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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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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元强 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ISBN9787509722091

出版时间2011-07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15元

货号22451623

上书时间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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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科举取士制度在中国绵延存在了一千余年,斗转星移,现在已经成了史的陈迹。但是, “状元”一词作为一个吉祥的字眼,透露着一种公平竞争和奋发图强的精神,一直流传和使用到今天。由此,广大读者自然也会对历史上的状元产生某种兴趣和猜想。为了回答这些问题,这本小书概述了历代状元产生的过程,列举了迄今可考的近600名夺大魁者的姓名、籍贯、科分,择要介绍了一些廷试首冠之士的历史资料。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是怎样自幼刻苦努力,在科场中一步步竞奔,后才脱颖而出的;也可以看出,在他们成才与登进士走上佳途以后,在德行、政绩、学术及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实际表现与社会作用。



作者简介
宋元强,北京人,1937年生,1965年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史研究生毕业,先在山西师范大学任教,1980年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工作,任编辑、总编室主任、编审,1997年退休。现任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典志组专家。主要著作有《清朝的状元》、《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表有关明清史、科举史的论文二十余篇。

目录

一 古代选士与状元称谓

  1.古代选士制度的演变

  2.进士科与状元称谓

  3.状元的影响

二 殿试情景与传胪大典

  1.殿试

  2.传胪

  3.恩荣宴

  4.赏赐及谢恩

  5.释褐礼

  6.刻碑题名

三 历代文武状元概览

  1.文科状元

  2.武科状元

四 政绩德行与著述学识

  1.唐宋时期

  2.明清时期

五 年龄状况与文物传说

  1.状元的夺魁年龄与平均寿命

  2.有关文物与传说

结束语



内容摘要

  科举取士制度在中国绵延存在了一千余年,斗转星移,现在已经成了史的陈迹。但是, 
“状元”一词作为一个吉祥的字眼,透露着一种公平竞争和奋发图强的精神,一直流传和使用到今天。由此,广大读者自然也会对历史上的状元产生某种兴趣和猜想。为了回答这些问题,这本小书概述了历代状元产生的过程,列举了迄今可考的近600名夺大魁者的姓名、籍贯、科分,择要介绍了一些廷试首冠之士的历史资料。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是怎样自幼刻苦努力,在科场中一步步竞奔,后才脱颖而出的;也可以看出,在他们成才与登进士走上佳途以后,在德行、政绩、学术及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实际表现与社会作用。



精彩内容
 两宋时代,称进士第一人为状元的现象已经十分普遍。不过有两点情况需要说明:第一,宋代开始多称进士第一人为“榜首”,确定殿试制后才称“状元”,这里有一个变化的过程。元初马端临在《文献通考·选举考五》的《宋登科记总目》中,把开宝六年以前的省试第一人称为榜首,而此后的省试第一人改称为省元,将殿试第一人称为状元,就是这种变化的反映。第二,在宋代,对那些名列前茅的新科进士均称“状元”的遗风依然存在。
元朝忽必烈于1260年称帝后,一些汉族官员建议实行科举考试制度,但朝廷总是议而不决。直到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元朝才正式确定科举考试的制度。
元朝的科举考试,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三级:一是乡试(行省考试),二是会试(礼部考试),三是御试(即殿试)。元朝把人分为四等:第一
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等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第三等是汉人(包括契丹、女真及原来金朝统治下的汉人),第四等是南人(包括长江以南的汉人和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考试录取时,蒙古人、色目人作一榜,称为“右榜”;汉人、南人另作一榜,称为“左榜”。各等人的录取名额虽然一样,但如果蒙古人、色目人愿意参加汉人、南人的考试,录取后授予的官职可以比汉人、南人提高一等。这些规定体现了蒙古族统治者在科举考试制度上的民族歧视政策。
元朝继承南宋的习惯,亦称进士第一人为状元。但由于分左右榜,进士科有两个第一人,便产生了两名状元。
由唐至元,“状元”都是个俗称,主要在士大夫和民间使用和流传,一
些学者的著述亦间或采用之,还不是朝廷正式使用的官方封号。像徐乃昌辑《宋元科举三录》一书,收录了《南宋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南宋宝佑四年登科录》及《元统元年进士录》,都没有状元、榜眼、探花之称。“状元”的称谓由政府明文规定和使用,是明朝初年的事。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突出进士一科。考试大致分为4个步骤。
第一步称为“童试”,这是读书士子进身之始。由于应试者无论年龄大小皆称“童生”,所以叫做“童试”。童生报名后,要在本县、本府经过“县考”、“府考”及各省学政的“院考”。考试通过者,称“秀才”。自此可以进入县或府的儒学肄业,故也称为“生员”。严格地说,童试只是一种入学考试,表示了他已取得地方官学生员的资格,具备了参加以后科举考试的起码条件。真正意义上的科举取士,是从乡试考举人开始的。
第二步称为“乡试”,是省一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叫“大比”,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因为考期定在农历八月,故又称“秋闱”。乡试通过者称为“举人”,第一名叫“解(音jie)元”。
第三步称为“会试”,是中央级的考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即丑、辰、未、戌年,各地举人汇集京师参加会试。会试是集中会考的意思,因为是在农历二月举行,由礼部主持,故又称“春闱”或“礼闱”。中式者称为“贡士”,第一名日“会元”。举子在取得贡士资格后,方可参加殿试。
第四步称为“殿试”或“廷试”。殿试是天子亲策于廷,一向被视为“抡才大典”、“策士钷典”。一般是在会试之后的四月举行。殿试只试策问一场,要求考生当天交卷,弥封后交读卷官审阅。殿试中式之榜,号日“金榜”。殿试后举行传胪出榜大典,皇帝升太和殿,王公大臣、文武百官陪立如仪。应试者被正式赐出身日“进士”。凡参加殿试的贡士,均可取中,不再淘汰,只是分为三甲。一甲有三名,赐“进士及第”。称一甲第一名为“状元”,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同授翰林院编修。二甲有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有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明清时期,称一甲第一名进士为“状元”,已成官方定制。
我国的科举制度,历来重视文科。上面说的,主要是文科科举制度的演变和文科状元的称谓。此外,和文科并行的,还有武科举和武科状元。
P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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