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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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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骥才 著 时代华语 出品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ISBN9787559638533

出版时间2020-05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46元

货号28547110

上书时间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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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重磅推荐:

           

本书由冯骥才授权编选,完整收录了《苦夏》《珍珠鸟》《捅马蜂窝》《老夫老妻》等经典名篇。作者用温暖质朴的文字,书写对自然性灵的赞美,对凡人小事的感怀,对文化根脉的守护,对人生课题的思索,展现了一代文学大家的风骨和生活志趣。
人生一世,苦乐相伴,聚散依依,假如我们愿意品尝,样样都有滋味。以一颗有情从容的心,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认真生活,付出热爱,这是冯骥才告诉我们的美好生活之道。



作者简介

冯骥才
浙江宁波人,1942年生于天津,中国当代作家、画家和文化学者。
25岁时,开始经历“十年”的磨难,生活及工作颠簸多变,做过工人、产品推销员和美术教师等。生活事业豁然开阔,曲折艰辛亦增见识,人生百味俱得心尝。由于深感于千万人命运的苦乐,遂立志于文学。主要著作有《珍珠鸟》《俗世奇人》《雕花烟斗》《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三寸金莲》等。
冯骥才的散文平易纯朴,意味深厚,有趣又有思,既能体现出文学大家的气度涵养,又流露出他豁达从容的人生智慧。



目录

章  生活有心
生活,你真迷人……哪怕是久已过去的,也叫人割舍不得;哪怕是不幸的,也渐渐能化为深沉的诗。


第二章  万物有灵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第三章  四季有美
起始如春,承续似夏,转变若秋,合拢为冬。合在一起,不正是地球生命完整的一轮?为此,天地间一切生命全都依从着这一拍节,无论岁岁枯荣与生死的花草百虫,还是长命百岁的漫漫人生。


第四章  人生有思
青年时以为自己光阴无限,很少有时间的紧迫感。如果你正当年少,趁着时光正在煌煌而亲热地围绕着你,你就要牢牢抓住它。


第五章  此间有雅
作家把他的生命化为一本本书。到了他生命完结那天,他所写的这些跳动着心、流动着情感、燃烧着爱情和散发着他独特气质的书,仍像作家本人一样留在世上。


第六章  山川有感
这个温和的民族过于热爱生活,他们把生活看作是阳光、花朵、绿色、美食和音乐组成的。他们更愿意尽享这上天赐予的一切,而不想为了占有太多的身外之物而承受过大的负担。


第七章  文化有情
我是一个历史和时代的亲历者、参与者和纪录者。在这个时代和社会发生巨大转型的时候,我投入了文学。当文化发生转型的时候,我投身到文化。



内容摘要

重磅推荐:


  

 


本书由冯骥才授权编选,完整收录了《苦夏》《珍珠鸟》《捅马蜂窝》《老夫老妻》等经典名篇。作者用温暖质朴的文字,书写对自然性灵的赞美,对凡人小事的感怀,对文化根脉的守护,对人生课题的思索,展现了一代文学大家的风骨和生活志趣。
人生一世,苦乐相伴,聚散依依,假如我们愿意品尝,样样都有滋味。以一颗有情从容的心,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认真生活,付出热爱,这是冯骥才告诉我们的美好生活之道。



主编推荐

冯骥才
浙江宁波人,1942年生于天津,中国当代作家、画家和文化学者。
25岁时,开始经历“十年”的磨难,生活及工作颠簸多变,做过工人、产品推销员和美术教师等。生活事业豁然开阔,曲折艰辛亦增见识,人生百味俱得心尝。由于深感于千万人命运的苦乐,遂立志于文学。主要著作有《珍珠鸟》《俗世奇人》《雕花烟斗》《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三寸金莲》等。
冯骥才的散文平易纯朴,意味深厚,有趣又有思,既能体现出文学大家的气度涵养,又流露出他豁达从容的人生智慧。



精彩内容

哦,中学时代……

人近中年,常常懊悔青少年时由于贪玩或不明事理,滥用了许多珍贵的时光。想想我的中学时代,我可算是个名副其实的“玩将”呢!下棋、画画、打球、说相声、钓鱼、掏鸟窝等,玩的花样可多哩。

