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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伟长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ISBN9787544787536
出版时间2021-09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49元
货号29293061
上书时间2024-10-29
李伟长把他出的几本书一律称作阅读随笔集,眼前这一本,也是。这个朴素的叫法,并不像一眼掠过去那么“老实”。
阅读是什么?我不是要下定义,只是想说,阅读是一种渴望,渴望未知的知识、经验、智慧、想象,渴望阅读之前所没有的东西。因而,阅读的渴望是从自觉的匮乏和欠缺中产生的。
写随笔也是一种渴望,尝试着把阅读过程中的感受、想法表达出来。倘若是有效的阅读,体会不应该是固有感知的重复,会有初次遇见的东西。如何捕捉转瞬即逝或者连续冲击的感受和想法?如何把这些感受和想法整理,描述,深化,扩充,延长?说不清、道不明的时候,又该怎么办?写作这一行为是否能够使之成形,乃至促其生长,开出花朵?
阅读随笔可以看作一种渴望接上了另一种渴望,更准确地说,是同一种渴望的不断延展。根本上的“动力机制”和过程中的步步探索,使得这一类型的写作,比表面看起来要紧张得多,苦恼得多,兴奋得多,快乐得多。
伟长一本接一本地写,于此当深有体会,为之吸引,才欲罢不能。也正因为这样,他才写得好,我读得兴致盎然。
怎么个好法?
譬如他讲纳博科夫“危险”的洛丽塔情结,当然从《洛丽塔》讲起,但这本小说如此有名,还能讲出什么来?他讲它的前身,《洛丽塔》出版之前十几年俄文写成而尘封的《魔法师》,将两部作品比照,发现了叙述的意义:纳博科夫经过漫长的时间,为危险的欲望找到了一个合法的叙述者。一篇短文,到此也就够了。但他没有打住,接着又讲翁贝托 · 埃科放肆地戏仿《洛丽塔》,虚构一个叙述者,杜撰一份来自监狱的手稿,写出一个完全相反的故事《乃莉塔》:一个美少年,爱上了一位老太婆。又翻出一层来,这下结束了吧?不,他还要再翻一层,干脆从书里翻到书外,讲了一个现实中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的讲法,像写小说一样,他也找了一个叙述者,一个警察朋友。
有时候他不翻层,而是勾连点线,问迹追踪。钱锺书《容安馆札记》一百九十二条:“余一九三六年夏游巴黎,行箧未携英文小说,偶于旧书肆得The Diary of a Nobody,姑购归阅之,叹为奇作,绛亦有同好。一九四〇年此书收入Everyman’s Library,而V. S. Pritchett复作文张之(见In My Good Books, pp.87ff),知者稍多矣。John Betjeman谓T. S. Eliot亦喜此书(T. S. Eliot: A Symposium, compiled by R. March & Tambimuttu, p.92)。近日圆女方取读,因复披寻,益惊设想之巧,世间真实情事皆不能出其范围。”这一条信息,伟长利用尽致:不仅用此来读解《小人物日记》这本书,还留心关联的另外三个人、两本书,由此费力寻找、求证、确认,展开了一次美妙的阅读旅程;写下来,也就是纪行了。
还有另一种纪行,事关阅读和写作旅程中自我的成长、反省。伟长讲了一个故事:“许多年前,一个自恃颇有才华的青年,因为虚荣和稿费的诱惑,开始学写书评……”这个青年,就是他自己。他写君特 · 格拉斯的《剥洋葱》,开头如何写,中间如何写,结尾如何写,当年的文章作为引文,赫然在目;如今再看,他看出了漂亮文字背后的空洞、匮乏,他自问这个青年人缺乏什么,“经验,积累,成熟(也可谓之狡猾),还有自知,尤其是对自我局限的自我感知和确认”。能做这样不留情面的检讨,当然是因为今日之我已不同于昔日之我;而如何理解君特 · 格拉斯的《剥洋葱》,也就在这样的对比叙述中显现出来。
