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基础 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发展迅猛,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影响各国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目标瞄准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或称国家创新系统,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NIS),将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作为重大战略目标。尽管仍旧存在争议,但大部分学者认同首次明确提出“国家创新体系”概念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克里斯托夫?佛里曼(Christopher Freeman),其《技术政策与经济绩效:来自日本的经验》(Technology Policy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Lessons from Japan)一书中将国家创新体系界定为:由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组成的组织网络,其活动及相互作用意在激发、引入、改革和扩散新技术。其突出重点是它不再仅关注某一个创新产品、单一的创新主体或者创新流程中的某个环节,而是关注各创新主体间生产、扩散和应用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新知识的相互作用。后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报告基本承袭了这一概念界定并逐渐扩大了这一术语的影响力,如《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The Knowledge Based Economy)报告中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综合体:不同的行为者(企业、实验室、科技消费者等)之间围绕创新进行交流互动,并在科学研究、工程实施、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等流程间进行反馈 国家创新体系的提出具有开创性意义,尽管在概念上还有待更深入的讨论。美国学者理查德?纳尔逊(Richard Nelson)在其著作中也分析了美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并着重关注了国家研发体系、大学在其中的角色及政府支持的研发项目等方面。1992年,《国家创新体系:迈向创新和交互学习理论》(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Towards a Theory of Innovation and Interactive Learning)一书更加鲜明地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概念,丹麦经济学家本特雅克?朗德沃尔(Bent Ake Lundvall)在这本书中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界定强调了体系内部各要素的关系整合,“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国家内部各要素及其关系的集合,通过要素间相互作用产生、扩散和应用新的知识”。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提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并且由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互动的社会系统,主要功能是支撑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消除制约创新发展的制度壁垒,释放创新活力,限度提升科技作为生产力的潜力。中国学者与日本学者在研究国家创新体系时,都关注到了传统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和仅仅依赖企业创新往往不足以快速推动一国经济的发展和赶超,恰恰需要从国家层面上寻求国家资源的优质配置与合理流动。在我国学者的研究中,常常将国家创新体系与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等的提出相联系,并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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