我还喜欢文学。我那时记忆力极好,虽不能“过目成诵”,但一首律诗念两遍就能吭吭巴巴背下来。也许如此,就不肯一句一字细嚼慢咽,所记住的诗歌常常不准确。

我还写诗,自己插图,这种事有时上课做。一心不能二用,便听不进老师在讲台上讲些什么了。

我的语文老师姓刘,他的古文底子颇好,要求学生分外严格,而严格的老师往往都是不留情面的。他那双富有捕捉力的目光,能发觉任何一个学生不守纪律的行动。

瞧,这一次他发现我了。不等我解释就没收了我的诗集。晚间他把我叫去,将诗集往桌上一拍,并不指责我上课写诗,而是说:“你自己看看里边有多少错?这都是不该错的地方,上课我全都讲过了!”

他的神色十分严厉,好像很生气。我不敢再说什么,拿了诗集离去。后来,我带着那么本诗集,也就是那些对文学浓浓的兴趣和经不住推敲的知识离开学校,走进社会。

社会给了我更多的知识,但我时时觉得,我离不开,甚至必须经常使用青少年时学到的知识,由此感到那知识贫薄、残缺、有限。

有时,在严厉的编辑挑出来的许许多多的错别字、病句、或误用的标点符号时,只好窘笑。一次,我写了篇文章,引了一首古诗,我自以为记性颇好,没有核对原诗,结果收到一封读者客气又认真的来信,指出错处。我知道,不是自己的记性差了,而是当初记得不认真。这时我就生出一种懊悔的心情。恨不得重新回到中学时代,回到不留情面的刘老师身边,在那个时光充裕、头脑敏捷的年岁里,纠正记忆中所有的错误,填满知识的空白处。把那些由于贪玩而荒废掉的时光,都变成学习和刻苦努力的时光。哦,中学时代,多好的时代!

当然,这是一种梦想。谁也不能回到过去。只有抓住自己的今天,自己的现在,才是现实的。而且我还深深地认识到,青年时以为自己光阴无限,很少有时间的紧迫感。如果你正当年少,趁着时光正在煌煌而亲热地围绕着你,你就要牢牢抓住它。那么,你就有可能把这时光变成希望的一切。你如果这样做了,你长大不仅会做出一番成就,而且会成为一个真正懂得生命价值的人!

 

苦夏

这一日,终于撂下扇子。来自天上干燥清爽的风,忽吹得我衣袂飞举,并从袖口和裤管钻进来,在周身滑溜溜地抚动。我惊讶地看着阳光下依旧夺目的风景,不明白数日前那个酷烈非常的夏天突然到哪里去了。

是我逃遁似的一步跳出了夏天,还是它就像一九七六年的“文革”那样——在一夜之间崩溃?

身居北方的人的福分,便是能感受到大自然的四季分明。我特别能理解一位新加坡朋友,每年冬天要到中国北方住上十天半个月,否则会一年里周身不适。好像不经过一次冷处理,他的身体就会发酵。他生在新加坡,祖籍中国河北;虽然人在“终年都是夏”的新加坡长大,血液里肯定还执着地潜藏着大自然四季的节奏。

四季是来自于宇宙的的拍节。在每一个拍节里,大地的景观便全然变换与更新。四季还赋予地球以诗,故而悟性极强的中国人,在四言绝句中确立的法则是:起,承,转,合。这四个字恰恰就是四季的本质。起始如春,承续似夏,转变若秋,合拢为冬。合在一起,不正是地球生命完整的一轮?为此,天地间一切生命全都依从着这一拍节,无论岁岁枯荣与生死的花草百虫,还是长命百岁的漫漫人生。然而在这生命的四季里,壮美和热烈的不是这长长的夏吗?

