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摘要
本书选取作者承办的有代表性的疑难刑事案件,在内容上按照“案情简介—辩护思路—案件结果—案件评析”的结构展开,基本呈现了一个案例研究所应具备的全部要素,尤其是辩护思路部分,对于本书读者而言,不仅能够快速抓住案件的核心问题,也有益于了解律师的思维和切入点。
商品简介
本书选取作者承办的有代表性的疑难刑事案件,在内容上按照“案情简介—辩护思路—案件结果—案件评析”的结构展开,基本呈现了一个案例研究所应具备的全部要素,尤其是辩护思路部分,对于本书读者而言,不仅能够快速抓住案件的核心问题,也有益于了解律师的思维和切入点。
目录
循序渐进 开拓进取(代序)——中国刑辩事业的有效维度之积极探索
第一部分 侵犯财产类案件
曹某某被指控合同诈骗案(无罪)——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以民法理论打破合同诈骗指控的辩护实务
郑某某被指控诈骗案(一审全案无罪)——在跨境电信诈骗中从企业合规角度寻找责任阻却事由的辩护实务
冯某被指控诈骗案(无罪释放)——“一物二押”借贷纠纷中抵押权可以实现而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实务
刘某“套路贷”诈骗案——从刑民交叉视角区分“套路贷”诈骗与民事欺诈的辩护实务
沈某某被指控诈骗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征地拆迁补偿款诈骗案中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欺诈行为”的辩护实务
丁某某诈骗案——销售型诈骗案中对产品的夸张宣传不构成“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辩护实务
齐某合同诈骗案——在侦查阶段提供证据还原合同纠纷原貌证实不构成合同诈骗的辩护实务
易某某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诈骗,合同诈骗案——以经验法则、逻辑法则解读诈骗案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第二部分 涉税、走私类寨件
何某被指控逃税案(无罪)——从逃税罪为单位犯罪、被告人不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入手,证明其无罪的辩护实务
龚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通过激活程序性权利争取最大从宽处理的辩护实务
师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从证据入手压低计税价格同时适用两个从宽情节争取到缓刑的辩护实务
赵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海外代购类走私行为的刑事风险防范
叶某被指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的辩护实务
第三部分 生产安全类案件
齐某某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从证据入手推翻“有毒、有害”指控的辩护实务
杜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撤案)——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正确处理行政证据、运用因果关系理论阻却刑事责任的辩护实务
第四部分 危害金融、市场管理等秩序类犯罪案件
肖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从犯认定的辩护实务
袁某、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中对“非法性”的把握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
朴某敲诈勒索案(金融证券领域)——在金融证券领域中“事出有因”“索要赔偿”型敲诈勒索案的无罪辩护实务
郑某某非法经营案——信用卡代还款和信用卡套现区分的辩护实务
马某、宋某等非法采矿案(二审发回重审)——争取二审开庭审理、指出一审程序违法,最终发回重审的程序辩护实务
第五部分 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谢某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在行贿案中运用“阶梯理论”,在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中运用“一对一”证据规则进行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的实务
庄某行贿案(改变定性)——将个人行贿变更为单位行贿的辩护实务
尹某贪污、受贿、行贿、滥用职权、诈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二审改判)——竞合犯、吸收犯、牵连犯共存一案,二审从改变定性入手通过减少罪名数量降低刑期幅度的辩护实务
钟某贪污受贿案(重审改判)——准确解读“拒不交代赃款去向导致无法追缴”,争取到再审大幅改判的辩护实务
拉某挪用公款案(二审改判)——利用“一审宣判前如实供述案情应当认定为自首”在量刑上争取更短刑期的辩护实务
吴某受贿、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二审期间遇到法律适用新旧衔接,正确选择辩护策略争取大幅改判的辩护实务
贾某受贿案——从证据上突破进行数额辩护、二审为被告人减轻6年刑期的辩护实务
朱某受贿、挪用资金案——当案件存在讯问录音录像不完整等程序违法事项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辩护实务
第六部分 其他类型案件
张某故意杀人案——故意杀人案二审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家属谅解的辩护实务
汪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关于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影响刑事责任承担和量刑的辩护实务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选取作者承办的有代表性的疑难刑事案件,在内容上按照“案情简介—辩护思路—案件结果—案件评析”的结构展开,基本呈现了一个案例研究所应具备的全部要素,尤其是辩护思路部分,对于本书读者而言,不仅能够快速抓住案件的核心问题,也有益于了解律师的思维和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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