伟长的阅读随笔里有伟长,这似乎是句多余的话,但仍然要说出来,是因为印象深的缘故。就这个印象还可以多说一些,想到序文宜短,读者自会到他的文章里去辨识,赶紧打住。
青年评论家李伟长阅读随笔集。书与人生,可以互见。
波德莱尔、福楼拜、契诃夫、钱德勒、纳博科夫、松本清张、格拉斯、奈保尔、桑塔格、布洛克、温特森……我们自身所经历的生活,有助于理解一个好作家的长成,他克服了多少困难,化解了多少危机,以及他对生活会中断,但不可能被摧毁的信念。作者勾点连线,问迹追踪,从一本书说到一个人,由一条线索牵出一段故事,从书里翻到书外,见证无数绚烂流离的人生。
作者的阅读随笔里有自己,因此写作比表面看上去紧张得多,苦恼得多,兴奋得多,快乐得多。“接受自己不完美的习性,接受自身的力不足,接受自己的不乐意,都是属于我个人的写作意义。倘能引发别人一些微小的共鸣,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喜悦。”
李伟长,八零年代生人,生于江西,现居上海,写评论和阅读随笔,著有《年轻时遇见一些作家》《珀金斯的帽子》《人世间多是辜负》。
序
如何过好Nobody的一生
普里切特,一个伟大的小作家
出生入死的桑塔格
布洛克的理想生活
松本清张的乱世
钱德勒的自尊
我们村的凯鲁亚克
你寂寞,点亮灯火
危险的纳博科夫
奈保尔的嘴
特立独行的温特森
福楼拜的鹦鹉
格拉斯的洋葱
波德莱尔的身份
珀金斯的帽子
欢乐的讣告
我见犹怜
以赛亚·伯林的普通生活
后记
青年评论家李伟长阅读随笔集。书与人生,可以互见。
波德莱尔、福楼拜、契诃夫、钱德勒、纳博科夫、松本清张、格拉斯、奈保尔、桑塔格、布洛克、温特森……我们自身所经历的生活,有助于理解一个好作家的长成,他克服了多少困难,化解了多少危机,以及他对生活会中断,但不可能被摧毁的信念。作者勾点连线,问迹追踪,从一本书说到一个人,由一条线索牵出一段故事,从书里翻到书外,见证无数绚烂流离的人生。
作者的阅读随笔里有自己,因此写作比表面看上去紧张得多,苦恼得多,兴奋得多,快乐得多。“接受自己不完美的习性,接受自身的力不足,接受自己的不乐意,都是属于我个人的写作意义。倘能引发别人一些微小的共鸣,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喜悦。”
李伟长,八零年代生人,生于江西,现居上海,写评论和阅读随笔,著有《年轻时遇见一些作家》《珀金斯的帽子》《人世间多是辜负》。
内文试读:
如何过好Nobody的一生一看到报纸,普特尔老先生就大为光火,编辑把他的名字写错了,真是该死。他叫普特尔,Pooter,明明有两个o,不学无术的编辑,竟然漏掉了一个,写成了Poter。泼特尔,那还是他吗?像普特尔这样住在郊区的次中产阶级,出席一次市长大人的舞会,多么体面,好不容易才上一次地区报的新闻版,编辑还把他名字拼错了。兹事体大,耽误不得,普特尔即刻给报纸写了一封义正词严的信,严厉地表明了他很不开心的立场,郑重要求编辑改正这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时隔多年,再次读到《小人物日记》的这一段,我还是忍不住乐了出来。难怪普特尔先生会胸闷,普特尔这个名字听着就颇有老派绅士的气场,Poter显然稍逊风骚。名字少掉一个字母,是可忍孰不可忍。怎么说住在郊区的次中产阶级,也是中产阶级,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小小的编辑怎么可以如此敷衍了事。别看普特尔先生颇为天真烂漫,也有些迂腐,但拥趸众多,大名鼎鼎的“顽童”钱锺书先生就是他的粉丝。
一九三六年,钱锺书先生去巴黎旅行。为了打发路上时间,想找书看,可身边碰巧没带英文小说,就在旧书店随手买了一本The Diary of a Nobody,原以为随便翻翻,没料到收获了一份意外之喜,不但他自己喜欢,杨绛也喜欢这本书。为此,钱先生在《容安馆札记》的一百九十二条,就此书的获得过程和阅读体会,写了这样一段话:
余一九三六年夏游巴黎,行箧未携英文小说,偶于旧书肆得The Diary of a Nobody,姑购归阅之,叹为奇作,绛亦有同好。一九四〇年此书收入Everyman’s Library,而V. S. Pritchett复作文张之(见In My Good Books, pp.87ff),知者稍多矣。John Betjeman谓T. S. Eliot亦喜此书(T. S. Eliot: A Symposium, compiled by R. March & Tambimuttu, p.92)。近日圆女方取读,因复披寻,益惊设想之巧,世间真实情事皆不能出其范围。
一
一本书能被钱锺书叹为奇作,已是少见,还能获得杨绛和钱瑗的共同喜欢,就更为不易了。钱氏一家三口,都是博览群书的人,能同时喜欢一本书,多年以后还“因复披寻”,足见此书的不简单。钱锺书先生评价这本书,丝毫不吝溢美之词,“益惊设想之巧”,“世间真实情事皆不能出其范围”,就书的灵感创意和真实性给出了高评,此等评价不可谓不高。素以挑剔闻名的钱锺书先生,对一本小书如此情有独钟,怎能不让我好奇,这到底是怎样神奇的一本书!不妨沿着钱锺书先生的评语,先了解这本书的“设想之巧”,到底巧在何处。
作者是两兄弟,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人,都是演员。哥哥乔治.·.格罗史密斯(George Grossmith, 1847—1912),是喜剧演员、作家和创作型歌手。弟弟威登.·.格罗史密斯(Weedon Grossmith, 1854—1919),和哥哥一样,也是个演员,此外他还是个知名的画家和剧场经理。兄弟二人,一生都对舞台表演情有独钟。
“他音乐学得很好,”乔治.·.格罗史密斯的小学老师说,“不过我担心他有一天会当个小丑。”老师就是老师,阅小屁孩无数,眼光真准,看出了乔治的喜剧天赋。哥哥乔治后来果然“不幸地”成为喜剧演员,如老师所愿,真的擅长演小丑。作为画家,弟弟威登声名鹊起,给杂志画的插画,也幽默感十足,很招读者喜欢。到底难以抵挡表演的诱惑,弟弟也去做演员了,同哥哥擅长演小丑不同,他擅长饰演“花花公子和教养不足、不甚开心的小个子男人”。
幽默是兄弟俩共同的基因,也是后来合作创作的基础。我不免揣测,钱锺书先生看中的是这本书的幽默元素,这对于同样幽默的他来说,吸引力可想而知。毫无疑问,逗读者开心,是兄弟俩的拿手好戏,他们在剧场就千锤百炼过。至于写作,并不陌生,他们写过不少的舞台剧,算是货真价实的剧作家。加上长年累月地跑场子演出,见识了多少人世百态。有了天生的幽默、写作底子和丰富的经历这几样打底,《小人物日记》的出现就一点都不奇怪了。没有杰出的作品是凭空出现的,都是天赋、积累和等待的结果。从另一个方面讲,非同寻常的生活经验,以及处理这些经验的能力都是好作家必不可少的技艺与财富。
兄弟二人虚构了一个小职员查尔斯.·.普特尔(Pooter),让他虚构地写日记,记录自己的生活。日记体,顾名思义,自然就是日常生活的叙述视角。不同于塞万提斯虚构了堂吉诃德,堂吉诃德又虚构了他眼中的骑士世界,小人物普特尔没有虚构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生活,而是看似老老实实地把所经历的生活记录下来。日记本是一种令人信任的文体,一定程度上说就是真实的化身。小说人物写日记,日记又是小说本身,这个设想的确机巧。如今看来颇为常见,在十九世纪的英国文学中,这样的做法还是新鲜的。《小人物日记》先是在杂志上连载,连载完后出单行本。在连载的过程中,读者的反应和建议会传到作者的耳中,这肯定会影响兄弟俩的创作,可以说终的《小人物日记》凝聚了读者的智慧。