女人们孩提时的记忆散布在四季,男人们的童年往事大多是在夏天里。这由于,我们儿时的伴侣总是各种各样的昆虫:蜻蜓、天牛、蚂蚱、螳螂、蝴蝶、蝉、蚂蚁、蚯蚓,此外还有青蛙和鱼儿。它们都是夏日生活的主角。每种昆虫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快乐。甚至我对家人和朋友们记忆深刻的细节,也都与昆虫有关。比如妹妹一见到壁虎就发出一种特别恐怖的尖叫,比如邻家那个斜眼的男孩子专门残害蜻蜓,比如同班一个好看的女生头上花形的发卡,总招来蝴蝶落在上边;再比如,父亲睡在铺了凉席的地板上,夜里翻身居然压死了一只蝎子。这不可思议的事使我感到父亲的无比强大。后来父亲挨斗,挨整,写检查;我劝慰和宽解他,怕他自杀,替他写检查——那是我初写作的内容之一。这时候父亲那种强大感便不复存在。生活中的一切事物,包括夏天的意味全都发生了变化。

在快乐的童年里,根本不会感到蒸笼般夏天的难耐与难熬。唯有在此后艰难的人生里,才体会到苦夏的滋味。快乐把时光缩短,苦难把岁月拉长,一如这长长的仿佛没有尽头的苦夏。但我至今不喜欢谈自己往日的苦楚与磨砺。相反,我却从中领悟到“苦”字的分量。苦,原是生活中的蜜。人生的一切收获都压在这沉甸甸的“苦”字的下边。然而一半的“苦”字下边又是一无所有。你用尽平生的力气,终所获与初始时的愿望竟然去之千里。你该怎么想?

于是我懂得了这苦夏——它不是无尽头的暑热的折磨,而是我们顶着毒日头默默又坚忍的苦斗的本身。人生的力量全是对手给的,那就是要把对手的压力吸入自己的骨头里。强者之力主要的是承受力。只有在匪夷所思的承受中才会感到自己属于强者,也许为此,我的写作一大半是在夏季。很多作家,包括普希金,不都是在爽朗而惬意的秋天里开花结果?我却每每进入炎热的夏季,反而写作力加倍地旺盛。我想,这一定是那些沉重的人生的苦夏,锻造出我这个反常的性格习惯。我太熟悉那种写作久了,汗湿的胳膊粘在书桌玻璃上的美妙无比的感觉。

在维瓦尔第的《四季》中,我常常只听“夏”的一章。它使我激动,胜过春之蓬发、秋之灿烂、冬之静穆。友人说“夏”的一章,极尽华丽之美。我说我从中感受到的,却是夏的苦涩与艰辛,甚至还有一点儿悲壮。友人说,我在这音乐情境里已经放进去太多自己的故事。我点点头,并告诉他我的音乐体验。音乐的境界是超越听觉:不只是它给你,更是你给它。

年年夏日,我都会这样体验一次夏的意义,从而激情迸发,心境昂然。一手撑着滚烫的酷暑,一手写下许多文字来。

今年我还发现,这伏夏不是被秋风吹去的,更不是给我们的扇子轰走的——

夏天是被它自己融化掉的。

因为,夏天的后一刻,总是它酷热的极致。我明白了,它是耗尽自己的一切,才显示出夏的无边的威力的。生命的快乐是能量淋漓尽致地发挥。但谁能像它这样,用一种自焚的形式,创造出这火一样辉煌的顶点?

于是,我充满了夏之崇拜!我要一连跨过眼前的辽阔的秋、悠长的冬和遥远的春,再一次邂逅你,我精神的无上境界——苦夏!

 

老夫老妻

为我们唱一支暮年的歌儿吧!

他俩又吵架了。年近七十的老夫老妻,相依为命地共同生活了四十多年,也吵吵打打地一起度过了四十多年。一辈子里,大大小小的架,谁也记不得打了多少次。但是不管打得如何热闹,多不过两个小时就能恢复和好,好得像从没吵过架一样。他俩仿佛两杯水倒在一起,怎么也分不开。吵架就像在这水面上划道儿,无论划得多深,转眼连条痕迹也不会留下。

可是今天的架打得空前厉害,起因却很平常——就像大多数夫妻日常吵架那样,往往是从不值一提的小事上开始的——不过是老婆儿把晚饭烧好了,老头儿还趴在桌上通烟嘴,弄得纸块呀,碎布条呀,沾着烟油子的纸捻子呀,满桌子都是。老婆儿催他收拾桌子,老头儿偏偏不肯动,老婆儿便像一般老太太们那样叨叨起来。老婆儿们的唠唠叨叨是通向老头儿们肝脏里的导火线,不一会儿就把老头儿的肝火引着了。两人互相顶嘴,翻起对方多年来一系列过失的老账,话愈说愈狠。老婆儿气得上来一把夺去烟嘴塞在自己的衣兜里,惹得老头儿一怒之下,把烟盒扔在地上,还嫌不解气,手一撩,又将烟灰缸子打落地上。老婆儿则更不肯罢休,用那嘶哑、干巴巴的声音说:“你摔呀!把茶壶也摔了才算有本事呢!”

