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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的多学科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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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地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88718

出版时间2023-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9元

货号29666659

上书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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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前  言

“视角”是看问题的角度,人作为精神性的高等动物,看待问题必然会有其独特的视角——每个人基于生活工作经验、知识多寡和结构、认知方式等因素的不同而对认知事物的角度有所不同。“视角”既是人类必有的精神世界,也是推动事物认知以及事物运作的基础。
科学研究工作本质上也是研究者运用某种“视角”看待特定研究对象的过程。就本书的“法学”而言,历史上我们曾将其作为哲学、神学等学科的附庸,但随着人们逐步认识到“分析法学”的重要意义,法学才得以独立于其他学科。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复杂性加剧,人们又发现应将法学与其他学科进行交叉式研究……整个法学研究的演变过程其实可以看成是对法学问题的视角变迁的过程——注释法学和评论法学就直接呈现出注释者和评论者对法律规范的视角,自然法学的“恶法非法”与分析法学的“恶法亦法”呈现出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视角。中国古代的“春秋决狱”也同样体现的是从《春秋》等儒家经义的角度审视司法。中国法系的“巅峰之作”《唐律疏议》中的注文和疏文同样呈现的是对法律条文的解读视角。可见,法学与视角之间是须臾不可离的。很多法学研究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科学生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因此,其往往处于“日用而不察”的境地。
对“视角”本身的解读,是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它需要上升到诠释学哲学的层面:既涉及对诠释的客观对象的揭示,又涉及诠释主体视域的释放。这一哲学原理体现在了法学研究领域——对法学的研究也需要基于研究者的视域实现对法学问题本身的揭示。笔者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宁波大学法学院,主攻方向为法社会学和法语言学。在读博期间,笔者的指导老师谢晖教授建议笔者的博士毕业论文研究法律条文中的“视为”二字。笔者经过反复斟酌,最终将毕业论文题目定为《论作为法律拟制的“视为”规范》,并顺利获得博士学位,博士毕业论文也已出版。在写作过程中,笔者对“视为”二字的意涵做了全方位且较为深入的思考,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视为”的意思是“把……看成……”,这就意味着“视为”体现了立法者在条文中释放了看待社会关系的视角,也只有对这些视角展开详尽的解析,我们才能认识到立法者拟制性立法的进路。这个过程促使笔者进一步思考不同学科“视角”在法学研究问题的运用。带着这样的问题,笔者结合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可能交叉领域,完成了本书的撰写。
本书涉及的他者学科的“视角”包含了政治学视角、逻辑学视角、修辞学视角和心理学视角,这里面有的部分是笔者对读研读博期间的课程作业的加工,有的部分则是笔者对本科毕业论文的加工,也有的部分体现的是笔者博士毕业后对现实社会问题的进一步思考,它们都体现了法学与多元学科的交叉,也都体现了从其他学科的视角看法学。期望通过其他学科的视角对法学的关切,法学的研究能够从中汲取更多的养分,同时,法学的独立性也因与他者的互动而凸显。二者的辩证关系,在本书中会充分地体现出来。而这正是对法学学科的定位需要确立的基础。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5G开始高速运行,数字货币和大数据已被广泛应用,人工智能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我们逐步进入了数字治理的时代。这就意味着法学研究在未来会面向新兴科技,尽管本书鲜少提及这一领域,但本书所呈现的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意味着他者视角的法哲学问题得以彰显,这无疑将在未来的实践层面助益于法学和新兴科技的结合。事实上,在理论层面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早已成为国内著名的法学论战,它引发我们的思考是:法学与其他学科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会相遇?相遇之后又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这会对法学研究带来什么样的走向?这里面有些问题通过理论交锋得到了解决,但也有很多悬而未解的问题。希望本书的撰写能够解决一部分问题,并切实为法学理论研究的精细化和法律实务的科学化之推动做出贡献。
希望广大读者有愉快的阅读体验,能从中形成获得感;也希望广大读者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了我们共同的、未竟的法学事业!



