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sInnovationFuture:UniversityTechnologyTransferinTransition)”(ElgarPublishing,2010)的作者。在进入UNH法学院之前,奥科特在硅谷的RobertsonStephens担任技术投资银行家,在纽约和巴黎的Shearman&Sterling律师事务所担任资本市场律师。奥科特具有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法学博士学位。
保罗 C.莱姆斯,“Devine,Millimet&Branch,P.A.inManchester,NewHampshire”律师事务所的股东。莱姆斯的知识产权业务主要集中于进行申请、起草非侵权意见和许可技术。他也调解涉及知识产权的争端,是美国地方法院调解专家组成员。莱姆斯也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私募和其他融资中代表公司和风险投资人。莱姆斯是列于“不错律师(SuperLawyers)”的首位新罕尔州知识产权律师,也被列于知识产权领域伍德沃怀特美国律师(WoodwardWhite s BestLawyersinAmerica),是新罕尔律师协会知识产权部(IntellectualPropertySectionoftheNewHampshireBarAssociation)的创始人和前。他勇于竞争,不墨守成规。莱姆斯拥有密歇根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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