老头儿听了,竟像海豚那样从座椅上直蹿起来,还真的抓起桌上沏满热茶的大瓷壶,用力“叭”地摔在地上,老婆儿吓得一声尖叫,看着满地碎瓷片和溅在四处的水渍,直气得她那因年老而松垂下来的两颊的肉猛烈抖颤起来,冲着老头儿大叫:“离婚!马上离婚!”

这是他俩还都年轻时,每次吵架吵到高潮,她必喊出来的一句话。这句话头几次曾把对方的火气压下去,后来由于总不兑现便失效了;但她还是这么喊,不知是一时为了表示自己盛怒已极,还是迷信这句话有威胁性。六十岁以后她就不知不觉地不再喊这句话了。今天又喊出来,可见她已到了怒不可遏的地步。

同样的怒火也在老头儿的心里撞着,就像被斗牛士手中的红布刺激得发狂的牛,在看池里胡闯乱撞。只见他嘴里一边像火车喷气那样不断发出嗐嗐的声音,一边急速而无目的地在屋子中间转着圈。转了两圈,站住,转过身又反方向地转了两圈,然后冲到门口,猛拉开门跑出去,还使劲“啪”的一声带上门,好似从此一去就再不回来。

老婆儿火气未消,站在原处,面对空空的屋子,还在不住地出声骂他。骂了一阵子,她累了,歪在床上,一种伤心和委屈爬上心头。她想,要不是自己年轻时候得了肠结核那场病,她会有孩子的。有了孩子,她可以同孩子住去,何必跟这愈老愈执拗、愈急躁、愈混账的老东西生气?可是现在只得整天和他在一起,待见他,给他做饭,连饭碗、茶水、烟缸都要送到他跟前,还得看着他对自己耍脾气……她想得心里酸不溜秋,几滴老泪从布满一圈细皱的眼眶里溢出来。

过了很长时间,墙上的挂钟当当响起来,已经八点钟了。他们这场架正好打过了两个小时。不知为什么,他们每次打架过后两小时,心情就非常准时地发生变化,好像大自然的节气一进“七九”,封冻河面的冰片就要化开那样。刚刚掀起大波大澜的心情渐渐平息下来,变成浅浅的水纹一般。她耳边又响起刚才打架时自己朝老头儿喊的话:“离婚!马上离婚!”她忽然觉得这话又荒唐又可笑。哪有快七十的老夫老妻还打离婚的?她不禁“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一笑,她心里一点皱褶也没了;连一点点怒意、埋怨和委屈的心情也都没了。她开始感到屋里空荡荡的,还有一种如同激战过后的战地那样出奇的安静,静得叫人别扭、空虚、没着没落的。于是,悔意便悄悄浸进她的心中。她想,俩人一辈子什么危险急难的事都经受过来了,像刚才那么点儿小事还值得吵闹吗?——她每次吵过架冷静下来时都要想到这句话。可是……老头儿总该回来了;他们以前吵架,他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现在已经两个小时仍没回来。他又没吃晚饭,会跑到哪儿去呢?外边正下大雪,老头儿没戴帽子、没围围巾就跑了,外边地又滑,瞧他临出门时气冲冲的样子,别不留神滑倒摔坏吧?想到这儿,她竟在屋里待不住了,用手背揉揉泪水干后皱巴巴的眼皮,起身穿上外衣,从门后的挂衣钩儿上摘下老头儿的围巾、棉帽,走出房子去了。

