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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慧芳
出版社上海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ISBN9787567144521
出版时间2021-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5元
货号11492478
上书时间2024-12-23
陈慧芳,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从事法律教学工作。主要教授的课程包括:专业必修基础课:经济法;兼职律师,长期从事民商法的教学和实践,积累了法律理论和处理实际案例之经验。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三、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六、绿色原则
七、民法法源与顺序原则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四节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二、代理的分类
三、代理权
四、无权代理
第五节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
三、诉讼时效期间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本章思考题】
第二章物权
第一节 物权总论
一、物权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二、物权的效力
三、物权的类型
四、物权的变动
第二节所有权
一、所有权的概述
二、不动产所有权
第三节 共有
一、共有的概述
二、共有的种类
第四节用益物权
一、用益物权的概述
二、用益物权的种类
第五节担保物权
一、担保物权的概述
二、担保物权的种类
第六节占有
一、占有的概念
二、占有的分类
三、占有保护请求权
【本章思考题】
第三章债权
第一节债权概述
……
三、承揽人、定作人的侵权责任
四、网络用户、网络服务者的侵权责任
五、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六、教育机构的责任
第七节特殊侵权行为
一、特殊侵权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归责原则
二、特殊侵权行为的分类
三、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
【本章思考题】
参考文献
第一章民法概述
教学要求
本章通过理论陈述及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了解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概念;掌握有关的代理制度和原理,了解代理的概念和特征、分类,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及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大陆法系特有的术语,是人类对法律体系,尤其是部门法学科认识的产物。在法律体系中,民法属于实体部门法,是与刑法、行政法并列的,仅次于宪法的实体部门法。与这些实体部门法相对应的是程序法。
民法是从古代的罗马法发展而来的,罗马法是奴隶制简单商品交换的最一般的行为规则;到了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诞生,罗马法复兴了,成为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最一般的行为规则,所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最一般的行为规则;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在苏联新经济政策的历史背景下,由列宁主持制定并于1922年颁布了《苏俄民法典》,它是社会主义时期商品交换的最一般的行为规则。从1949年开始,我国的民事立法经历了非法典化时期和类法典化时期到开启法典化的进程。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民法的法典化时代。
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与国家其他领域的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法律治理体系。在民法这个法律当中,以个人利益为核心,以人的平等和自治为理念,当事人之间处于平等的地位;与私法判然有别的是公法,它是以国家利益为核心,体现公共秩序、政治管理的法律,在这个法律当中,当事人之间是命令与服从关系,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据此,可将民法定义为: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法治思想和法治观念不断发展的结果,是我们中国自己的民法典,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法治表达,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七编,共1260条。无论是立法体例还是具体内容,都具有鲜明特色。可以看到,我国《民法典》包含了我国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全部范围和基本规则,是一本具有中国特色的百科全书,它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之下的商品交换的最一般的行为规则。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即民法调整的对象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合称。
所谓人格,是自然人主体性要素的总称,人格关系是自然人基于彼此的人格或者人格要素而形成的关系。人格要素是与自然人人身不能分离的,没有直接经济内容,包括生命、身体、健康等物质性要素和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精神性要素。人格在法律上不得抛弃、不得转让并不得掠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也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有限人格权。
所谓身份,是指自然人基于彼此的身份形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关系。身份关系仅存在于自然人之间,不得抛弃和转让。该身份关系的特点:
……
本书由上海大学经济学院陈慧芳编著。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正式实施,鉴于原《身边的民法》这本教材涉及《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人格权编、继承编和侵权编的内容,当随《民法典》新内容进行修改。为了能够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学生能够有近期新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教材,故《身边的民法》有务必修改、修订、出版之必要,以填补《民法典》教材之空白。修订后的《身边的民法》会根据《民法典》修订的内容,进行增加和修改,并辅之以为什么修订以及如何运用之解释,同时继续保持原教材系统论述民法典的基本理论以及理论联系实务的案例分析特色,力争做到该书不仅成为学生学习《民法典》的教材,还能成为普通大众学习《民法典》的普法读物,同时,也是新鲜出炉的《民法典》教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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