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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建
出版社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563833450
出版时间2021-06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79元
货号11676604
上书时间2024-12-24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对于中国新时代的涉外经贸而言,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与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两大趋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北京“两区”建设,为境外仲裁机构来京设立业务机构提供友好、便利、规范、透明的制度环境,北京市司法局于2020年12月28日颁布了《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境外仲裁机构的业务范围以及设立业务机构的条件和程序,鼓励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并提出相关管理要求。该办法在我国仲裁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北京对境外仲裁机构的落地打开了规则上的方便之门。就其价值而言,对境外仲裁机构的准入,是在北京推进“两区”建设背景下,通过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法治“先行先试”功能,对国际仲裁全球竞争格局的形成、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等做出的有效回应。作为我国仲裁参与全球治理的一个缩影,研究境外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仲裁的现状、困境及改革一直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核心课题。
2020年7月,为落实好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部署,加强法律服务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法律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改革优化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若干措施》。该文件重点强调了将北京市打造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具体举措包括:“支持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和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民商事争议领域涉外仲裁和涉外调解业务,依法支持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设立北京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支持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争议解决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落地。支持央企和市管企业在签署涉外合同时选择北京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并约定北京作为仲裁地。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做好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的安全保障服务。”2021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国发〔2021〕12号)中申明: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加快对外开放高地建设,推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特就推进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提出具体的措施。主要措施之一是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具体包括:“明确对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仲裁业务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在认可企业之间约定在内地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有关争议进行仲裁的仲裁协议效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裁决在执行时的法律适用问题。支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在自贸试验区运营,为区内企业提供‘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解决’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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