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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柏峰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11955
出版时间2018-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9元
货号25205716
上书时间2024-10-29
《传媒监督的法治》分为上下两编及附录:上编(*章至第四章)是对传媒监督个案的分析;下编(第五章至第六章)是对传媒监督法治的一般性讨论;附录一章虽不直接涉及传媒监督,却是作者关注法治案件舆论和评论的起点,故附录于此。《传媒监督的法治》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的热点案件为主要研究对象,遵循从实践出发、经验本位的基本研究立场,力图在对传媒监督案件进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把握传媒监督的运作逻辑和效果,探究传媒监督的内在规律,在此基础上展开更为多面性、包容性的讨论,反思当前我国传媒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出引导和规制传媒监督的法治化建议,以期将传媒监督纳入法治轨道。
陈柏峰,1980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基层法治研究所所长,青年长江学者。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博士,曾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爱德华访问学者,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兼任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基层治理,著有《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乡村司法》等。
前言
上编
章监督偏差:“宜黄事件”
一、“宜黄事件”及相关传媒监督
二、传媒监督的信息真实性检讨
三、传媒监督的角色中立性检讨
四、传媒监督的偏差及其原因
五、法治社会的传媒监督立场
第二章传媒角色:药家鑫案
一、药家鑫案的民愤
二、传媒对民愤的刺激
三、群体极化效果下的传媒角色
四、药家鑫免死的“本土资源”
五、从个案效果反思传媒角色
第三章法治生态:唐慧连环案
一、唐慧的策略:上访
二、维稳压力下的司法
三、民粹主义的盛行
四、媒体介入的后果
五、《南方周末》的颠覆
第四章冲突呈现:城管执法
一、从城管执法的形象说起
二、城管综合执法体制的形成
三、城管街头执法的冲突
四、执法冲突的结构性原因
五、执法冲突的传媒表达
六、执法冲突的呈现与弥合
下编
第五章传媒的商业性
一、传媒商业性的一般原理
二、传媒商业性的内部机制
三、互联网传媒的利益场
四、传媒市场化改革的实践反思
第六章传媒的政治性
一、传媒公共性的预设与现实
二、传媒政治性的实践
三、当前中国传媒的政治性
四、传媒政治性的规制现状
五、传媒政治性之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语
附录泛道德化:佘祥林冤案
一、佘祥林冤案及公、检、法机关的反思
二、自由主义法治理论的言说及其社会效果
三、司法教条主义
四、泛道德化话语
五、中国基层司法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条件
六、中国上诉司法的功能
七、警惕教条主义与泛道德化话语
参考文献
《传媒监督的法治》分为上下两编及附录:上编(*章至第四章)是对传媒监督个案的分析;下编(第五章至第六章)是对传媒监督法治的一般性讨论;附录一章虽不直接涉及传媒监督,却是作者关注法治案件舆论和评论的起点,故附录于此。《传媒监督的法治》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的热点案件为主要研究对象,遵循从实践出发、经验本位的基本研究立场,力图在对传媒监督案件进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把握传媒监督的运作逻辑和效果,探究传媒监督的内在规律,在此基础上展开更为多面性、包容性的讨论,反思当前我国传媒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出引导和规制传媒监督的法治化建议,以期将传媒监督纳入法治轨道。
陈柏峰,1980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基层法治研究所所长,青年长江学者。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博士,曾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爱德华访问学者,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兼任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基层治理,著有《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乡村司法》等。
本书要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传媒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在经历了市场化改革之后,从政府的严格管制中解放出来,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而新型媒体网络更是蓬勃发展。伴随移动互联网终端技术的发展,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技术和形式运用日趋广泛。传媒的发展给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机遇。通过传媒监督寻求法律救济、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推进公共政策的改进、寻求法律制度的变革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尤其是网络传媒时代的到来,改变了意见表达的时间、地域和文化水平限制,使任何人都可以通过BBS、QQ、博客、微博、微信等技术手段,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参与社会生活,表达各种意见。借助移动互联网媒介,人们的互动关系超越了阶层和时空的限制。近几年,法治进程中的热点事件,几乎都受到传媒监督的影响,彰显了传媒监督在法治建设中的巨大力量。
在此背景下,目前学界和社会舆论主流观点对传媒监督多持乐观态度和理想化的认识,对传媒监督对于法治建设的消极影响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尚缺乏对传媒监督中相关问题的揭示和批判。从实践来看,网络时代的传媒监督对于法治建设而言,其实是一把"双刃剑",有时候传媒监督可以推进法治,有时却可能危害法治。传媒及其从业人员具有商业性,还可能带有政治性。如果传媒监督缺乏制约就会造成负面影响,成为私人和商业机构谋取私利的空间和手段,成为特定政治诉求和政治利益的牺牲品,引发对党、国家和法律的怀疑、藐视和抗拒,消减传媒的公共性。因此,需要从实践中勾勒当前中国传媒监督的轮廓,把握其运作状况,认知它在法治社会中的真实角色,辨识其中存在的问题与瑕疵,避免产生法治偏差。
本书以传媒监督的法治为主题展开研究,厘清相关社会因素和制度条件对传媒监督的影响,深入揭示传媒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中的原因,总结传媒监督的一般规律及其对法治的挑战,对传媒监督的法治进行描述和批判。全书分为上下两编及附录:上编(章至第四章)是对传媒监督个案的分析;下编(第五章至第六章)是对传媒监督法治的一般性讨论;附录一章虽不直接涉及传媒监督,却是作者关注法治案件舆论和评论的起点,故附录于此。本书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的热点案件为主要研究对象,遵循从实践出发、经验本位的基本研究立场,力图在对传媒监督案件进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把握传媒监督的运作逻辑和效果,探究传媒监督的内在规律,在此基础上展开更为多面性、包容性的讨论,反思当前我国传媒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出引导和规制传媒监督的法治化建议,以期将传媒监督纳入法治轨道。
从实践来看,网络时代的传媒监督对于法治建设而言,其实是一把双刃剑,有时候传媒监督可以推进法治,有时却可能危害法治。传媒及其从业人员具有商业性,还可能带有政治性,如果传媒监督缺乏制约就会造成负面影响,成为私人和商业机构赚取私利的空间和手段,成为特定政治诉求和政治利益的牺牲品,引发对党、国家和法律的怀疑、藐视和抗拒,消弭传媒的公共性。因此,需要从实践中勾勒当前中国传媒监督的轮廓,把握其运作状况,认知它在法治社会中的真实角色,辨识其中存在的问题与瑕疵,避免产生法治偏差。
——陈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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