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视界:法案析疑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律师视界:法案析疑

正版保障 假一赔十 可开发票

34.32 4.4折 78 全新

库存178件

广东广州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王腊清著

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

ISBN9787510064326

出版时间2013-07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78元

货号17753493

上书时间2024-12-11

灵感书店

三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王腊清,男,高级律师,中共党员。笔名“偏找”。中国法学会会员、湖北省法学会会员、深圳市法学会会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深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法学专家。深圳市律师协会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委员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劳动人事网专家组成员、婚姻法专栏特约点评专家。2004-2007年曾兼职华中科技大学网络学院和深圳大学成教学院教学,主讲“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劳动法学”和“法律文书教程”。现执业于广东深兴律师事务所,已在国家级与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法学论文及典型案例分析等80余篇。《也说律师文化》在2007年度中南六省(区)及港澳地区律师协作既律师业务研讨会上获论文证书;《取消公民诉讼代理制度与建立律师费转付制度探析》在中南六省(区)2009年度律师论坛上获论文证书。2012年6月出版专著广东省律师系列丛书之八一《律师民商事案件代理实务》。



目录
  • 一、法学论文篇/001
  • (一房地产法律顾问工作刍议/001
  • (二商品房**、转**纠纷及对策/002
  • (三农村合作**会资金投放风险与防范对策/005
  • (四怎样认识城市住宅商品化/007
  • (五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012
  • (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待司法救济/013
  • (七从司法个案透视*高人民法院意见对死亡时间确定的不足/014
  • (八从专利流浪汉看我国专利法的不足与完善/016
  • (九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制度应早日取消/018
  • (十论统一刑民精神损害赔偿制度/022
  • (十一浅议行政诉讼第三人的举证救济问题/028
  • (十二论婚内侵权案件民事救济制度/032
  • (十三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应直接受理/039
  • (十四从*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看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041
  • (十五论夫妻离婚股权分割的法律属性/049
  • (十六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与侵权损害赔偿/051
  • (十七物业管理业相关规范问题初探/055
  • (十八浅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强制执行/062
  • (十九浅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9条第2款的立法瑕疵/068

(二十)简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与车位车库权争议...071(二+一)小产权房租赁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限购令下委托购房的法律风险

(二十三)一审民事判决书未生效期间续封请求权探究

(二十四)试析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告送达“

二、以案说法篇

(一)审计事务所不能成为变更执行义务主体

(二)是危害公共安全还是故意杀人

(三)小孩砸伤路人,代为看管者应否赔偿

(四)谁来承担这起案件的责任

(五)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可直接受理吗

(六)零头的奥秘

(七)货物丢失该咋赔

(八)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用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不妥

(九)约定履约地不是约定管辖

(十)房上石棉瓦“惹祸”,房主须应负赔偿责任

(十一)做好事失左手,责任谁负

(十二)患者住院时财物被偷走一一责任该谁负

(十三)引产胎儿成活后被人收养,生父母监护权是否丧失

(十四)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十五)浅析精神病人住院期间自伤后的有关法律责任问题

(十六)人事档案丢失的法律救济问题初探

(十七)论缓刑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十八)员工“隐婚”未必能解除劳动合同

(十九)早退遇交通事故也应认定工伤

(二十)因“工作”遭报复,,认定工伤当从宽

三、法律故事篇

(一)20岁高位截瘫,13载终获赔偿

  • (二)“花朵楼”为何成了豆腐渣
  • ……

(十)败诉官司一酸甜苦辣的滋味刻骨铭心

六、律所管理篇

(一)加强律师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

(二)律师政治素质初探

(三)取消公民诉讼代理制度与建立律师费转付制度探析

(四)党员律师学习“三个代表”锐意改革

于勤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首创佳绩

(五)律师注册费!合法否?非法乎

(六)律师行业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刍议

(七)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才管理之我见

(八)我说《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正案》仍不够完善

(九)试论律师事务所聘请专业顾问的必要性

(十)文化就是细节

  • 后记..




内容摘要

一、法学论文篇

(一)房地产法律顾问工作刍议

建设部体改法规司曾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建设系统大力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建设系统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也引用了前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最近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企业改革还会遇到大量的法律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我国房地产业作为新兴的生产要素,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方兴未艾的房地产业中,投资失控、流通不畅、资金物化后难及时收回等等矛盾日益突出。房地产市场的发育和发展,既给律师提供了广阔的服务前景,也给律师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要求,作为房地产业的法律顾问,其服务工作如何开展,才能体现出律师顾问工作的作用呢?笔者认为从进人房地产业顾问工作的角色开始,须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1.积极参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组建

一个完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特别是中外合资组建的公司,不仅仅是出资比例、人员、相互责权利等问题的落实,其中还包括着许多方方面面的具体的法定程序。目前,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组建时已全部采纳国外通行做法,投资或筹建者只需做出决策,而整个组建工作程序均委托律师来完成。因此,房地产顾问律师必须参与公司的组建工作,且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而出现纰漏。

2.努力协助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运作

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及与之相关的安置补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发展商、承建商、投资商、承销商等多方面的合作与合同关系,都需要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作保障和后盾。因此,房地产法律顾问律师在这些问题上要切实把好关,这样做可以免除许多事后的纠纷与诉讼,企业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也可避免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3.主动参与房地产销售

房地产业的商品房销售工作,少不了顾问律师的参与。在国外,房地产的交易行为直接表现为交易双方律师直接参与的代理行为,除了成交物业及其价格的确定之外,律师几乎代行了一切事务。国内房地产业的顾问律师工作虽然不能像国外那样包罗万象,但在其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顾问律师必须要参与,特别是房地产的涉外销售项目,律师承担着审查物业合法与否、起草契约、安排签约、提供见证、协助申请按揭贷款、代办合同登记、产权过户等一系列具体工作,更应主动参与。

4.尽力完善房地产发展的后续工作

一个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开发、销售完毕后,作为房地产发展商就意味着一个项目的基本完成,也预示着下一个开发工作的即将到来,因此,作为房地产业的顾问律师,须考虑到这个阶段还存在着与该项目相关的许多工作,如房地产的物业管理,房地产的抵押、买卖、租赁、典当、拍卖,房地产权益纠纷的仲裁、诉讼等等问题,都需要顾问律师主动参与。这样既可以化解纠纷,又可为下一步开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也可在仲裁、诉讼中处于主动地位。

(原载1996年1月12日《湖北法制报》和1996年1月9日《湖北经济报》)

(二)商品房预售、转预售纠纷及对策

近年来,住宅已成为人们最为迫切需要的商品,随着房地产业的大力发展,住宅的商品化和私有化程度不断提高,这一方面刺激了人们住房的购买欲,客……



精彩内容

本书分为法学论文篇、以案说法篇、法律故事篇、法治时评篇、律师文苑篇、律所管理篇几部分,具体内容包括:房地产法律顾问工作刍议;商品房预售、转预售纠纷及对策等。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