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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邢丹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81870
出版时间2022-07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68元
货号29450348
上书时间2024-10-31
《关联公司破产的法律规制》
序
人类社会自有交易以来,就伴随着利益的获取、分配等问题,而文明的进步,又催生了规范利益的规则,进而交易的主体开始利用规则争取的利益。市场经济是自由选择、优胜劣汰的竞争经济,是遵从丛林法则的经济,经济主体既要消化市场不可抗力因素等自然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要积极对抗竞争者之间人为制造的困难。经济学家钟朋荣很早就发表过一篇名为《“小狗经济”有优势》的文章,该文很好地说明了当你实力不足以与强大的对手对抗的时候,采取结盟的策略不失为明智之举。因为“小狗经济”的核心是专业化和协作,在竞争环境中,能以交易成本低于管理成本的优势立于不败之地。在当下社会化大生产的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通过股权控制、人事控制等手段组成关联公司,增强市场竞争抵御力,减少税收、财务等管理成本。
关联公司在享受公司人格与有限责任所带来的福利的同时,也在利用这两项规则将公司运营的风险转移至外部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隔离风险,由公司债权人承担不利后果。传统针对单体公司立法的破产程序是保护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破产债务清理机制是被全球公认的为公平的制度设计,但破产并非仅仅意味着剧终,也可以是通向“欣欣向荣”彼岸的一个途径。关联公司利用其便捷的关联途径,通过破产程序清理债务,将生产经营的不利益转移至破产债权人,于债权人不公、于破产债务人不公、于社会更不公。对关联公司破产进行专题研究,是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商环境提升时代背景下的重要课题。
《美国破产法》以其复杂的法律技术和鲜明的立法特色著称于世,是破产法学者研究的不二之选。邢丹博士利用留学美国的机会,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对《美国破产法》中公司集团破产规则的立法及实践进行考察,系统梳理和总结了规制关联公司破产规则的案例、学说、法律发展、规则适用条件等内容。但比较研究绝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和“师夷长技”,由于中西方社会结构的基础不同、政治经济结构存在差异,“本土化”的移植才更具有生命力。作者结合我国关联公司的形成原因、外在表现进行研究,提出了具有借鉴性的建议。此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公司国际化、破产跨境化的时代浪潮下,本书结合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破产法立法指南》,尤其是第三部分“破产企业集团对待办法”的立法指导性建议,为我国关联公司破产的规制制定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作者在研究关联公司破产这一特殊领域的专业性问题时,从法学基础理论角度出发,考量关联公司破产特殊性的存在原因、特殊性规制的必要性。从正义角度设计破产撤销权,指出对破产宣告后的个别清偿行为应禁止和对破产临界期间内的偏颇性清偿应撤销,对因利用关联关系取得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要居次受偿,通过司法活动中的矫正正义维护破产法的基本价值目标,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通过法经济学方法论证实质合并规则适用于关联公司破产的必要性,
说明关联公司实质合并有助于简化破产程序、节约司法成本、提升司法效率,实现“帕累托”。
数据化研究是信息时代的新方法。邢丹博士利用数据库收集整理破产案例,尤其对关联公司破产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寻找共性和差异性,以司法实践反推立法。司法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实际上是一种具有立法意义的活动,在具体案件中,法官的职责之一在于厘清文义,对不明确之处进行尝试性解决。本书将规制关联公司破产的规则区分为基础性规则和特殊性规则,这是一种尝试性划分,将破产法中的破产撤销权制度、破产无效制度和公司法中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并列为基础性规则,并说明基础性规则在适用关联公司破产中的特别之处;将衡平居次制度和实质合并制度列为特殊性规则,
特别适用于关联公司破产中,并给出具体的立法建议及有效论证。
寥寥数语为序,贺学生邢丹本书出版!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以联合形式抵御市场风险。但当关联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中,单体企业破产的既有法律制度受到冲击和挑战。《关联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制》以破产法价值目标为指引,以衡平关联企业之利益为导向,结合实际案例和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各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国情,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将我国关联企业破产的制度性质界定为衡平性;具体解读了破产撤销权制度、破产无效制度以及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关联企业破产中的运用。此外,还具体设计了衡平居次制度和实质合并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以联合形式抵御市场风险。但当关联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中,单体企业破产的既有法律制度受到冲击和挑战。《关联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制》以破产法价值目标为指引,以衡平关联企业之利益为导向,结合实际案例和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各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国情,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将我国关联企业破产的制度性质界定为衡平性;具体解读了破产撤销权制度、破产无效制度以及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关联企业破产中的运用。此外,还具体设计了衡平居次制度和实质合并制度。
