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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思勉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29870
出版时间2017-02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98元
货号9763509
上书时间2024-12-21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江苏常州人。历史学家、国学大师。曾在多所大中学校任教,任上海光华大学教授、历史系主任。1949年后,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吕思勉先生治学严谨,博古通今,著述宏富,被誉为近代“四大史学家”之一。著有《白话本国史》、《中国通史》、《秦汉史》、《隋唐五代史》、《吕思勉史学札记》等。
绪论…一l
第一章婚姻……7
第二章族制…一25
第三章政体…..37
第四章阶级.….49
第五章财产……6]
第六章官制……79
第七章选举……91
第八章赋税….106
第九章兵制……120
第十章刑法……137
第十一章实业……151
第十二章货币…..166
第十三章衣食……m
第十四章住行……193
第十五章教育……206
第十六章语文…..217
第十七章学术……230
第十八章宗教….255
第十九章 中国民族的由来……266
第二十章中国史的年代…..27l
第二十一章古代的开化…..273
第二十二章夏殷西周的事迹…一280
第二十三章春秋战国的竞争和秦国的统一…一285
第二十四章古代对于异族的同化…..290
第二十五章古代社会的综述…一294
第二十六章秦朝治天下的政策…298
第二十七章秦汉问封建政体的反动…一301
第二十八章汉武帝的内政外交…一306
第二十九章前汉的衰亡…一…311
第三十章新室的兴亡…314
第三十一章后汉的盛衰…一318
第三十二章后汉的分裂和三国…..323
第三十三章晋初的形势…一326
第三十四章五胡之乱上….330
第三十五章五胡之乱下…..334
第i十六章南北朝的始末……338
第三十七章南北朝隋唐间塞外的形势……344
第三十八章隋朝和唐朝的盛世…一347
第三十九章唐朝的中衰….330
第四十章唐朝的衰亡和沙陀的侵入……354
第四十一章五代十国的兴1L=和契丹的侵入….359
第四十二章唐宋时代中国文化的转变……364
第四十三章北宋的积弱……368
第四十四章南宋恢复的无成…..373
第四十五章蒙古大帝国的盛衰…一379
第四十六章汉族的光复事业…一383
第四十七章明朝的盛衰……387
第四十八章明清的兴亡…..391
第四十九章清代的盛衰…..397
第五十章中西初期的交涉…一40l
第五十一章汉族的光复运动…一406
第五十二章清朝的衰乱…..411
第五十三章清朝的覆亡…..416
第五十四章革命途中的中国…一42l
《中国通史(插图典藏本)》:
第四章阶级古代部族之间,互相争斗;胜者把败者作为俘虏,使之从事于劳役,是为奴隶;其但收取其赋税的,则为农奴;已见上章。古代奴婢之数,似乎并不甚多,见下。重的问题,倒在征服者和农奴之间。国人和野人,这两个名词,我们在古书上遇见时,似不觉其间有何严重的区别。其实两者之间,是有征服和被征服的关系的。不过其时代较早,古书上的遗迹,不甚显着,所以我们看起来,不觉得其严重罢了。所谓国人,其初当系征服之族,择中央山险之地,筑城而居。野人则系被征服之族,在四面平夷之地,从事于耕耘。所以(一)古代的都城,都在山险之处。国内行畦田,国外行井田。(二)国人充任正式军队,野人则否。参看第八、第九、第十四三章自明。上章所讲大询于众庶之法,限于乡大夫之属。乡是王城以外之地,乡人即所谓国人。厉王的被逐,《国语》说:“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然则参与国政,和起而为反抗举动的,都是国人。若野人,则有行仁政之君,即歌功颂德,襁负而归之;有行暴政之君,则“逝将去汝,适彼乐土”,在可能范围之内逃亡而已。
所以一个国家,其初立国的基本,实在是靠国人的,即征服部族的本族。国人和野人之间,其初当有一个很严的界限;彼此之间,还当有很深的仇恨。后来此等界限,如何消灭?此等仇恨,如何淡忘呢?依我推想,大约因:(一)距离战争的年代远了,旧事渐被遗忘。(二)国人移居于野,野人亦有移居于国的,居地既近,婚姻互通。(三)征服部族,是要腹削被征服的部族以自肥的,在经济上,国人富裕而野人贫穷;又都邑多为工商及往来之人所聚会,在交通上,国人频繁而野人闭塞;所以国人的性质较文,野人的性质较质。然到后来,各地方逐渐发达,其性质,亦变而相近了。再到后来,(四)选举的权利,(五)兵役的义务,亦渐扩充推广,而及于野人,则国人和野人,在法律上亦无甚区别,其畛域就全化除了。参看第七、第九两章自明。
