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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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利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51936
出版时间2018-0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69元
货号25214491
上书时间2024-10-2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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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本书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它是根据国家*审定的《民法教学基本要求》编写的。反映我国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以及民法学研究的*发展,同时注重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民法学研究的*成果,注重阐明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使之符合本科民法学教学的需要。本书共7编48章,*编为民法总论,第二编为人格权,第三编为物权,第四编为债权总论,第五编为债权分论,第六编为继承权,第七编为侵权责任。
作者简介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
内容摘要
本书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它是根据国家*审定的《民法教学基本要求》编写的。反映我国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以及民法学研究的*发展,同时注重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民法学研究的*成果,注重阐明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使之符合本科民法学教学的需要。本书共7编48章,*编为民法总论,第二编为人格权,第三编为物权,第四编为债权总论,第五编为债权分论,第六编为继承权,第七编为侵权责任。
主编推荐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
精彩内容
第七版编写说明
《民法》(第六版)出版以来,民法典编纂工作于2015年3月20日正式启动。作为民法典编纂的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颁布,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民商事审判领域的司法解释,民法学各领域的研究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一些热心且认真的读者也提出了不少修订建议。为使本书所反映的内容与时俱进,我们对本书各编作了相应修订。修订工作由各位编著者分头完成,后经王利明教授审订、统稿。
修订后的《民法》教材共7编48章,编为民法总论,第二编为人格权,第三编为物权,第四编为债权总论,第五编为债权分论,第六编为继承权,第七编为侵权责任。
本书由王利明教授任主编,参加本书第七版编著的作者如下(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
王利明:章、第十一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第三十三章;
王轶: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三十四章、第三十五章、第三十六章;
姚辉: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
高圣平: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七章、第三十八章、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
郭明瑞: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二节、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
崔建远:第二十六章第三节、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二章;
张新宝: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二章、第四十三章、第四十四章、第四十五章、第四十六章、第四十七章、第四十八章。
对于本书编写,尽管我们竭尽全力,但由于能力、资料所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尚祈广大读者不吝指正。
编著者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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