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保障 假一赔十 可开发票
¥ 36.52 8.1折 ¥ 45 全新
库存12件
作者胡智锋 刘俊 等/著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3261741
出版时间2020-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5元
货号29148541
上书时间2024-10-29
总序
一
“传媒艺术学”作为一个学科名称正式推出,并开始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始于2011年。传媒艺术是指自摄影术诞生以来,借助工业革命之后的科技进步、大众传媒发展和现代社会环境变化,在艺术创作、传播与接受中具有鲜明的科技性、媒介性和大众参与性的艺术形式与族群。传媒艺术主要包括摄影艺术、电影艺术、广播电视艺术、新媒体艺术等艺术形式,同时也包括一些经现代传媒改造了的传统艺术形式。
这一学科名称及建构的来源,至少有三个:,戏剧与影视学中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研究;第二,艺术学理论;第三,国际上已有或正在展开的相关研究和学科,如传播艺术(Communication Arts)、传媒艺术(Media Arts)、数字艺术(Digital Arts)等。
或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质疑:既然已经有上述众多学科,为什么还要再造出一个新的学科名称呢?难道只是为了另辟蹊径地做一个新的概念表达?假如只是为了这样的目的,这门学科的建构真是意义不大。
之所以要坚持建构这门学科,是因为在我看来,这绝不仅仅是一个名词或表达方式的变化,而是因应着相关学科的发展逻辑,因应着其所对应的行业领域,因应着国家乃至全球的发展需求,做出的审慎判断与选择。
首先,从学科发展的需求来看这一问题。
传媒艺术学所属的艺术学自2011年起正式独立为学科门类,在“艺术学升门”之后下辖的5个新的一级学科中,艺术学理论主体上延续了过去多年所积淀的传统艺术学体系;而戏剧与影视学主体上依然是各二级学科的简单整合。也就是说,戏剧与影视学下属的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以及相关联的没有明确列入的数字媒体艺术等分支,依然是各自为政、相对独立的状态。
因此,一个突出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就是一般艺术学理论因其依托于传统艺术品种类型而形成的理论话语体系,常常无暇顾及电影电视,特别是新兴媒体艺术所呈现出的具有差异性、独特性的景观与状态,甚至经常做出相反的判断。而电影艺术、广播电视艺术、新兴媒体艺术等研究和学科,则更多地寻求对各自特色化的规律与规则的阐释,而较少甚至疏离于抽离出一般艺术规律的学理法则。
简言之,一般艺术学理论较少甚至难以解读相对新起的艺术品种与类型,而单门的艺术品种研究偏于形而下的经验阐释,又很难形成规律性的、一般性的理论话语。同属艺术门类,却“话不投机”;显然需要在这二者之间找到一种可以贯通的渠道,这不仅是在满足学科之间对话的需求,更是在回应学科规律、规则发展共同性的需求。
但建构一个可以贯通的学科并非易事。我们在全球视野中,发现和比照了相关联的若干研究,认为Media Arts,也就是“传媒艺术”,或许是可以贯通的学科表达方式。我们以此再比照国内的研究,基于过去已有的学科类分,尤其是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及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研究等切分的经验,并对这些相关联的学科的共性,如科技性、媒介性、大众参与性等集中的、共同的特质做了探析,认为“传媒艺术学”的表述或许概括性。
当我们回到艺术学理论,仔细体味已有的框架与话语,无疑主体上依托于文学、音乐、舞蹈、建筑、绘画、雕塑、戏剧等传统艺术品类,对于工业革命以来伴随着机械、电子、数字等科技性元素的介入而形成的摄影、电影、广播电视、数字新媒体艺术等全新的艺术品类,较少触碰。
总序传媒艺术导论重要的还在于,如果说文学、音乐、舞蹈等传统艺术品类可以支撑起一个独立的艺术体系,那么,后面所说的这一族群,则显而易见具备了迥异于前一艺术族群的某些现代性特征。如何对这两个族群做概括性的界分,使其既体现差异,又体现共性?我们认为以“传统艺术”和“传媒艺术”对这两个族群做概括表述,较为妥帖。
因此,我们终确定以“传媒艺术学”来概括对自工业革命以来,具有科技性、媒介性、大众参与性等突出表征的摄影、电影、广播电视、新媒体艺术等新艺术形态进行的总体性研究。
这门学科的确立与建构,不论是基于对国际传媒艺术学发展的回应,还是基于对已有的单门艺术品类发展和思考的需求,或是基于与传统艺术及其研究的比照,都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价值。相较于单一的艺术品类研究,传媒艺术学无疑更具有理论性、概括性;相较于一般艺术学理论,传媒艺术学则更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
因此,传媒艺术学的建构可以为已有的单一艺术门类研究找到更为开阔的延展空间,同时也为一般艺术学理论找到增容扩幅的巨大空间,不论是从贯通还是从丰富与拓展的意义上看,其作用都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从学术发展的需求来看这一问题。
尽管以电影、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为对象和标识的学术研究,取得了相当丰富的学术成果,艺术学理论也高屋建瓴地推出了若干相当厚重的各类著述,但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令人忧虑的学术研究状态——