导语摘要

本书从政治学、逻辑学、修辞学和心理学的视角探究具有代表性的法学问题,由之形成法学研究的多学科维度。实现了法学研究方法的重构与整合,在学理上基于不同学科落足的学科思维与法学思维的异同比较,为法学方法论的探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实现了法学方法的创新;在实践上通过对多元学科视角的呈现,推动了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对人类世界的身心关系、群已关系、天人关系的全面观照,实现立法与司法的形式合法性与实质正当性。 内容大体分为五个部分: 一、法学研究的政治学视角 二、法学研究的逻辑学视角 三、法学研究的修辞学视角 四、法学研究的心理学视角 五、总结:法学研究的多学科视角 第一部分旨在通过研究公民德性对法治建设的推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关系以及围绕国际安全的制定问题,实现法学研究的政治学视角的呈现; 第二部分旨在梳理吴家麟的法律逻辑思想并对之形成了相应评价、梳理新型权利和司法拟制的关系、探究如何重构科学证据的认证观念,实现法学研究的逻辑学视角的呈现; 第三部分旨在探究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制度宣传的诗性因子,梳理法律条文中的“视为”一词,并从“视为”规范入手探究法的修辞意义,实现法学研究的修辞学视角的呈现; 第四部分旨在通过研究对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刑罚中的军训营项目的引入以及司法功用视角下的“法感情”在司法场域中的体现,实现法学研究的心理学视角的呈现。 第五部分旨在结合对第十六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的述评以及对社会科学方法体系的法学意义的提炼总结法学研究的多学科视角。



作者简介

余地,四川省岳池县人。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学院。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讲师。从事中国法律史、逻辑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教学工作,并长期从事法律语言、法社会学方面的研究。曾出版著作《学者精神与法治》,并发表论文《论耻感文化与民间规范》《民间规范的符号学之维——一种“隐于野”的“视为”规范》《论法律的命名修辞——以“视为”规范为视角》《民间规范与日常政治》等。



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法学研究的政治学视角
第一节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基于公民德性的法治建设路径
第二节 基于文化安全的国际规则制定参与研究
第二章 法学研究的逻辑学视角
第一节 吴家麟法律逻辑思想述评——兼论语言逻辑与事理逻辑在法律语境的调和
第二节 新型权利与司法拟制
第三节 论科学证据认证观念的重构
第三章 法学研究的修辞学视角
第一节 制度传播的诗性修辞——以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制度宣传为视角
第二节 法律文本中“视为”一词的法理疏释
第三节 论法律的预设修辞——以“视为”规范为视角
第四节 论法的“镜喻”——以“视为”规范为视角
第五节 论“视为”规范的三重维度
第四章 法学研究的心理学视角
第一节 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中军训营项目的引入
第二节 司法场域的“法感情”研究——以司法功用为视角
第五章 法学研究的制度诠释和方法体系
第一节 制度的诠释与应用:第十六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述评
第二节 社会科学方法体系及其法学意义



内容摘要

本书从政治学、逻辑学、修辞学和心理学的视角探究具有代表性的法学问题,由之形成法学研究的多学科维度。实现了法学研究方法的重构与整合,在学理上基于不同学科落足的学科思维与法学思维的异同比较,为法学方法论的探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实现了法学方法的创新;在实践上通过对多元学科视角的呈现,推动了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对人类世界的身心关系、群已关系、天人关系的全面观照,实现立法与司法的形式合法性与实质正当性。 内容大体分为五个部分: 一、法学研究的政治学视角 二、法学研究的逻辑学视角 三、法学研究的修辞学视角 四、法学研究的心理学视角 五、总结:法学研究的多学科视角 第一部分旨在通过研究公民德性对法治建设的推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关系以及围绕国际安全的制定问题,实现法学研究的政治学视角的呈现; 第二部分旨在梳理吴家麟的法律逻辑思想并对之形成了相应评价、梳理新型权利和司法拟制的关系、探究如何重构科学证据的认证观念,实现法学研究的逻辑学视角的呈现; 第三部分旨在探究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制度宣传的诗性因子,梳理法律条文中的“视为”一词,并从“视为”规范入手探究法的修辞意义,实现法学研究的修辞学视角的呈现; 第四部分旨在通过研究对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刑罚中的军训营项目的引入以及司法功用视角下的“法感情”在司法场域中的体现,实现法学研究的心理学视角的呈现。 第五部分旨在结合对第十六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的述评以及对社会科学方法体系的法学意义的提炼总结法学研究的多学科视角。



主编推荐

余地,四川省岳池县人。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学院。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讲师。从事中国法律史、逻辑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教学工作,并长期从事法律语言、法社会学方面的研究。曾出版著作《学者精神与法治》,并发表论文《论耻感文化与民间规范》《民间规范的符号学之维——一种“隐于野”的“视为”规范》《论法律的命名修辞——以“视为”规范为视角》《民间规范与日常政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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