谈论平常人的平常生活,无论对伊丽莎白时代的写作者,抑或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都不是简单而自然的事。伍尔夫在《陌生的伊丽莎白时代的人》一文中,就大发感叹,伊丽莎白时代的散文创作,虽然美妙而丰富,却几乎无法履行散文的职责—让人简单而自然地谈论平常的事物,即使写得辉煌而华丽,却在回归现实时显得笨拙和尴尬,难以帮助我们读者了解,伊丽莎白时代的一个普通男人和女人的日常生活是什么样的。相比伊丽莎白时代,维多利亚时代的信息要详细得多。然而,关于维多利亚时代的风貌,我们被灌输的普遍印象是古板、僵化,具体怎么僵化,如何古板,难以有清晰的说辞。有趣的事情在于,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群简直如群星璀璨,狄更斯、托马斯.·.哈代、勃朗特姐妹等等。这份名单很长。然而,普通人的生活如何?这依旧让很多人充满好奇。讲究门面和风雅的Nobody的日常生活何来?又如何简单而自然地谈论这日常生活?
住在郊区的次中产阶级查尔斯.·.普特尔,被作者格罗史密斯兄弟,抓差充当了维多利亚时代日常生活的代言人。难怪Pooter成了英国名人,由此进入了日常英语,还派生出pooterish一词,用来指某一类在郊区生活的古板守旧的次中产人士。此人一出场,就瞬间奠定了The Diary of a Nobody的基调,即无意识地构建了一部维多利亚全盛期郊区生活的“编年史”。钱锺书先生谈到的设想之巧,我以为部分就在这里了。
二
若论“世间真实情事皆不能出其范围”,则要细说小说的主要人物了。人物自然不只是人物,而是深处具体时代中的人,从来就不会有脱离时代而存在的人物。
主人公叫Pooter,而不是Poter或者Pewter,之所以要强调他名字确切的拼写,是因为Pooter先生特别在乎这个,按性格与人设,他必须在乎。无论是少了一个o还是把两个oo变成了ew都让他无法忍受,为此他两次写信给小报社,抱怨说你们把我名字拼错了,结果,不识趣的报社并没有听进去,还写了一段不怎么好听的话来取笑他。
Pooter先生这么在意名字的拼写,是因为他出席了市长先生官邸的舞会,在他这是难得的荣耀,可以证明他可是个有脸面的人物,更可以给朋友炫耀。名字拼错就不是他了,这完全值得追究。这只是书中的一个很小的情节。也是前后两天发生的事情,因为两天的日记他就写了这一件事情,估计是气坏了,虽然那确实是一份影响力很小的报纸。这自然和他的虚荣很有关系,想想也无可厚非。毕竟对Pooter先生来说,出席市长舞会这等荣耀,一生之中没有几回的,值得大书特书。文学之妙不正在于此吗?为莫须有的小事而耿耿于怀,在他人是芝麻粒,于老先生就是黄金沙。
Pooter先生工作认真,一丝不苟,做任何事情都宁愿慢半拍也要做好,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能在那家公司干到退休,并且获得了老板的信任,为此老板还送了一间六居室且带个小花园的房子给他,一举成了住在郊区的次中产阶级。故事是圆满的,这也是作者的一种情感投射。从这个意义上说,评论家普里切特把Pooter先生和伟大的堂吉诃德相提并论,看似稍显夸张,但论对生活的热爱,此二位的确颇为相似,就是相信生活中有值得为之奋斗的东西。
Pooter先生似乎有点鸡肠小肚,日记里面常发牢骚,经常对这个有意见对那个有看法,可是未必因为这个就不和人家来往,来往照常,友谊同样存在。Pooter先生没有很多的好朋友,就那么一两个,虽然彼此经常损对方,走动似乎还算频繁。
Pooter先生没有绯闻,更不会闹家庭事故,因为他真的很爱他的妻子,且称之为美人,颇显滑稽。正经得令人忍俊不禁。一个儿子都快结婚的中老年妇女还能有多美呢,只是在他的眼中如此罢了,可见Pooter先生倒是爱他妻子的。当然,不排除更大的可能是,除了爱老婆,他也别无选择。
Pooter先生教子无方,孩子并不听话,也没有多大的出息,可是Pooter先生顺其自然,只求他的儿子能养活自己,别无他求。至于孩子的订婚、结婚等诸事,孩子根本不拿他当回事,问都不愿意问他。教子无方胜有方,孩子有一碗饭吃,不至于饿着,或者不会祸害一方,一个如此意义上失败的父亲,又何尝不是成功的父亲呢!
