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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翼飞主编
出版社地质出版社
ISBN9787116116603
出版时间2022-03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88元
货号11552886
上书时间2024-12-12
第一编不动产登记适用的民事法律制度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第四节民事法律事实
第三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节 监护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四章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法人的一般规定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五节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第一节 民事权利
第二节 民事义务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七章代理
第一节代理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代理的种类
第三节代理权
第四节 无权代理
第八章民事责任
第一节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民事责任的种类与承担方式第九章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 取得时效
第三节 诉讼时效
第四节 期间的计算
第十章物权概述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第三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物权的变动
第五节物权的民法保护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一节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所有权的权能
第三节所有权的取得
第四节共有
第五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和特征
第六节相邻关系
第十二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四节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五节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六节行政诉讼证据
第七节行政诉讼程序
第八节行政裁判
第二十五章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
第一节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
第三节行政赔偿范围
第四节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
第五节行政赔偿程序·
第六节行政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第七节 行政补偿的概念和特征·
第八节行政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参考文献·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规范各类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因而,又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是一切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最早、最为完备、最为基本的法律。民法的基本原理及其结构,是围绕市场经济而展开的。可以说,民法是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不动产制度作为一国民事财产权制度的基础,离不开民法的规范和调整。
“民法”一词源自罗马法的市民法(Jus Civile),反映了古代社会简单商品经济活动的根本要求。罗马法调整当时简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各种法律制度,如物权、债权、契约法、继承权等制度,成为后世资本主义国家民事立法的依据,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制度就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现代民法是从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开始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国家民法典,也是第一次把民法从诸法合体中分离出来的法典。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世界另一部重要的法典。它较全面地吸收了罗马法、《法国民法典》的成果,肯定了自由资本主义的民事法律制度和原则,同时作出许多新的规定以适应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而且编纂体例更为科学,成为日本、韩国等立法的典范。我国自清末开始制定民法,经历了民国时期、抗战时期和新中国的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制度体系。总之,伴随着千百年来人类文明发展的历程,民法逐渐形成调整不同社会形态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关于民法的概念,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二条的规定,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是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最重要的基本法之一。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一条的规定,我国民法的任务主要包括:
第一,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兼具人身和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等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我国民法的全部规定都是围绕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而展开的,不动产权利作为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也是我国民法的重要保护对象。
第二,调整民事关系。民事权益存在于特定社会关系之中,民法保护民事权利,是通过调整民事关系来实现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有道德、法律等不同类型,其中,法律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民法调整的仅仅是民事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民法通过各种具体制度、规则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最终的目的就是促进和实现民事主体之间生活秩序的和谐。不动产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调整的重要社会关系。
第三,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民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通过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权关系、交易关系,实现对经济秩序的维护,保护单个主体的民事权利,从而确立并维护整个社会的民事生活秩序。民法调整的关系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使得民事主体享有合法的财产权,进而能使其在此基础上与他人开展交易,从而确保整个社会的经济有条不紊地运行。
第四,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并与经济基础相适应。通过编纂民法典、制定民法总则,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高度凝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内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的基本遵循。民法通过其基本原则、具体制度和规则的构建,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之所以能够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就在于它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这也是民法同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的重要标准。《民法典》总则编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对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解,关键词有三个:平等主体、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本书分两编,分别介绍了不动产登记的民事法律制度和不动产登记的行政法律制度,从民法、行政法两大法律制度的概述到各重要相关法律内容介绍,以及其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系。具体内容包括: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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