雪下得正紧,积雪没过脚面。她左右看看,便向东边走去。因为每天早上他俩散步就先向东走,绕一圈儿,再从西边慢慢走回家。

夜色并不太暗,雪是夜的对比色,好像有人用一支大笔蘸足了白颜色把所有树枝都复勾一遍,使婆娑的树影在夜幕上白绒绒、远远近近、重重叠叠地显现出来。雪还使路面变厚了,变软了,变美了;在路灯的辉映下,繁密的大片大片的雪花纷纷而落,晶晶莹莹地闪着光,悄无声息地加浓它对世间万物的渲染。它还有种潮湿而又清冽的气息,有种踏上去清晰悦耳的咯吱咯吱声;特别是当湿雪蹭过脸颊时,别有一种又痒、又凉、又舒服的感觉。于是这普普通通、早已看惯了的世界,顷刻变得雄浑、静穆、高洁,充满活鲜鲜的生气了。
她一看这雪景,突然想到她和老头儿的一件遥远的往事。

五十年前,她和他都是不到二十岁的欢蹦乱跳的青年,在同一个大学读书。老头儿那时可是个有魅力、精力又充沛的小伙子,喜欢打排球、唱歌、演戏,在学生中属于“新派”,思想很激进。她不知是因为喜欢他、接近他,自己的思想也变得激进起来,还是由于他俩的思想常常发生共鸣才接近他、喜欢他的。他们在一个学生剧团。她的舞跳得十分出众。每次排戏回家晚些,他都顺路送她回家。他俩一向说得来,渐渐却感到在大庭广众中间有说有笑,在两人回家的路上反而没话可说了。两人默默地走,路显得分外长,只有脚步声,那是一种甜蜜的尴尬呀!

她记得那天也是下着大雪,两人踩着雪走,也是晚上八点来钟,她从多少天对他的种种感觉中,已经又担心又期待地预感到他这天要表示些什么了。在沿着河边的那段宁静的路上,他突然仿佛抑制不住地把她拉到怀里去。她猛地推开他,气得大把大把抓起地上的雪朝他扔去。他呢?竟然像傻子一样一动不动,任她用雪打在身上,直打得他浑身上下像一个雪人。她打着打着,忽然停住了,呆呆看了他片刻,忽然扑向他身上。她感到,他有种火烫般的激情透过身上厚厚的雪传到她身上。他们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从一场奇特的战斗开始的。

多少年来,这桩事就像一张画儿那样,分外清楚而又分外美丽地收存在她心底。每逢下雪天,她就不免想起这桩醉心的往事。年轻时,她几乎一见到雪就想到这事;中年之后,她只是偶然想到,并对他提起,他听了都要会意地一笑,随即两人都沉默片刻,好像都在重温旧梦。自从他们步入风烛残年,即使下雪天气也很少再想起这桩事。是不是一生中经历的事太多了,积累起来就过于沉重,把这桩事压在底下拿不出来了?但为什么今天它却一下子又跑到眼前,分外新鲜而又有力地来撞她的心……

现在她老了,与那个时代相隔半个世纪了。时光虽然依旧带着他们往前走,却也把他们的精力消耗得快要枯竭了。她那一双曾经蹦蹦跳跳、多么有劲的腿,如今僵硬而无力;常年的风湿病使她的膝头总往前屈着,雨雪天气里就隐隐发疼;此刻在雪地里,每一步踩下去都是颤巍巍的,每一步抬起来都费力难拔。一不小心,她滑倒了,多亏地上是又厚又软的雪。她把手插进雪里,撑住地面,艰难地爬起来,就在这一瞬间,她又想起另一桩往事——

啊!那时他俩刚刚结婚,一天晚上去平安影院看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他们走进影院时,天空阴沉沉的。散场出来时一片皆白,雪还下着。那时他们正陶醉在新婚的快乐里,内心的幸福使他们把贫穷的日子过得充满诗意。瞧那风里飞舞的雪花,也好像在给他们助兴;满地的白雪如同他们的心境那样纯净明快。他们走着走着,又说又笑,跟着高兴地跑起来。但她脚下一滑,跌在雪地里。他跑过来伸给她一只手,要拉她起来。她却一打他的手:“去,谁要你来拉!”

