对眼科临床医疗风险及告知事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条理清晰,简明实用。
《眼科临床风险告知手册》书末附有相关的知情同意书范本,值得眼科管理者、眼科医务人员及眼科患者阅读。
主编推荐
曾流芝,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成都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一人民医院眼科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医师协会中西医结合医师分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眼科协同创新共同体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华佗工程眼科分级诊疗联盟四川省中心指导专家组副组长,四川省医学会眼科分会专业委员会常委,四川省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专家组成员,成都康复医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成都市医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专家委员会副组长,四川省女医师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都市整形美容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库成员。长期从事临床工作,为美国Huntington医院、美国Southern California Glaucoma Consultants以及美国Wills眼科医院访问学者。擅长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及眼表整形等手术,在四川省率先开展微创青光眼手术和生物工程角膜移植手术,发明专利2项,主编有《眼科手术基础与临床实践》和《眼科疾病诊治及防护》等专著。
刘鑫,“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兼职: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昆明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兼职教授。现任《证据科学》编辑部主任,《中国法医学杂志》编辑部主任,《中国卫生法制》编辑部副主任,《中国病案》编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委员,中华医学会、北京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医药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医学会法医学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著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理论与实践》《医事法学》《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研究》《医疗利益纠纷——现状、问题与对策》《医疗侵权纠纷处理机制重建——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评述》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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