征服之族和被征服之族的区别,可说全是政治上的原因。至于职业上的区别,则已带着经济上的原因了。古代职业的区别,是为士、农、工、商。士是战士的意思,又是政治上任事而未有爵者之称,可见古代的用人,专在战士中拔擢。至于工商,则专从事于生业。充当战士的人,虽不能全不务农,有种专务耕种的农民,却是不服兵役的。所以《管子》上有士之乡和工商之乡。见《小匡》篇。《左氏》宣公十二年说:楚国之法,“荆尸而举,荆尸,该是一种组织军队的法令。商、农、工、贾,不败其业”。有些人误以为古代是全国皆兵,实在是错误的,参看第九章自明。士和卿大夫,本来该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同是征服之族,服兵役,古代政权和军权,本是混合不分的。但在古代,不论什么职业,多是守之以世。所以《管子》又说:“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小匡》。政治上的地位,当然不是例外,世官之制既行,士和大夫之间,自然生出严重的区别来,农、工、商更不必说了。
此等阶级,如何破坏呢?其在经济上,要维持此等阶级,必须能维持严密的职业组织。如欲使农之子恒为农,则井田制度,必须维持。欲使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则工官和公家对于商业的管理规则,亦必须维持。然到后来,这种制度,都破坏了。农人要种田,你没有田给他种,岂能不许他从事别种职业?工官制度破坏了,所造之器,不足以给民用,民间有从事制造的人,你岂能禁止他?尤其是经济进步,交换之事日多,因而有居间买卖的人,又岂能加以禁止?私产制度既兴,获利的机会无限,人之趋利,如水就下,旧制度都成为新发展的障碍了,古代由社会制定的职业组织,如何能不破坏呢?在政治上:则因(一)贵族的骄淫矜夸,自趋灭亡,而不得不任用游士。参看第七章。(二)又因有土者之间,互相争夺,败国亡家之事,史不绝书。一国败,则与此诸侯有关之人,都夷为平民。一家亡,则与此大夫有关的人,都失其地位。(三)又古代阶级,并未像喀斯德(caste)这样的严峻,彼此不许通婚。譬如《左氏》定公九年,载齐侯攻晋夷仪,有一个战士,唤做敝无存,他的父亲,要替他娶亲,他就辞谢,说:“此役也,不死,反,必娶于高、国。”齐国的两个世卿之家。可见贵族与平民通婚,是容易的。婚姻互通,社会地位的变动,自然也容易了。这都是古代阶级所以渐次破坏的原因。
奴隶的起原,由于以异族为俘虏。《周官》五隶:日罪隶,日蛮隶,日闽隶,日夷隶,日貉隶。似乎后四者为异族,前一者为罪人。然罪人是后起的。当初本只以异族为奴隶,后来本族有罪的人,亦将他贬人异族群内,当他异族看待,才有以罪人为奴隶的事。参看第十章自明。经学中,今文家言,是“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屏诸四夷,不及以政”。谓不使之当徭役。见《礼记·王制》。古文家言,则“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
《周官·秋官·掌戮》。固然,因刑人多了,不能尽弃而不用,亦因今文所说的制度较早,初期的奴隶,多数是异族,仇恨未忘,所以不敢使用他了。《毂梁》襄公二十九年:“礼,君不使无耻,不近刑人,不狎敌,不迩怨。”不但如此,社会学家言:氏族时代的人,不惯和同族争斗,镇压本部族之职,有时不肯做,宁愿让异族人做的。《周官》:蛮、闽、夷、貉四隶,各服其邦之服,执其邦之兵,以守王宫及野之厉禁,正是这个道理。这亦足以证明奴隶的原出于异族。女子为奴隶的谓之婢。《文选》司马子长《报任安书》李《注》引韦昭云:“善人以婢为妻生子日获,奴以善人为妻生子日臧。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人男而归婢谓之臧,女而归奴谓之获。”可见奴婢有自相嫁娶,亦有和平民婚配的。所以良贱的界限,实亦不甚严峻。但一方面有脱离奴籍的奴隶,一方面又有沦为奴隶的平民,所以奴婢终不能尽绝。这是关系整个社会制度的了。奴隶的免除,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法令。《左氏》襄公三十二年,晋国的大夫栾盈。栾氏有力臣日督戎,国人惧之。有一个奴隶,唤做斐豹的,和执政范宣子说道:“苟焚丹书,我杀督戎。”宣子喜欢道:你杀掉他,“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斐豹,大约是因犯罪而为奴隶,丹书就是写他的罪状的。一种是以财赎。《吕氏春秋·察微》篇说:鲁国之法,“鲁人有为臣妾于诸侯者,赎之者取金于府”。这大约是俘虏一类。后世奴隶的免除,也不外乎这两种方法。
……
《中国通史(插图典藏本)》分上下两册,上册以文化现象为题目,囊括社会经济、政治体制、学术文化等各个方面;下册以时间为序,叙述了中国历代王朝的变迁,而以政治史为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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