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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明飞著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7233126
出版时间2023-10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9元
货号14308893
上书时间2024-12-23
马明飞,1980年7月生,辽宁丹东人。大连海事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毕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法、国际私法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30余项。在《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等发表论文30余篇。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奖项10余项。入选辽宁省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大连海事大学“星海工程”“瀚海工程”“浩海工程”等。
第一章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概述.
第一节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的界定
一、南海丝绸之路概述
二、水下文化遗产概述
三、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的定义
第二节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的分布情况
I一、中国在相关海域发现的水下文化遗产
二、南海丝绸之路沿线其他国家在相关海域发现的水下文化遗产........
三、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分布现状评析
第三节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第四节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的必要性
一、现实必要性
二、法律必要性
第二章南海丝绸之路主要沿线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与法律.........
第一节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法律
一、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二、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律
第二节越南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法律
一、越南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二、越南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律
第三节菲律宾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法律
一、菲律宾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二、菲律宾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律
第四节马来西亚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法律
一、马来西亚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二、马来西亚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律
第五节印度尼西亚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法律
一、印度尼西亚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二、印度尼西亚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律
第六节文莱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法律
一、文菜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二、文莱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律
第七节南海周边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比较
一、水下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水下文化遗产的所有权
三、水下文化遗产的管辖权
四、水下文化遗产的发现报告和通知
五、水下文化遗产的打捞政策
第三章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的法律与政治基础
第一节多边层面的相关规定
一、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二、2001年《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第二节区域层面的相关规定
一、2000年《东南亚国家联盟文化遗产宣言》
二、2004年《东盟社会一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
三、2005年《中国一东盟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
四、2007年《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
五、2009年《东盟社会一文化共同体蓝图2009-2015》
六、2014年《中国一东盟文化合作行动计划
……
一、国家主导发掘为主、商业合作打捞为辅的打捞模式概述
二、建立国家主导发掘为主、商业合作打捞为辅的打捞模式的可行性
第四节完善国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立法
一、中国国内立法同《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不一致处及建议.....132二、中国国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新动态
第六章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的具体路径
第一节达成专项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文件
一、他国合作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实践及启示
二、达成专项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文件中的重点关注
第二节设立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机制
一、设立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机制的具体内容...........
第三节建立水下文化遗产信息上报制度和数字化平台
一、建立水下文化遗产信息上报制度和数字化平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水下文化遗产信息上报制度和数字化平台的具体内容
第四节设置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
一、设置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59二、设置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的具体内容
第五节建立谈判协商为主的争端解决机制
一、南海丝绸之路沿线海域水下文化遗产权属争议概述
二、建立谈判协商为主的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建立谈判协商为主的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内容
参考文献
后记
第一章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概述
南海丝绸之路沿线海域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要道,有众多古商船、战舰航经,也有众多船舶因种种原因沉没于此。由于这一海域存在争议,因此该区域的水下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也处于无序的状态。此外,南海周边各国国内法对水下文化遗产的定义也不尽相同,部分水下文化遗产没有被列人保护的范围,这十分不利于该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因此,促成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的合作保护的首要任务就是对该区域的水下文化遗产进行界定,并了解其分布及保护的现状。
第一节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的界定
如何界定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对于正确认识南海周边国家在合作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范畴具有重要意义。对何谓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尚未有学者作出定义。要正确认识这一概念,我们可以将这一概念进行拆分,首先了解何谓南海丝绸之路,其次再对水下文化遗产进行界定。
一、南海丝绸之路概述
随着历史的演进和观察视角的变化,对南海丝绸之路的认识和解读随之丰富。通过对南海丝绸之路的多维度观察有利于我们正确、全面、深人地理解这-概念,从而正确界定南海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
(一)地理视阙下的南海丝绸之路
《中国大百科全书。丝绸之路》条目写道,丝绸之路是“中国古代经中亚通往南亚、西亚以及欧洲、北非的陆上贸易通道。因大量中国丝和丝织品多经此路西运,故称丝绸之路,简称丝路。.....近来一些学者更扩大了丝绸之路的概念认为上述道路只是通过沙漠绿洲的道路,因称之为‘绿洲路’。又将通过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地区的道路称为‘草原路’,经中国南方海上西行的道路称为‘海上丝绸之路或‘南海道’等等”①。
〈辞海》中对于“丝绸之路”的解释是:“古代横贯亚洲的交通道路,亦称丝路。.....约自公元前第二世纪以后千余年间,大量的中国丝和丝织品皆经此路西运,故称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的支线..亦有取道海上者,或自中国南部直接西航,或经由滇、缅通道再自今缅甸南部利用海道西运,或经由中亚转达印度半岛各岛再由海道西运。”②
国内较早提出“海上丝绸之路”概念的学者陈炎在其所著《略论海上“丝绸”之路》一文中,将海上丝绸之路划分为东海航线和南海航线,其中南海航线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③据东汉班固撰写的《汉书・地理志》卷二八“粤地”条记载,汉武帝时(公元前140至前87年),我国海船从雷州半岛始发,载有大量黄金和丝织品,穿越今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缅甸,远航到印度洋的印度半岛南部黄支国(今康契普拉姆)去换取当地的特产,然后从斯里兰卡返航。这是我国丝绸作为商品出口到上述这些国家的最早纪录,途经今香港九龙半岛,南海西沙、南沙海域,最终到达西亚和东非乃至欧洲。④此条为丝绸贸易而开辟的海上航路,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南海航线。
随着古代中国在航海技术方面的不断进步,海上丝绸之路南海航线在唐宋时期得以进一步延伸。著名的唐代地理学家贾耽(公元730年一公元805年)在《广州通海夷道》和《新唐书・地理志》中均对南海航线有清晰的记载。在此期间,南海航线是从广州出发,经东南亚、印度洋北部诸国,后由印度前往阿曼湾,最终抵达波斯湾。这一航线将中国和三大地区一以室利佛逝(苏门答腊南部古国)为首的东南亚地区、以印度为首的南亚地区、以大食(古阿拉伯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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