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西部大开发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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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部大开发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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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晓波 倪好 周谷平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74041

出版时间2019-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78元

货号28472521

上书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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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区域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资源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由东部一枝独秀向东中西协同发展转变,西部地区创新发展体现出自身特色,亮点纷呈,也同时存在不同程度的发展问题。
   西部创新发展成效能够极大地促进西部大开发。建立西部地区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增强西部地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是实现西部地区产业升级换代、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西部创新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尤其值得关注,而“长江经济带”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等为广大西部地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本报告立足西部创新发展,从“五大创新领域、三大支撑要素、两个合作平台”这一逻辑线索出发,共设置企业自主创新、产业创新牵引升级、城市创新效率、生态科技创新与包容性创新;金融、科研经费、人才;以及产学沿用协同与国际合作平台十个章节,围绕西部创新重要问题展开研究。

作者简介
吴晓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浙江大学“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主任、浙江大学-剑桥大学“全球化制造与创新管理联合研究中心”中方主任、睿华创新管理研究所联席所长。研究方向为创新管理、战略管理、全球化制造与竞争战略等。

目录
总论

章西部地区产业创新与升级

第二章西部地区企业自主创新

第三章西部地区城市创新评价

第四章西部经济发展与包容性创新

第五章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

第六章西部地区创新发展的金融支撑

第七章西部地区创新发展的科研经费支撑

第八章西部地区创新发展的人才支撑

第九章西部地区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

第十章西部地区科技创新的国际开放与合作

后记

内容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区域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资源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由东部一枝独秀向东中西协同发展转变,西部地区创新发展体现出自身特色,亮点纷呈,也同时存在不同程度的发展问题。
   西部创新发展成效能够极大地促进西部大开发。建立西部地区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增强西部地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是实现西部地区产业升级换代、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西部创新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尤其值得关注,而“长江经济带”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等为广大西部地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本报告立足西部创新发展,从“五大创新领域、三大支撑要素、两个合作平台”这一逻辑线索出发,共设置企业自主创新、产业创新牵引升级、城市创新效率、生态科技创新与包容性创新;金融、科研经费、人才;以及产学沿用协同与国际合作平台十个章节,围绕西部创新重要问题展开研究。

主编推荐
吴晓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浙江大学“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主任、浙江大学-剑桥大学“全球化制造与创新管理联合研究中心”中方主任、睿华创新管理研究所联席所长。研究方向为创新管理、战略管理、全球化制造与竞争战略等。

精彩内容
一、理论回顾
区域创新体系(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的研究来源于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的发展,与国家创新体系、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等理论基础密不可分,三者分别处于中观、宏观与微观的视角。尽管不能简单地认为三者只是地理范畴上的差别,但这种地理范畴差异确实存在。国家创新体系与企业创新体系的范畴较为明确,前者往往以政治意义上的国家或者经济意义上的经济体为单位,后者往往是以某个别企业或者以企业为主体形成的集团为单位。而中观意义上的区域创新体系则在地理或者政治范畴上具有模糊性,但不可辩驳的是“区域创新体系是一种开放式的系统,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子系统”,然而少有明确界定其覆盖范围的论述,如是否一省、一市皆可构建以其自身为范围的区域创新系统。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并非任何地理上的拼凑和划割都可以称为区域,更遑论区域创新体系。界定区域与否的要点也不在于地理范围的大小,这在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实践中已经表明。其要点在于:一是要有地缘划分的历史、文化等基础,而非机械地切割;二是有区别于其他区域的特色,如特有的资源和特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三是有资源与要素的流动,既有内部流动,也有外部的输入与输出等。在明确这些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本部分将首先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研究进行回顾。

(一)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基础
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发展迅猛,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影响各国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目标瞄准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或称国家创新系统,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NIS),将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作为重大战略目标。尽管仍旧存在争议,但大部分学者认同首次明确提出“国家创新体系”概念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克里斯托夫?佛里曼(Christopher Freeman),其《技术政策与经济绩效:来自日本的经验》(Technology Policy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Lessons from Japan)一书中将国家创新体系界定为:由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组成的组织网络,其活动及相互作用意在激发、引入、改革和扩散新技术。其突出重点是它不再仅关注某一个创新产品、单一的创新主体或者创新流程中的某个环节,而是关注各创新主体间生产、扩散和应用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新知识的相互作用。后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报告基本承袭了这一概念界定并逐渐扩大了这一术语的影响力,如《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The Knowledge Based Economy)报告中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综合体:不同的行为者(企业、实验室、科技消费者等)之间围绕创新进行交流互动,并在科学研究、工程实施、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等流程间进行反馈
国家创新体系的提出具有开创性意义,尽管在概念上还有待更深入的讨论。美国学者理查德?纳尔逊(Richard Nelson)在其著作中也分析了美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并着重关注了国家研发体系、大学在其中的角色及政府支持的研发项目等方面。1992年,《国家创新体系:迈向创新和交互学习理论》(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Towards a Theory of Innovation and Interactive Learning)一书更加鲜明地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概念,丹麦经济学家本特雅克?朗德沃尔(Bent Ake Lundvall)在这本书中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界定强调了体系内部各要素的关系整合,“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国家内部各要素及其关系的集合,通过要素间相互作用产生、扩散和应用新的知识”。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提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并且由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互动的社会系统,主要功能是支撑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消除制约创新发展的制度壁垒,释放创新活力,限度提升科技作为生产力的潜力。中国学者与日本学者在研究国家创新体系时,都关注到了传统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和仅仅依赖企业创新往往不足以快速推动一国经济的发展和赶超,恰恰需要从国家层面上寻求国家资源的优质配置与合理流动。在我国学者的研究中,常常将国家创新体系与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等的提出相联系,并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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