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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编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ISBN9787519469405
出版时间2023-01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78元
货号12001791
上书时间2024-10-26
改革中的洪泽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洪泽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述略
回望洪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40年
洪泽生态环保事业改革发展纪实
改革开放中的洪泽双拥工作
在改革中发展的洪泽卫生事业
围绕党的宗旨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
区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40年
与时俱进做好青年工作
回眸改革发展中的供电事业
三河镇改革发展纪实
在改革中发展壮大的东双沟镇
改革中的洪泽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统战部
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一直以来,洪泽区委统战部紧紧围绕县(区)委、县(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服务大局,为洪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机构沿革及工作职能
1980年2月,中共洪泽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县委统战部)成立。
1988年,洪泽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中共洪泽县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科业务归口统战部。1990年,统战部设经济联络科和人事秘书科。1997年,内挂“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牌子,设办公室,行政编制6名,行政附属编制1名。1997年,洪泽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划归县政府办,2002年中共洪泽县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划归县委办。2002-2010年,
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列政府序列。统战部内设办公室、综合科,行政编制为7名(含宗教局2名),另核行政附属编制1名。领导
职数:部长1名,副部长2名;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1名(兼),副局长1名;科长(主任)2名。
统战工作职能:“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主要负责党外人土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及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联系并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留学回国人员以及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和宗教领域稳定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级党委统战委员。
二、落实相关统战政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遵循党的一系列关于落实统战政策的指示,自1979年以来,经过8年时间的努力工作,到1986年为止,全县各方面的统战政策落实工作全部结束。
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落实错划成右派分子政策
1978年8月25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擒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右派分子摘帽后,不再叫他们“右派分子”或“摘帽右派”。在提职、提级、调资、奖励、评职称等问题上,与其他职工一样对待。对家属子女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过去因右派问题受牵连处理不当的,应该按照党的政策,妥善处理。
经核查,洪泽县有78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于1985年全部改正,恢复其名誉。至次年,落实错划右派分子和受株连的家属、子女政策195件,其中19人重新分配工作、43人给予一次性补助(总金额6200元);对24户家属、子女共计119人,在改变户口性质、解决就业问题等方面,做妥善解决。
(二)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1980年,江苏省委《批转省委统战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委发(1980]25号)对起义投诚人员的界限、安置、评定工资级别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1980-1986年,县委统战部牵头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进行了核查。查明起义投诚人员24人,并颁发起义投诚人员证书。对原国民党少将级军官1人落实工资待遇。
为更好的记录洪泽改革开放以来各行各业取得的成就及经验,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在前几年陆续出版了《洪泽改革开放实录》(第一辑)、《洪泽改革开放实录》(第二辑)、《洪泽改革开放实录》(第三辑)的基础上,2022年收集整理了收录了区委统战部门、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部门、区团委、区双拥、区供电及部分乡镇等单位稿件,通过编辑修改,查档校对形成了本书,该书约25万字,比较全面地记述了改革开放以来,洪泽相关部门在农村、统战、法院、共青团、供电、乡镇发展等方面的探索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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