她的性格和他一样,有股倔劲儿。

她一跃就站了起来。那时是多么轻快啊,像小鹿一般;而现在她又是多么艰难呀,像衰弱的老马一般。她多么希望身边有一只手,希望老头儿在她身边!虽然老头儿也老而无力了,一只手拉不动她,要用一双手才能把她拉起来。那也好!总比孤孤单单一个人好。她想到楼上邻居李老头,“文革”初期老伴被折腾死了,尽管有个女儿,婚后还同他住在一起,但平时女儿、女婿都上班,家里只剩李老头一人。星期天女儿、女婿带着孩子出去玩,家里依旧剩李老头一人。年轻人和老年人总是有距离的。年轻人应该和年轻人在一起玩,老人得有老人为伴。

真幸运呢!她这么老,还有个老伴。四十多年如同形影,紧紧相随。尽管老头儿爱急躁,又固执,不大讲卫生,心也不细等,却不失为一个正派人,一辈子没做过一件亏心的、损人利己的、不光彩的事。在那道德沦丧的岁月里,他也没丢弃过自己奉行的做人的原则。他迷恋自己的电气传动专业,不大顾及家里的事。如今年老退休,还不时跑到原先那研究所去问问、看看、说说,好像那里有什么事与他永远也无法了结。她还喜欢老头儿的性格,真正的男子气派,一副直肠子,不懂得与人记仇记恨;粗心不是缺陷,粗线条才使他更富有男子气……她愈想,老头儿似乎就愈可爱了。两小时前能够一样样指出来、几乎无法忍受的老头儿的可恨之处,也不知都跑到哪儿去了。此刻她只担心老头儿雪夜外出,会遇到什么事情。她找不着老头儿,这担心就渐渐加重。如果她的生活里真丢了老头儿,会变成什么样子?多少年来,尽管老头儿夜里如雷一般的鼾声常常把她吵醒,但只要老头儿出差外地,身边没有鼾声,她反而睡不着觉,仿佛世界空了一大半……想到这里,她就有一种马上把老头儿找到身边的急渴的心情。

她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多小时,大概快有十点钟了,街上没什么人了,老头儿仍不见,雪却稀稀落落下小了。她两脚在雪里冻得生疼,膝头更疼,步子都迈不动了,只有先回去了,看看老头儿是否已经回家了。

她往家里走。快到家时,她远远看见自己家的灯亮着,灯光射出,有两块橘黄色窗形的光投落在屋外的雪地上。她心里怦地一跳:“是不是老头儿回来了?”

她又想,是她刚才临出家门时慌慌张张忘记关灯了,还是老头儿回家后打开的灯?

走到家门口,她发现有一串清晰的脚印从西边而来,一直拐向她楼前的台阶。这是老头儿的吧?跟着她又疑惑这是楼上邻居的脚印。

她走到这脚印前弯下腰仔细地看,这脚印不大不小,留在踏得深深的雪窝里,她却怎么也辨认不出是否是老头儿的脚印。

“天呀!”她想,“我真糊涂,跟他生活一辈子,怎么连他的脚印都认不出来呢?”

她摇摇头,走上台阶打开楼门。当将要推开屋门时,心里默默地念叨着:“愿我的老头儿就在屋里!”这心情只有在他们五十年前约会时才有过。初春时曾经撩拨人心的劲儿,深秋里竟又感受到了。

屋门推开了。啊!老头儿正坐在桌前抽烟。地上的瓷片都扫净了。炉火显然给老头儿捅过,呼呼烧得正旺。顿时有股甜美而温暖的气息,把她冻得发僵的身子一下子紧紧地攫住。她还看见,桌上放着两杯茶,一杯放在老头儿跟前,一杯放在桌子另一边,自然是斟给她的……老头儿见她进来,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在这眼皮一抬一垂之间,闪出一种羞涩的、发窘、歉意的目光。每次他俩闹过一场之后,老头儿眼里都会流露出这目光。在夫妻之间,打过架又言归于好,来得分外快活的时刻里,这目光给她一种说不出的安慰。

她站着,好像忽然想到什么,伸手从衣兜里摸出刚才夺走的烟嘴,走过去,放在老头儿跟前。一时她鼻子一酸,想掉泪,但她给自己的倔劲儿抑制住了,什么话也没说,赶紧去给空着肚子的老头儿热菜热饭,还煎上两个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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