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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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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勇 编著
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479406
出版时间2014-06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650元
货号23512001
上书时间2024-10-31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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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道光《重庆府志》
《重庆府志》卷之一
《重庆府志》卷之二
《重庆府志》卷之三
《重庆府志》卷之四
《重庆府志》卷之五
《重庆府志》卷之六
《重庆府志》卷之七
《重庆府志》卷之八
《重庆府志》卷之九
精彩内容
唐建中元年税天下茶漆竹木,十取一以为常平本钱。《文献通考》:李珏疏略:榷茶起于养兵,今边境无虞而厚敛伤民,不可一也;茗饮,人之所资,重赋税则价必增,贫弱益困,不可二也;山泽之饶,其出不赀,论税以售多为利,价腾踊则市者稀,不可三也。按:茶盛于唐,藉茶亦始于唐,籍以广民食,助经费,至宋后乃为筹备之要。
宋天禧末,天下茶皆禁。唯川、陕、广听民自买卖,不得出境。
熙宁中,蒲宗闵议川陕略:民茶息收十之三,尽买于官场,更严私交易之令,于是蜀茶尽榷矣。《文献通考》:吕陶疏略:川陕四路所出茶,比东南十不及一,诸路既许通商,两川都为禁地,亏损治体,如解州有盐池,民间煮者乃是私盐,晋州有矾山,民间炼者乃是私矾。今川蜀茶园皆百姓己物,与解盐、晋矾不同,又是易司笼制百货,岁出息钱不过十之二,然必以一年为率,今茶场司务重立法,尽榷民茶,随买随卖,取息十之三,或今日买十千之茶,明日即作十三千卖之,变转不休,比至岁终,岂止三分?
元至元五年,用运司白赓言:榷成都茶于京兆、巩昌,置局发卖,私自采卖者,其罪与私盐同。《续文献通考》
六年,立西蜀四川盐榷茶场使司,定《长引短引法》,长引带茶一百二十斤,收中统钞五锭有奇,短引带茶九十斤,收钞四锭有奇。《元史·食货志》
天历二年,始罢榷司归诸州县。《元史》
明洪武四年,户部言:四川巴茶三百十五顷,茶二百三十八万余株,宜定令每十株官取其一,无主茶园令军士薅采,十取其一,以易番马。从之。于是诸产茶地设茶课司,定税额。四川一百万斤,设茶马司于秦、洮、河、雅诸州。
五年,置四川茶盐都转司。
三十年,置成都、重庆、保宁、播州茶仓四所,令商人纳米中茶。
嘉靖中,令四川茶引五万道,二万六千道为腹引,二万四千道为边引,芽茶引三钱,叶茶引二钱,中茶至八十万斤而止,不得太滥。《明史·食货志》:隆庆时,巡抚严清疏略:本省每年户部关引五万道,半填芽茶,半填叶茶,以二万六千道为腹引,每引芽茶三钱,叶茶二钱。二万四千道为边引,内一万九千八百道给黎、雅各商,每引芽茶三钱八分,叶茶二钱五分;二百道给本地思经罗纯产茶处所土民,每引芽茶七钱六分,叶茶五钱;松潘四千道,税与腹引同。共税银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三两。然边引报中者多恒苦不足,腹引常置于无用之地,盖向来腹多边少者,无非谨中外之防也。然腹地有茶,汉人或可无茶,边地无茶,番人断不可无茶,故边引易行,而腹引常滞。先此议茶法者曰:茶乃番人之命,不宜多给,以存羁縻节制之意是矣,乃边引愈少,私贩愈多,只为奸人作利屯耳。又日:四川茶法不缩,即陕西马政有妨,此犹未深考。夫番地广,近者弥月,远者弥年,陕西洮、泯与松潘接境,与黎、雅邈不相及,今不增松潘而增黎、雅之引,于陕西马政何妨?自隆庆三年始,将原引五万减去一万二千道,于黎、雅边引加一万道,每引量加一钱,税银已充旧额,而边腹相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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