这就是次中产阶级人士Pooter先生,一个天真的人。他有一点笨拙,有一点幼稚,有一点单向思维(脑筋不转弯),有一点腼腆,但Pooter先生拥有自己的生命,他是一个毕恭毕敬和教养不足、不甚开心的男人。他讥笑下等人“在品位上就是不开窍”;接到市长舞会的请帖,自豪地向周边人炫耀;他用红漆去漆家里那套几乎要散架的《莎士比亚全集》书脊,还有浴缸,结果滚水一泡,他从浴缸里出来,浑身上下都是红色。虽然在琐屑小事上不断出丑蒙羞,但普特尔先生那种天真的有点假模假式的一本正经,还是让他逃过了责难。
Pooter先生一心想显得是个绅士,或者像个绅士那样生活。他的日记里有一种悦目惬意的庄重感。日常生活自有其庄重,这才是本书幽默所在。自然的对话一点也不沉闷。虽然日记里记录的都是些普通乃至琐碎的日常生活,微微流露的内心感情没有什么了不起,他虽然虚荣,却并不无情,他善良,真诚,不欺骗别人,努力工作尽力不落后,然后把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把日记写得像模像样,他只是在过一种本分的生活。小人物本人,即老实、迟钝和孩子气的普特尔先生,因为其生活习惯而变得栩栩如生。他一丝不苟、事事必录的做法完全展示了自身面貌。
普特尔先生活在自己虚构的绅士世界里。
三
从谈论这本书的角度看,这篇文章应该打住了。但是从钱锺书的阅读札记来说,我还有话要说。因为这条短短的札记,特别是下面容易被忽略的两句话,引发了我的一次美妙的阅读旅行。始于好奇心的寻找、求证和确认,换来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V. S. Pritchett复作文张之(见In My Good Books, pp.87ff),知者稍多矣。John Betjeman谓T. S. Eliot亦喜此书(T. S. Eliot: A Symposium, compiled by R. March & Tambimuttu, p.92)。
钱锺书先生提到了三个人和两本书:V. S. Pritchett(普里切特)、John Betjeman(约翰.·.贝杰曼)和T. S. Eliot(艾略特)。大诗人艾略特,我们都较为熟悉,另外两个人是谁?他们具体写过什么?他们和《小人物日记》有着怎样的联系?好奇心作祟,我便去寻找相关的资料。寻找的过程,恰如一趟不期而遇的阅读旅行,乐在其中。In My Good Books和T. S. Eliot: A Symposium这两本书,国内没有译本,亚马逊网站上倒是可以找到,但从国外发货到上海需要三到五周。我就托了当时参加艾奥瓦国际写作计划的青年小说家钱佳楠帮忙,热心的她连夜去图书馆查询,次日就把原文的扫描件传给了我。
先说个人Pritchett(普里切特)。他生于二十世纪初,是英国小说家,也写随笔式评论,经常为《纽约时报》及《纽约客》撰稿,追求行文风趣,对有趣好玩的东西情有独钟。从《巴黎评论》对普里切特的访谈,我们可以得知,十五岁时,父亲就把他赶去毛皮市场工作。好在普里切特的母亲,是一个讲故事的好手,善于模仿,经常讲一本书《守夜人的故事》(The Tales of the Night Watchman by W. W. Jacobs),这肯定给了儿子一些文学基因方面的遗传。普里切特被描述为二十世纪英国短篇小说大师,这和他的短篇小说创作成就密切相关。之所以写短篇,用普里切特自己的话说,他是个没有耐性的人,缺乏写长篇小说必要的耐性。短篇小说吸引他,就是因为短小,而且短篇小说能显示出一个由很多孤立的事件组成的确定的现实观念。在他看来,短篇小说重要的事是细节,不是情节。普里切特的小说细节,通常使用明喻、暗喻和意象,这符合英国喜剧文学的传统,内敛又深沉,拒绝流于表面的肤浅笑话。英国批评家詹姆斯.·.伍德在《不负责任的自我》一书中就专门讨论了普里切特,认为虽然今天他没什么读者,但是因为普里切特温柔的文学奋斗—将英国喜剧扩大化、俄罗斯化、国际化,其写作风格依然堪当典范。
