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法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经济法

正版保障 假一赔十 可开发票

28.37 7.9折 36 全新

库存5件

广东广州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刘文华,徐孟洲 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03693595

出版时间2009-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6元

货号20569764

上书时间2024-10-29

兴文书店

三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本教材集合囡内经济法学界有代表性的优秀学者,各取所长,精心写就。
    全书严格按照*审定之教学大纲编写而成,着眼于本科教学知识传授之特点,从经济法基础理论到各部门经济法依次阐述,要点清晰,定位准确。全书注重理论框架的系统性、学术观点的包容性和本科教学的实用性,且集中反映*的理论发展和立法变动,保证教材之“精”和“新”。
    本教材体系均衡得当,讲述探浅有度,是法学及经济管理类本科生经济法教学的*之作。

作者简介
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公司法、金融法。主要著作有:《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教程》、《中国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概论》、《新编经济法学》、《经济法律通论》等。兼任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

目录
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节 经济法形成的基础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理论
  第三节 经济法的本质和功能
  第四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经济法主体
  节 经济法律关系
  第二节 经济法主体的体系结构
  第三节 消费者
  第四节 经营者
  第五节 经济管理者
  第六节 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节 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 企业法与破产法律制度
  节 企业法
  第二节 破产法
第五章 竞争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节 竞争法概述
  第二节 竞争法的功能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六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节 反垄断法概述
  第二节 垄断协议
  第三节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节 控制经营者集中
  第五节 行政性限制竞争
  第六节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
  第七节 我国反垄断执法面临的挑战
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节 质量标准与认证制度
  第四节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节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第六节 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第八章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
  节 消费者问题
  第二节 消费者法概述
  第三节 经营者主体
  第四节 违反消费者法的责任和救济
第九章 证券法律制度
  节 证券与证券法概述
  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第三节 证券交易制度
  第四节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五节 证券监管体制
第十章 银行法与信托法律制度
  节 银行法
  第二节 信托法
第十一章 税收法律制度
  节 税法概述
  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
  第三节 税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税法的渊源、效力与解释
  第五节 我国现行主要税法制度
第十二章 房地产法律制度
  节 房地产法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法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内容摘要
本教材集合囡内经济法学界有代表性的优秀学者,各取所长,精心写就。
    全书严格按照*审定之教学大纲编写而成,着眼于本科教学知识传授之特点,从经济法基础理论到各部门经济法依次阐述,要点清晰,定位准确。全书注重理论框架的系统性、学术观点的包容性和本科教学的实用性,且集中反映*的理论发展和立法变动,保证教材之“精”和“新”。
    本教材体系均衡得当,讲述探浅有度,是法学及经济管理类本科生经济法教学的*之作。

主编推荐
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公司法、金融法。主要著作有:《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教程》、《中国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概论》、《新编经济法学》、《经济法律通论》等。兼任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

精彩内容
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节  经济法形成的基础
    一、经济法形成的基础条件
    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特点是现代化、社会化和国际化,这使得传统法律部门的调整机制对此很不适应。法律调整经济关系的模式和手段的改革势在必行,新的法律部门呼之欲出。经济法正是在社会经济的这种客观需要下产生的。经济法既是一个与传统法律部门有密切联系又迥然有异的新型法律部门,更是一种以新的法学理念和新的调整机制解决现代市场经济矛盾关系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思潮。经济法的出现有规可循,从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中都可以找到它赖以产生的基础条件。这些基础条件都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内各种矛盾方面的结合,经济法正是在其既对立又统一中形成和发展的。
    (一)社会、经济基础条件
    1.社会整体和社会个体
    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个体(包括组织和个人)利益的矛盾是支配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矛盾。在现代社会中,这一基本矛盾已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对自由资本主义而言):(1)二者关系更加密切,一致性大于对立性。社会个体越来越依附于社会整体。经济关系复杂多变,风险危机剧增,没有稳定的社会,个体便无法生存。(2)社会个体之间的关系也日益与社会整体密切相连。现在已不是小作坊式的简单商品经济时期,一个企业的破产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尤其是大企业(如上市公司),其兴衰成败可能影响许多第三方的利益,甚至影响全
局,造成社会灾难。因此必须要求其对社会整体利益负责,接受国家和社会的监控。
    但是,社会个体仍然是社会整体的基本细胞和组织,其是否活跃、健康,决定着社会整体的存在和发展。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存在着差别、对立,甚至可能发展到对抗,对其必须既保护、扶持,又适度引导、约束,正确处理二者关系。
    ……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