一方面,那些电影、广播电视、新媒体研究等单门艺术样态研究常常因为领域“过窄”,而较难获得学界普遍的接受和认同,甚至处于一种“前学术”状态,或者被视为所研究对象的“说明书式”的附庸,而难以获得较大的学术认同。
另一方面,艺术学理论由于承接了传统的文学理论和艺术理论,而具有较为深厚的历史性积累与沉淀,尽管与文、史、哲等其他相关学科比照,或许难免会受到一些微词,但与前述单一的艺术门类研究相比,其学术理论价值无疑“高大上”得多了。不过,即便如此,在单一艺术门类的学术研究看来,一般艺术理论由于“过宽”、过于“高大上”、过于讲求学理而被视为一种较少接地气的“玄学”。尤其是一般艺术学理论基于传统艺术的话语建构,对于这些新兴的传媒艺术家族成员来说,常常是不解渴的,甚至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研究与实践完全相反的情形也并不鲜见。
这种情形无疑会造成在大艺术门类下,艺术学研究“过窄”或者“过泛”的偏执倾向,同样需要找到中介性的学术领域,将偏于经验性的门类艺术研究和偏于学理性的一般性艺术理论研究打通。
换言之,我们对介于“过窄”和“过泛”二者之间的艺术学研究的巨大中间地段的寻找,不仅仅是为了学术命名,也是一次寻找经验与学理、微观与宏观、个别与整体能够互动、对话空间的努力。尤其是对于动态性的、正在发生的、综合性的复杂地段,做出既不乏经验性,又不乏理论性的研究,我想这也是我们某种学术旨趣的追求。传媒艺术学恰恰是满足这样的学术需求倾向的中间地段。
因此,发展传媒艺术研究,对于勾连乃至提升相关单门艺术研究和一般性艺术学研究的理论视域,无疑都将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能够打开全新的天地。
再次,从行业发展的需求来看这一问题。
传媒艺术关联的行业,既包含各类艺术品种,也包含各种传媒品种。艺术与传媒的发展,从大的脉络来看,一百多年来,逐渐呈现出现代性、日常性、融合性的特征:对于创新、独特而打破传统古典秩序规则的“现代性”的追求,对于介质、内容、方式日益世俗化、生活化的“日常性”的追求,对于不同媒介、不同元素跨界的“融合性”的追求。这些成为艺术与传媒发展的总体特征,尤其集中体现在艺术跨界与媒介融合之中。
正是这种跨界融合的艺术与传媒行业的发展现实,让传统的艺术与传媒的创作、传播、接受等各个层面都发生了颠覆性、革命性的变革。这些变革一方面基于艺术表达所依托的材料、媒介本身的迭代,另一方面也基于人们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的变化。
正因此,传统的对于艺术与传媒的认知、判断与解读,已很难适应跨界融合的艺术与传媒发展需要,这呼唤着与这种跨界融合的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新的认知、判断与解读。以融合性、综合性为特征的传媒艺术学的建构,无疑对满足这样的行业需求是大有裨益的。
后,从文化发展的需求来看这一问题。
传媒艺术所关联的学科、学术与行业,终都离不开特定文化的支撑。文化的核心是价值体系,而对特定文化价值的判断,离不开文化主体性的自觉,文化主体性的自觉又无法脱离特定时代人类文化普遍性、共同性的基础。
简言之,文化发展的追求是文化主体性的追求,而这种文化主体性又体现为人类文化的普遍性、民族文化的传承性,以及学科、学术、行业自身的创新性。
基于这几点认知,我们认为,一方面,传媒艺术学的建构是与全球视野中普遍存在的传媒艺术研究的潮流和趋势相吻合的,它既对本领域的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丰富和开拓价值,又对行业的发展有积极的正向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传媒艺术学的建构充分考虑到中华文化、民族文化主体的传承性需求,基于中国艺术与传媒发展自身的历史经验进行了充分的概括与提炼。因此,传媒艺术学的提出与建构,正是我们文化主体性自觉认知的一种体现。
二
自2011年以来,我们依托传媒艺术与文化研究中心,一方面,招收了多届传媒艺术学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并逐渐形成了学术背景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科研团队和导师团队;另一方面,举办了多届以学术名家讲座为主的“传媒艺术前沿讲座”和以学生前沿话题探讨为主的“传媒艺术工作坊”,形成了初步的传媒艺术学的一些框架和成果。
本丛书就是基于这些年我们对于传媒艺术学的学术思考、人才培养和若干相关活动的经验所做出的判断。这套书系沿着理论和实务两个序列展开,先期主要集中在传承性的典籍、创新性的概论的推出,之后逐步汇成有传媒艺术特质的话语体系。
传媒艺术学的建构,并不是孤立的,我把它看作当代中国学科发展、学术发展、艺术与传媒行业发展,特别是文化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在这些问题上,一方面,我们尊重科学性、传承性,也就是说要有严谨的概念、规范的表述、合理的逻辑及同行的公认等,特别是必须对研究对象的发展规律进行相对客观的揭示;另一方面,对于人文社科的学科发展,特别是艺术类学科的发展来说,其人文性、创新性在某种意义上讲同样重要。同时,体现人类文化共同性、民族文化独特性的价值观及相关的话语体系,同样是彰显我们学科主体性、学术主体性、文化主体性的重要的理念与路径。
总之,传媒艺术学的建构就是秉持上述理念,一方面,我们依托艺术与传媒发展的行业需求;另一方面,我们审慎地研判艺术学科和学术发展的问题和短板,以建设性和创新性的追求,力图为学科和学术的发展打开新的空间与路径。
当然,由于对象本身的复杂性,乃至不确定性,我们的理论建构无论是从核心概念、话语方式、内在逻辑关系,还是我们对于研究对象的判断,以及对相关联的学术典籍的选择和解读,都会因为视野和能力的有限,还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和水准。不管怎样,初生牛犊不畏虎,我们以初生牛犊的状态先抛出几本小书,在建构的同时更期待同行同人能够予以关注、批评和指教,一起推动学科与学术的发展与繁荣。