普里切特有一篇小说The Saint(《圣徒》)入选了一九八三年的50 Great Short Stories。从目录上看,这个文学选本选取了世界好的五十篇短篇小说,包括乔伊斯、海明威、福克纳、奥康纳和普里切特等大家的短篇杰作。因为版权复杂,国内还没有中文译本。不过,没有中译本,并不意味着读者就少。相反,读者还很多。这个选本被誉为SAT考试圣经,据说被新东方等培训机构的老师推为书目,要求学生一日一篇,反复研读,对提高雅思和托福的写作成绩大有好处。有趣的是,研读这本书的人,大多不是文学创作者,而是参加英文考试的朋友,这显然会提升他们作为普通读者的文学鉴赏力,未来的读者会越来越不好对付。《圣徒》能被此书收入,足见这篇小说的优秀。《圣徒》的句就引人注意:“When I was seventeen years old, I lost my religious faith.”。小说原文的遣词造句颇有讲究,lost一词隐有迷失之意,译成失去、丧失、破灭、幻灭等词,都难以传达出迷失的意味。
作为一个喜剧作家,普里切特喜欢这本The Diary of a Nobody也就不奇怪了。我所好奇的是,普里切特先生为这本书写的推介文章,写了什么?按钱锺书的说法,普里切特写过一篇推介文章后,知道《小人物日记》的读者就越来越多了,什么样的文章有如此大的推广作用?可见此君非同寻常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这篇文章题为“The Nobodies”(《小人物们》),专门谈The Diary of a Nobody,见于普里切特的In My Good Books一书,该书首次出版于一九七〇年,二〇一三年再版过。文章着重谈论了此书中刻画的小人物们以及他们身上所流露出的某种英国精神,也就是钱锺书先生提到的“复作文张之”一事。
普里切特认为,《小人物日记》的幽默本质,是真实、日常、枯燥、平淡和富有同情的精神。Pooter和他的朋友们,就是一群十九世纪英国郊区的次中产阶级的代表。对他们来说,绅士生活根本就是一种幻想,事实上他们差得远着呢,譬如Pooter先生会在星期四、星期五甚至星期六,连续几天吃周三剩下的牛奶冻,真的绅士们显然不能这么“节约”。实际上,他们的“绅士生活”,就是一连串的滑稽、尴尬和乏味的灰色生活。然而,普里切特强调,Pooter先生看来虽然可笑,但他显然不是故意逗人开心的,他是天真的。“He is innocent. The truly comic character always is. From Don Quixote down to Pickwick, Pooter and Beachcomber’s Mr. Thake.”。普里切特认为,所有真正的喜剧角色都是无辜和天真的,由此他把Pooter老先生,与塞万提斯笔下的Don Quijote de(堂吉诃德)和狄更斯的Pickwick(匹克威克)相提并论,认为这些角色都是真正的喜剧人物。经普里切特先生这么一提升,《小人物日记》顿时就变得高级了,P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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