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不懂法:公民必备法律常识
  • 不可不懂法:公民必备法律常识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不可不懂法:公民必备法律常识

正版保障 假一赔十 可开发票

30.68 6.2折 49.8 全新

仅1件

广东广州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严威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31920

出版时间2023-02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9.8元

货号12247653

上书时间2024-11-06

灵感书店

三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推荐序一

 

法律究竟应该制定给谁看?是普通民众,还是法律专家?这是中国立法过程中始终存在的争议。一些人认为,法律应当通俗易懂,因为法律是民众的行为准则;另一些人则认为,法律必须高度技术化,否则无法保证其科学性。前一种观点曾一度占据上风,以至于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法案时,“晦涩难懂”曾经成为重要的批评意见。但渐渐地,人们开始认可法律应当“专业化”而非“大众化”,措辞严谨的法律条文、刻板庄重的诉讼程序和充满被称为“法言法语”的奇怪表达的判决书,开始成为人们越来越接受和适应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事实上,在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人们相互之间所发生的绝大多数利益冲突,主要是通过生活习惯或者伦理道德去解决的。但到了现代社会,随着个人财产的增加和财产利用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的多样化,随着婚姻家庭观念的改变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尤其是伴随人们私权意识的不断强化,人们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不能不更多地借助于诉讼来了结。而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所确定的各种用以裁判纠纷所依据的规则,就不能不予以整体考量,不能不对生活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事实进行抽象和整理,然后用法律上的各种专门词汇予以更为精确的表达。这就是法律必须走向专业化而非大众化的原因。打个比方:法官判案犹如医生看病,法律差不多就等同于提供给医生的治疗方案。而普通民众对那些专业的医疗书籍似懂非懂,显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但法官虽然类似于医生,法律却并不等同于医学。法律来源于实际生活常识,来源于人们的公平正义理念,经过技术处理的法律表达,完全可以经过通俗的说明而为民众所理解和掌握。此项工作毫无疑问具有重大的意义:很多普通百姓家庭的书架上都摆放着的疾病防治通俗读物,不知道维护了多少人的身体健康乃至拯救了多少生命,而如果中国人民人手一册实用方便的法律通俗百科全书,则中国和谐社会的建成,不知道又会提前多少年。

 

为此,我不仅要向大家推荐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根据审判实践而精心写成的这本法律读物,而且要对本书作者的良苦用心和敬业精神表示钦佩。

 

是为序。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 尹 田

 

 

 

 

 

推荐序二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中,人民法院承担着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权利、实现正义的使命和职责。而作为人民法院队伍主体的法官,其司法能力直接关系到司法裁判的品质,关涉社会公平正义。

 

严威同志是安顺中院年轻法官中的佼佼者,他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对法律理论与司法业务有相当扎实的基本功。到法院工作后,他一直保持着勤奋、严谨、务实的优良品德,认真履行人民法官的应尽职责,办理案件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在审判工作之余,他积极地思考与研究,勤于笔耕。《不可不懂法:公民必备法律常识》就是他工作之余的结晶。

 

《不可不懂法:公民必备法律常识》是一本普法性读物。由法官说法,更加具有可读性,同时也具有更重要的社会价值。法律与社会生活密切联系,法律为社会成员在社会之中的行为以及形成的社会关系确立“边界”,逾越此“边界”即会承担不利后果。法院的司法裁判活动,其首要目的在于定分止争,即适用法律确定行为与关系的边界,保护合法权益,制裁非法行为。但在定分止争之外,司法裁判活动还具有规范作用与指引作用。规范是通过人民法院的依法裁判,对同一类型(或相近类型)的社会行为与社会关系给予一种符合法律要求的规制。指引则是当事人以及社会成员需要按照司法裁判结果,自觉依法行事,不得逾越法律的樊篱,否则其对自己作出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可不懂法:公民必备法律常识》一书,紧密结合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涉及婚姻家庭、房产买卖、劳动关系、消费生活、侵权理赔等多个方面,以问答形式阐述了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回答了群众最为关心的法律问题,内容丰富,论述精细,并配有案例与相关法律规定,是非常实用的一本读物,可以称得上生活法律“一本通”。

 

在此,唯愿这本书能给读者带来知识上的收获,能帮助读者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希望我们的法院有更多的法官著书立说,共同推进我们法官职业群体公正、睿智、严谨、博学等良好形象的树立。

 

是为序。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禄劲松



 
 
 
 

商品简介

本书共分十章探讨公民工作与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1. 社会生活(基本民商事法律常识) 2. 婚姻家庭 3. 遗产继承 

 

4. 财产(房屋)流转 5. 房屋征收 6. 小区生活 7.劳动工作 

 

8. 消费生活 9. 合同常识 10. 侵权理赔

 

全书近300个热点法律常识,每个常识都以问答的形式出现,通过案例的讲解与评析,方便读者理解法律问题的解决之道。



作者简介
严威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澳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其间赴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交流学习,贵州省法学会会员。曾任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主审婚姻、继承、合同、劳动争议、侵权等民事案件,及公司、破产等商事案件。现在某大型上市合资公司任法务。近年来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法学研究文章二十余篇,主持或参加完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等总计十余个。

目录
PART1懂点法律常识·社会生活更明智?

 一、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002

 1.接近行为能力人和行为能力人在法律上有哪些区别?/002

 2.未成年人从事哪些民事活动具有法律效力?/003

 3.未成年人从事哪些民事活动在法律上是无效的?/003

 二、监护/004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有哪些区别?/004

 2.监护人主要享受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005

 3.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能阻止另一方对子女行使监护权吗?/006

 4.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委托给他人,被监护人发生侵权行为的,责任怎样分摊?/007

 5.精神病人被宣告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条件有哪些?/007

 三、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008

 1.宣告失踪的法定条件、程序及后果是什么?/008

 2.宣告死亡的法定条件、程序及后果是什么?/009

 3.被宣告死亡的人并未死亡的,实施的民事行为效力如何?/011

 4.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出现的,原来的婚姻关系效力如何?/011

 四、代理/012

 1.什么是委托代理?/012

 2.什么是法定代理?/013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013

 1.个体户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013

 2.夫妻一方为个体户的,其债务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014

 3.合伙人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014

 4.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能否成为合伙人?/015

 PART2懂点法律常识·婚姻家庭更圆满

 一、结婚/018

 1.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是多少岁?/018

 2.“姑表亲”“姨表亲”是否可以结婚?/018

 3.异父异母的继兄妹是否可以登记结婚?/019

 4.什么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020

 5.登记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过了法定婚龄还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吗?/021

 6.父母包办的婚姻,法律会保护吗?/021

 二、家庭关系/022

 1.夫妻单方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022

 2.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023

 3.婚后购房的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024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025

 5.夫妻一方的财产会因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026

 6.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另一方有义务承担吗?/026

 7.夫妻单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027

 ……

主编推荐

1.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新修订

2. 全面覆盖日常工作、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帮助广大读者工作上不吃亏,生活中不上当。


【内容简介】

精彩内容
所谓不可不懂,是全面依法治国中“全民守法”的必然要求;所谓公民必知,是探讨与公民日常密切相关的问题。本书面向普通大众,基本上涉及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婚姻家庭、继承、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合同签订、侵权赔偿等;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以及法官的建议,为读者普及法律常识,解决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的法律困惑。本书案例生动有趣,增加阅读的趣味性,法官建议部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能够帮助读者正确理解其中的法律道理并将其真正应用于生活之中。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