传媒艺术是人类艺术的新兴形态与品类:自19世纪现代科技介入艺术以来,摄影艺术、电影艺术、广播电视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艺术形式渐次诞生,以其科技性、媒介性、大众参与性的特征,形成了与传统艺术样态迥然不同的新特质与新功能,成为当今时代*具影响力的艺术品类。
本书是第*部关于传媒艺术的系统性著作。由传媒艺术的本体论、特征论、传播论、价值论、发展论五个章节构成,可作为艺术、影视、传媒、文化等相关专业的教材与参考用书。
胡智锋,
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传媒学术领域特聘教授。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戏剧与影视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一级学会——中国高校影视学会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人选。曾任中国传媒大学学报《现代传播》主编、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主持国家*、省部级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30 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成果多次获中国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参与了百余个电视频道、栏目、大型节目的策划和主创工作;担任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大奖、中国新闻奖等多个国家*奖项的评委。曾赴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数十个国家进行讲学和学术交流。
刘俊,
中国传媒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代传播》编辑部副主任,中国传媒大学首批“青年拔尖人才”,传媒艺术学博士。*年来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摘、转载;主持国家*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多项;出版专著、教材等5部。成果获全国广播影视学术著作一等奖、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学会奖”论文类一等奖等各级奖项。担任央视、省级卫视和网络视频平台的多档品牌综艺类、社会类节目评论员、观察员、策划人。
传媒艺术是人类艺术的新兴形态与品类:自19世纪现代科技介入艺术以来,摄影艺术、电影艺术、广播电视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艺术形式渐次诞生,以其科技性、媒介性、大众参与性的特征,形成了与传统艺术样态迥然不同的新特质与新功能,成为当今时代*具影响力的艺术品类。
本书是第*部关于传媒艺术的系统性著作。由传媒艺术的本体论、特征论、传播论、价值论、发展论五个章节构成,可作为艺术、影视、传媒、文化等相关专业的教材与参考用书。
胡智锋,
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传媒学术领域特聘教授。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戏剧与影视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一级学会——中国高校影视学会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人选。曾任中国传媒大学学报《现代传播》主编、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主持国家*、省部级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30 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成果多次获中国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参与了百余个电视频道、栏目、大型节目的策划和主创工作;担任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大奖、中国新闻奖等多个国家*奖项的评委。曾赴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数十个国家进行讲学和学术交流。
刘俊,
中国传媒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代传播》编辑部副主任,中国传媒大学首批“青年拔尖人才”,传媒艺术学博士。*年来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摘、转载;主持国家*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多项;出版专著、教材等5部。成果获全国广播影视学术著作一等奖、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学会奖”论文类一等奖等各级奖项。担任央视、省级卫视和网络视频平台的多档品牌综艺类、社会类节目评论员、观察员、策划人。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