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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法问题论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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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永盛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76865

出版时间2017-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9元

货号25190840

上书时间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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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问学之人,一要懂历史,二要会哲学,三要爱好文学。懂历史,才会站得高,看得远,会哲学,才会思考,爱好文学,才会培养出好性情来,才不会为学问所奴役,才会显得既有才,又有情,所谓才情兼备也。

 新世纪元年记于德国汉堡大学图书馆

 转眼已逾十七年,当时记下这段以为自己问学准则的文字,情境仍历历在目。今题录于此,为纪念自己那段探求知识的快乐时光,也为表达我对老师Peter Behrens教授、汉堡大学和德国的美好感情。



导语摘要

本书是戴永盛同志已发表论文的合集。论文共四篇,分别是:

1.《论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与对抗》涉及《物权法》第24条的理解和适用。

2.《共有释论》涉及《物权法》第八章共有制度的评价,阐明共有份额和财产份额的区别、共同共有的认定和类型。

3.《论不动产冒名处分的法律适用》涉及《物权法》善意取得的适用、无权处分(善意取得)和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等基本概念的理解。

4.《论债权之罹于时效与担保物权之存续》涉及《物权法》第202条、第220条和第237条的理解和适用。



作者简介
戴永盛,1983年考入华东政法学院(现为华东政法大学),1990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2000―2001年在德国汉堡大学研修民法学和法学方法论。从事民法学教学与研究至今。

目录

论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与对抗  1


 


共有释论  97


 


论不动产冒名处分的法律适用  194


 


论债权之罹于时效与担保物权之存续  271


 


 


后  记  311



内容摘要

本书是戴永盛同志已发表论文的合集。论文共四篇,分别是:


1.《论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与对抗》涉及《物权法》第24条的理解和适用。


2.《共有释论》涉及《物权法》第八章共有制度的评价,阐明共有份额和财产份额的区别、共同共有的认定和类型。


3.《论不动产冒名处分的法律适用》涉及《物权法》善意取得的适用、无权处分(善意取得)和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等基本概念的理解。


4.《论债权之罹于时效与担保物权之存续》涉及《物权法》第202条、第220条和第237条的理解和适用。



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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