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摘要
本书的研究基于对牧户面对面的访谈和问卷调查(见附录),我们在内蒙古牧区抽取了498个牧户进行了入户访谈,在甘肃天祝县抽取了109个牧户进行了入户访谈。同时,我们还访问了调研地区各级草原管理部门,包括省(自治区)的草原监督管理局、市县(旗)的草原监理部门,以及村(嘎查)领导干部。研究初步成果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的草原生态补偿研讨会上向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甘肃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等机构的专家和领导进行了汇报交流,听取了专家和领导意见。
草原生态补偿涉及草原经营管理的多个方面。本书重点从以下方面研究草原生态补偿:(1)中国草原生态补偿的政策设计和效果评估;(2)草畜平衡奖励中减畜和补偿的不对等关系;(3)禁牧补助标准的差别化;(4)草原生态补偿的监督管理;(5)牧区适度规模经营;(6)牧区畜牧业经营的代际传递意愿。牧区适度规模经营之所以与草原生态补偿相关,是因为我们在研究中发现,小牧户是过牧超载的主体,牧区适度规模经营,有助于解决减畜与补偿不对等的问题。畜牧业经营的代际传递意愿研究,又与牧区适度规模经营密切相关。
作者简介
靳乐山,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生态补偿的研究与教学工作。2004-2006年与英国国际环境与发展研究所(IIED)合作开展中国生态补偿的诊断研究,并于2007年著《生态补偿机制:市场与政府的作用》(中文版和英文版)。2010-2013年参与国家发改委生态补偿立法调研,合著《流域生态补偿与生态补偿立法研究》(2011年)和《生态补偿立法:路在前方》(2013年)。2014-2016年作为全球环境基金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首席技术顾问,参与设计该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内容摘要
本书的研究基于对牧户面对面的访谈和问卷调查(见附录),我们在内蒙古牧区抽取了498个牧户进行了入户访谈,在甘肃天祝县抽取了109个牧户进行了入户访谈。同时,我们还访问了调研地区各级草原管理部门,包括省(自治区)的草原监督管理局、市县(旗)的草原监理部门,以及村(嘎查)领导干部。研究初步成果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的草原生态补偿研讨会上向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甘肃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等机构的专家和领导进行了汇报交流,听取了专家和领导意见。
草原生态补偿涉及草原经营管理的多个方面。本书重点从以下方面研究草原生态补偿:(1)中国草原生态补偿的政策设计和效果评估;(2)草畜平衡奖励中减畜和补偿的不对等关系;(3)禁牧补助标准的差别化;(4)草原生态补偿的监督管理;(5)牧区适度规模经营;(6)牧区畜牧业经营的代际传递意愿。牧区适度规模经营之所以与草原生态补偿相关,是因为我们在研究中发现,小牧户是过牧超载的主体,牧区适度规模经营,有助于解决减畜与补偿不对等的问题。畜牧业经营的代际传递意愿研究,又与牧区适度规模经营密切相关。
主编推荐
靳乐山,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生态补偿的研究与教学工作。2004-2006年与英国国际环境与发展研究所(IIED)合作开展中国生态补偿的诊断研究,并于2007年著《生态补偿机制:市场与政府的作用》(中文版和英文版)。2010-2013年参与国家发改委生态补偿立法调研,合著《流域生态补偿与生态补偿立法研究》(2011年)和《生态补偿立法:路在前方》(2013年)。2014-2016年作为全球环境基金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首席技术顾问,参与设计该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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