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摘要
《夷坚志》是宋代文言笔记小说中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亦是我们历史上篇幅最大的一部文言小说集,又是我国古代小说史上的不朽名著。本书以绝大篇幅记述了大量的鬼神怪异之事,还记载了不少宋人轶事、当时人物的诗文以及社会风俗风尚,因此被后人称之为宋代“稗官野史的宝库”。它不仅具有文学价值,同时也是研究宋代社会史的极有价值的资料。
作者简介
洪迈(1123年—1202年),字景庐,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南宋有名文学家,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目录
总 目
上 册
夷坚甲志
卷第一(十九事) 1
卷第二(十四事) 23
卷第三(十事。按实只九事) 45
卷第四(十六事) 65
卷第五(二十事。实只十九事) 85
卷第六(十三事) 107
卷第七(廿三事。按实只二十事) 129
卷第八(十七事) 149
卷第九(十四事) 171
卷第十(十九事) 195
卷第十一(十八事) 217
卷第十二(十五事) 239
卷第十三(十八事) 259
卷第十四(十七事) 283
卷第十五(十七事) 305
卷第十六(十五事) 327
卷第十七(十五事) 351
卷第十八(十六事) 375
卷第十九(十四事) 399
卷第二十(十二事) 423
夷坚乙志
卷第一(十事) 445
卷第二(十二事) 469
卷第三(十四事) 489
卷第四(十二事。按实只十一事) 509
卷第五(十三事。按实只十二事) 529
卷第六(十三事) 549
中 册
夷坚乙志
卷第七(十一事) 571
卷第八(十三事) 591
卷第九(十事) 611
卷第十(十二事) 631
卷第十一 651
卷第十二(一十事) 669
卷第十三(十三事) 691
卷第十四(十五事) 711
卷第十五 731
卷第十六(十五事) 751
卷第十七 771
卷第十八(十三事) 793
卷第十九(十三事) 813
卷第二十(十二事) 835
夷坚丙志
卷第一(八事) 859
卷第二(十事) 881
卷第三(十一事) 905
卷第四(十四事) 927
卷第五(十三事) 955
卷第六(十四事) 979
卷第七(十七事) 999
卷第八(十二事) 1021
卷第九(十四事) 1043
卷第十(十一事) 1067
卷第十一(十六事) 1091
卷第十二(十五事) 1113
下 册
夷坚丙志
卷第十三(十五事) 1135
卷第十四(十三事) 1157
卷第十五(十五事) 1179
卷第十六(十六事) 1199
卷第十七 1221
卷第十八 1237
卷第十九(十六事) 1259
卷第二十(十五事) 1279
夷坚丁志
卷第一 1287
卷第二(二十事) 1305
卷第三(十七事) 1331
卷第四(十四事) 1355
卷第五(十五事) 1377
卷第六(十四事) 1401
卷第七(十六事) 1423
卷第八(十四事) 1443
卷第九(十二事) 1463
卷第十(十三事) 1485
卷第十一(十四事) 1505
卷第十二(十六事) 1529
卷第十三(十五事) 1549
卷第十四(十二事) 1571
卷第十五(十六事) 1593
卷第十六(十九事) 1613
卷第十七(十二事。按实只九事) 1631
卷第十八(十二事) 1649
卷第十九(十五事) 1671
卷第二十(十五事) 1695
内容摘要
《夷坚志》是宋代文言笔记小说中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亦是我们历史上篇幅最大的一部文言小说集,又是我国古代小说史上的不朽名著。本书以绝大篇幅记述了大量的鬼神怪异之事,还记载了不少宋人轶事、当时人物的诗文以及社会风俗风尚,因此被后人称之为宋代“稗官野史的宝库”。它不仅具有文学价值,同时也是研究宋代社会史的极有价值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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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三河村人
张维,字正伦,燕山三河人。家君初出使至太原,维以阳曲主簿馆伴。
尝言,宣和乙巳岁,同邑有村民颇知书,以耕桑为业,年六十余。一夕,惊魇而觉,战栗不自持,谓其妻曰:“吾命止此矣!”妻惊诘其故。曰:“适梦行田间,见道上有七胡骑。内一白衣人乘白马,怒色谓我曰:“汝前身在唐为蔡州卒。吴元济叛,我以王民治堑,为汝所杀。我衔恨久矣,今方得见,虽累世,犹当以命偿我。”乃引弓射中吾心,因颠仆而寤,吾必不免。明日,当远窜以避此患。”妻云:“夜梦何足信,汝妄思所致耳!”
老父益恐,未旦而起。其家甚贫,止令小孙携被,欲往六十里外一亲知家避之。行草径三十余里,方出官道,又二里计,遇数人与同行。忽有骑驰至,连叱众令住,行者皆止。老父回视,正见七骑内一白衣人,骑白马,宛如梦中所睹。因大骇,绝道亟走,骑厉声呵止之,不听。白衣人大怒曰:“此煞可恶人!”遂鞭马逐之,至其前,引弓射,中心,应弦而毙。七人者,皆女真也。
张维,字正伦,是燕山三河(今属河北)人。我父亲第一次出使金国到太原时,张维以阳曲(今属山西)主簿的身份做幕宾。
他曾讲了一件事,徽宗宣和七年(1125),张维同乡有一位村民,知书达礼,以耕田养蚕为生,年纪六十多岁。一天夜里做恶梦惊醒,浑身发抖,几乎不能控制自己。他对妻子说:“我的命就要完了!”妻子很吃惊,问他什么原因。他说:“刚才梦到我在田间行走,看见大路上有七个骑马的胡人。其中一个穿白衣骑白马的,满脸怒气对我说:“你前世唐朝时在蔡州(今河南汝南)当兵,吴元济叛乱,我作为百姓去挖护城河,被你杀害。我含恨很久了,现在才又见到你。虽然已经过了几代,你还是应该偿命。就拉弓射中了我的心,我摔倒在地才惊醒。我一定活不成了,明天应该逃得远远的来躲避这场灾祸。”妻子说:“夜里的梦怎么能相信,这是你胡思乱想造成的呀!”
村民越想越害怕,天没亮就起了床。他们家很穷,只让小孙子带着被子,想到六十里外一个好朋友家躲避。走了三十多里小路,刚上官道,又走了二里左右,遇到几个人一起同行。忽然有人骑马赶到,连连喊着让大家停下。众人都停了下来。老头子回头一看,正好见到七个骑马的人中有一个穿白衣骑白马的,就像梦中看到的一模一样。于是更加害怕,离开官道就跑。骑马的人厉声让他停下他也不听。白衣人大怒说:“这家伙真可恶!”就策马追赶,到了跟前,拉弓射中心脏,老头子应声倒地就死去了,这七个人都是女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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