邢丹,吉林省吉林市人。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2012年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2016年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商法总论、破产法领域研究。现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吉林省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在《现代法学》《社会科学战线》《当代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参加教*部、省级科研项目5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的《商法学》课程获得吉林省省级精品课程。
目 录
引 言
章 关联公司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制对象
节 关联公司破产的对象分析
一、关联公司的概念
二、关联公司产生的原因
三、关联公司破产的外在表现:关联交易
第二节 关联公司破产的利益冲突分析
一、从属公司破产,控制公司未破产时的利益冲突
二、控制公司破产,从属公司未破产时的利益冲突
三、从属公司与控制公司均告破产时的利益冲突
四、受统一控制的两个(或多个)关联公司同时破产时的利益冲突
第三节 关联公司破产对传统法律制度的挑战
一、法人人格独立制度——关联公司破产债务人的“避风港”
二、有限责任制度——关联公司破产债务人逃废债务的工具
第二章 关联公司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制目的
节 规制关联公司破产利益冲突的制度性质:衡平性
一、衡平性的解读
二、相互冲突利益调整之工具
第二节 规制关联公司破产利益冲突的价值取向:公平兼顾效率
一、正义原则要求的利益平衡
二、效率原则要求的利益平衡
第三章 规制关联公司破产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节 破产撤销权制度和破产无效制度
一、破产撤销权制度的理论内涵
二、破产撤销权的追诉对象
三、破产无效制度的理论内涵和追诉对象
四、破产撤销权制度和破产无效制度在关联公司破产中的适用
第二节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
一、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理论内涵
二、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关联公司破产中的适用
三、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关联公司破产中适用的相关问题
第四章 规制关联公司破产的特殊性法律制度
节 衡平居次制度
一、衡平居次制度的理论进程
二、衡平居次制度的理论内涵
三、衡平居次制度规制关联公司破产的意义
第二节 实质合并制度
一、实质合并制度的理论进路
二、实质合并制度的理论内涵
三、实质合并制度的合法性论争
四、实质合并制度规制关联公司破产的意义
第五章 完善我国规制关联公司破产制度的建议
节 完善破产撤销权制度和破产无效制度的建议
一、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和破产无效制度的规定及评析
二、完善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的立法建议
三、完善我国破产无效制度的立法建议
第二节 完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建议
一、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
二、揭开公司面纱制度行为要件的解读及补充
三、完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其他适用要件
第三节 引入衡平居次制度的考量
一、我国引入衡平居次制度的必要性
二、衡平居次制度在规制关联公司破产时的适用要件
三、衡平居次制度在规制关联公司破产时的程序性考量
四、衡平居次制度的立法建议
第四节 引入实质合并制度的考量
一、我国引入实质合并制度的必要性
二、司法实践对实质合并制度的推动
三、实质合并制度的破产法价值
四、实质合并制度的模式选择
五、我国引入实质合并制度的实体法思考
六、实质合并制度适用的效果分析
七、我国引入实质合并制度的程序法思考
结 语
参考文献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以联合形式抵御市场风险。但当关联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中,单体企业破产的既有法律制度受到冲击和挑战。《关联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制》以破产法价值目标为指引,以衡平关联企业之利益为导向,结合实际案例和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各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国情,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将我国关联企业破产的制度性质界定为衡平性;具体解读了破产撤销权制度、破产无效制度以及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关联企业破产中的运用。此外,还具体设计了衡平居次制度和实质合并制度。
邢丹,吉林省吉林市人。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2012年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2016年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商法总论、破产法领域研究。现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吉林省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在《现代法学》《社会科学战线》《当代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参加教*部、省级科研项目5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的《商法学》课程获得吉林省省级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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