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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绍东,李斌主编
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12147232
出版时间2022-05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6.8元
货号11649360
上书时间2024-10-26
1.1法律基础知识
1.1.1法律的基本认知
1.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行为的规范,其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从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属于广义上的法律范畴。2.法律的特征法律有以下4个方面的特征:(1)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3)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4)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法律、法规、规章的关系虽然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属于广义上的法律范畴,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它们之间在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上存在明显的差别。1)法律从狭义上讲,法律仅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在我国,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一般都会用“法”字来命名,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2)法规法规包括两种: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行政法规往往会用“条例”“规则”“办法”“细则”等来命名,例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
(2)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地方性法规往往也会用“条例”“办法”等来命名,例如《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等。
3)规章
规章包括两种: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国务院部门规章通常也会用“办法”“决定”等来命名,例如《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等。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较大的市(如省会)的人民政府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一般用“办法”“规定”来命名,不能用“条例”,例如《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江西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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