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农村的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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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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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宏伟,张成洁 著
出版社江苏大学出版社
ISBN9787811301021
出版时间2009-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0元
货号20689156
上书时间2024-10-29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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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为了诠释新区土地改革的来龙去脉,本书首先对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运动作了详细的介绍,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之前土地运动的成就和问题、经验和教训。本书还阐述了新区土地改革前农村的土地占有和使用情况以及租佃制度、借贷制度和雇佣制度,分析了新区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揭示了新区土地改革的基本过程和具体步骤,以及土地改革后土地和其他财产的分配和占有、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土地租佃和买卖等情况。
作者简介
莫宏伟,男,湖南麻阳人,1966年12月生.历史学博士,广东海洋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史和思想史研究,著有《苏南土地改革研究》、《中国近代社会思潮》卷等.在《当代中国研究》(美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思想研究》
目录
章 新中国成立前民主革命中的土地运动
节 大革命时期的土地运动
第二节 土地革命时期的士地运动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运动
第二章 新区土地改革前农村的经济状况
节 新区的土地占有和使用情况
第二节 租佃制度
第三节 雇佣和借贷情况
笋三章 新区土地改革方针政策的制定
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制定和颁布
第二节 新区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
第四章 新区土地改革的开展
节 新区土地改革的基本过程
第二节 新区土地改革的具体步骤
第五章 新区土地改革中对工商业的保护
节 土地所有者与工商业的关系
第二节 保护卫商业的政策及其执行
第六章 新区土地改革中的地主阶级问题
节 新区土地改革中地主阶级的动向
第二节 对地主阶级的方针政策
第三节 对地主阶级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七章 新区土地改革中的富农问题
节 中国富农经济的特点
第二节 中共中央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
第三节 新区土地改革中富农经济的保存情况
第八章 新区土地改革中的华侨问题
节 华侨的分布及其与士地的关系
第二节 土地改革中处理华侨问题的政策及执行情况
第九章 新区土地改革中的城市郊区问题
节 城市郊区的基本特点
第二节 城市郊区土地改革的政策及执行情况
第十章 新区土地改革中的盐田和山林问题
节 盐田问题的解决
第二节 山林问题的解决
第十一章 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
节 土地改革前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特点
第二节 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
第三节 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的历程
第十二章 土地改革后的农村
节 土地及其他财产的没收、征收、分配和占有情况
第二节 土地改革结束初期农村士地的流转
第三节 农民政治觉悟和生产情绪的提高
第四节 农业生产的发展与农民物质生活的改善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为了诠释新区土地改革的来龙去脉,本书首先对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运动作了详细的介绍,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之前土地运动的成就和问题、经验和教训。本书还阐述了新区土地改革前农村的土地占有和使用情况以及租佃制度、借贷制度和雇佣制度,分析了新区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揭示了新区土地改革的基本过程和具体步骤,以及土地改革后土地和其他财产的分配和占有、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土地租佃和买卖等情况。
主编推荐
莫宏伟,男,湖南麻阳人,1966年12月生.历史学博士,广东海洋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史和思想史研究,著有《苏南土地改革研究》、《中国近代社会思潮》卷等.在《当代中国研究》(美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思想研究》
精彩内容
章 新中国成立前民主革命中的土地运动
节 大革命时期的土地运动
一、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对农民问题的探索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中国早期共产主义者就已经开始利用马克思主义来观察和思考中国的农民问题了。1919年2月,李大钊在《青年与农村》一文中指出:中国农村的黑暗算是达到了极点。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大多数的劳工阶级就是那些农民。要想把现代的新文明,从根底输到社会里面,非把知识阶级和劳工阶级打成一气不可。中国青年应该拿出当年俄罗斯青年在俄罗斯农村宣传的精神,来做开发农村的工作。
1921年9月,参加上海建党活动的沈定一,回到家乡浙江省萧山县开展农民运动。他以萧山县衙前村为中心,发动和组织农民进行抗捐减租斗争。1921年9月23日,沈定一在萧山北山地区向附近20个村庄的农民发表了《农民自决》演说,在萧山县引起了强烈反响。9月26日,沈定一出资兴办的衙前农村小学正式开学,他邀请杭州一带的进步学生担任教师,对农民进行启蒙教育,并将这个小学作为开展农民运动的据点。9月27日,沈定一领导在衙前东岳庙召开全村农民大会,正式成立了浙江省个农民协会.也是中国早的农民协会,并发表了农民协会的章程和宣言,章程宣称“本会与田主地主立于对抗地位”,“世界上的土地是应该归农民使用”,“土地应该归农民所组织的团体保管分配”。随后,农民协会迅速发展到萧山、绍兴两县80多个村,领导农民进行了减租斗争。l921年12月,绍兴地方政府派出军队强行解散了农民协会,农民运动被镇压。浙江萧山衙前农民运动是中国共产党从事农民运动的开始,揭开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运动的新篇章。
1922年4月,次直奉战争爆发,国内政治形势发生新的变化。直系军阀试图用武力统一全国,而各地军阀为保全自身的利益,主张“联省自治”,一些资产阶级学者提出组成“好人政府”等政治诉求。针对这种复杂的政治形势,中共中央在1922年6月15日发表了《中国共产党次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目标,并说明当前的奋斗目标之一是“肃清军阀,没收军阀官僚的财产,将他们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有陈独秀、张国焘、李达、蔡和森、邓中夏、施存统、王尽美、邓恩铭、项英、向警予、张太雷、高君宇等12人。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决议案》,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有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陈独秀为委员长。中共二大重要的成果是通过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宣言根据列宁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探索,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的性质,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和对象,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当前的奋斗目标(纲领)和终目的(纲领)。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等等。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是: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宣言指出:“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要素。农民因为土地缺乏、人口稠密、天灾流行、战争和土匪的扰乱、军阀的额外征税和剥削、外国商品的压迫、生活程度的增高等原因,以致日趋穷困和痛苦。”宣言将农村的阶级分为富足的农民地主、独立耕种的小农、佃户和农业雇工三种,其中小农、佃户和农业雇工占农民总数的95%。宣言强调:“如果贫苦农民要除去穷困与痛苦的环境,那就非起来革命不可。”中共二大确定了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方针,次提出了彻底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初步论述了中国革命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革命对象和革命动力的问题。
中共二大后,彭湃等共产党人在广东海丰地区发动农民开展土地斗争。彭湃(1896年—1929年),广东海丰人,1921年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同年回国后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夏,彭湃回到自己的家乡广东省海丰县,深入农村,从事农民运动。1923年1月,彭湃领导成立了中国个县级农民协会——海丰县总农会,农会会员达10万人之众。随后,彭湃又帮助邻近的惠阳、陆丰两县农民建立了农会组织。1923年6月,海丰、惠阳、陆丰三县农会组织已达500余乡,会员超过20万人。1923年秋,海丰农会因领导农民进行减租斗争而遭到镇压,有25名农会干部被捕。彭湃根据当时的形势,及时指导海丰农会转入秘密活动,把非法斗争与合法斗争结合起来。不久,营救出被捕的农会干部,恢复了海丰农会,并乘势将农民运动扩展到澄海、潮阳、潮安、五华等县。在彭湃的领导下,以海丰为基地的农民运动在广东迅猛发展,广东成为当时全国农民运动的中心。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贯彻执行共产国际关于建立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的指示,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有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瞿秋白、张太雷、张国焘、谭平山、罗亦农、陈潭秋、项英、罗章龙、向警予等30余人。大会讨论了农民土地问题,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个《农民问题决议案》。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大会宣言》强调:“拥护工人农民的自身利益是我们不能一刻忽忘的;对于工人农民之宣传与组织是我们特殊的责任;引导工人农民参加国民革命更是我们的中心工作。”
在苏联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1924年1月20日至30日,中国国民党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到会代表l65人。以个人身份参加国民党的共产党员李大钊、、林伯渠、谭平山、瞿秋白、王尽美、余树德、夏曦等人作为代表参加了大会。大会通过了有共产党人参加起草的《中国国民党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接受共产党提出的反帝反封建主张,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成为新三民主义,并使之成为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是三民主义和国共合作的重要内容。
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党在土地问题上一直奉行孙中山的“平均地权”说。辛亥革命期间,孙中山三民主义之民生主义的重要内容是“平均地权”,具体而言就是核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以此来防止新的社会革命。国共合作之后,孙中山和国民党虽然继续强调平均地权,但孙中山提出了由国家通过法律和资金调剂实现农民的“耕者有其田”。1924年1月23日,中国国民党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国民党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强调:国民党的民生主义的重要的原则是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宣言指出:酿成经济的不平均,重要的原因在于土地权为少数人所操纵,因此当由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此则平均地权之要旨。宣言还指出:中国以农立国,而全国各阶级所受痛苦,以农民为尤甚。因此,国民党主张“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并为之整顿水利,移殖荒截,以均地利”。
1924年8月17日,孙中山在其所作的《民生主义》演讲的第三讲中公开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他说:“至于将来民生主义真是达到目的,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终结果。”1924年8月27日,孙中山在农民运动讲习所期学员结业典礼上发表的演说中,详细地阐述了耕者有其田的问题。孙中山强调:“我们解决农民的痛苦,归结是要耕者有其田。”他主张学习苏联的办法实现耕者有其田,但并不主张马上就实行,也不主张发动农民马上去分地主的田,而是主张“联络全体的农民,来同政府合作,慢慢商量来解决农民同地主的办法。农民可以得利,地主不受损失,这种办法可以说是和平解决”。孙中山希望通过平均地权的途径和方法来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和预防资本主义的发展,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土地改革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孙中山虽然不主张发动农民通过暴力的手段来进行急剧的土地改革,而主张通过和平改良的方式由政府来逐步地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但他的“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反映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纲领有相通之处,因而成为国共合作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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