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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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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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仁宇[著]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ISBN9787108053749

出版时间2015-08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55元

货号8553887

上书时间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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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黄仁宇编著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精)》不仅能够进一步推动财政史的细节性研究,而且也将为不断增多的、研究中华帝国晚期历史的年轻研究者们从事政府政策诸方面的研究提供一个可依赖的指针。特别是,本书将会有助于研究明清时代地方历史的学者们解释地方志及其他资料中出现的大量的、复杂的统计数字以及行政管理的细节问题。

作者简介
黄仁宇(1918-2000),生于湖南长沙,1936年入天津南开大学电机工程系就读。抗日战争爆发后,先在长沙《抗战日报》工作,后来进入国民党成都中央军校,1950年退伍。

其后赴美攻读历史,获学士(1954)、硕士(1957)、博士(1964)学位。曾任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副教授(1967)及哈佛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员(1970)。参与《明代名人传》及《剑桥中国史》的集体研究工作。

目录



致谢

度量衡说明

明代诸帝

明代的两京十三省图

第一章 财政组织与通行的做法

 第一节 政府机构

 第二节 农村组织和税收基础

第二章 16世纪的现实与主要的财政问题

 第一节 国家的收入水平与变动因素

 第二节 土地和人口数据

 第三节 军队的维护

 第四节 货币问题

第三章 田赋(一)--税收结构

 第一节 税收结构的复杂性

 第二节 区域性差异

 第三节 役及其部分地摊入田赋之中

 第四节 税收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第四章 田赋(二)--税收管理

 第一节 地方政府的税收管理

 第二节 影响一般管理的因素

 第三节 征收水平

 第四节 税收收入的支出

 第五节 田赋制度的分析

第五章 盐的专卖

 第一节 盐的专场机构

 第二节 政府的管理与控制

 第三节 16世纪的管理周期

 第四节 国家收入、食盐价格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

 第五节 专场制度失败的责任

第六章 杂色收入

 第一节 工商业收入

 第二节 管理收入

 ……

第七章 财政管理

第八章 结语

书名略语

附录A 免纳正税的田土

附录B 1561年浙江淳安县的常例和额外服务

附录C 1535年每引盐的开中则例和余盐银

附录D 《明实录》所载1581年土地清丈的部分结果

参考文献

译者后记

内容摘要
    这种为了短期的政治目标而牺牲长期的经济发展在现代历史学家看来是荒谬可笑的。然而,明代的统治者缺乏远见,他们不能预见到工业和商业在现代国家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在西欧小国,政府对工商业的鼓励迅速地推动了经济的资本主义化,而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却无法实现如此迅速而深远的变化。而且,不像欧洲正在形成的民族国家,也不像日本实力不断增长的大名藩属,明代中国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周邻视为竞争对手,所以就要付出落后的代价。在明代统治者自己看来,他们没有必要修改他们的政策。相反,他们有理由继续推行传统的方针,不折不扣地以儒家学说为指导,认为农业是国家的根本。

    这个悲剧在于尽管他们提倡简明与划一,但是他们的政策是以国家经济活动保持大力度优惠水平为基础的,所以明代统治者从来也没有接近实现他们的目标。中靠前部的多样性使得任何来自于中央的单一控制都是不切实际的,在财政管理方面尤其如此。从农业方面来讲,各地的气候、土壤、地形各异,劳动力情况不同,农作物更是多种多样,还有市场、土地占有与租佃关系的差异以及整个国家度量衡标准的不统一,朝廷在首都制定法律,很难考虑到所有的因素。宣布一条统一的法律是一回事,但它是怎么贯彻到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则是另外一回事,试图去弥合这种差异是没有意义的。

    按照许多晚明文人的观点:在王朝早期,帝国的财政政策得到很好的贯彻,而仅仅到了晚期这种管理才变得腐朽。这种看法只说对了一部分。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即使在帝国建立初期,政府的规定就已经被变通执行了,皇帝的诏令打了折扣,官方的数据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篡改了。这不一定是官员不诚实造成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这样一个事实:在落后的情况下,上层制定的财政方案无法与下层的具体情况相适应,中央集权的愿望超出了当时的政府实现这种愿望的技术手段。作为其结果,帝国的法律必须进行调整,地方上进行改动与变通成为必要。确实,在王朝后期,这种对规定程序的背离成为一种通行的做法,对法律的普遍滥用则在所难免。

    由于财政机构缺乏严格性,导致了很多恶果。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明朝官员在财政上“拆东墙补西墙”,一个项目的资金与物资短缺则由其他项目来填补。我们所说的明代盐课实际上包含了一部分田赋。而明中期以后,田赋与其他收入也混淆不清,无法分开。明朝政府的收人与支出好像一条注入沼泽的河流,它有无数的分叉与会合。

    这些复杂性不利于我们的研究工作。明代的制度多数难以准确地分类与定性,它们是不断变化的。这种改变更多的是导因于外部情况的变化与管理者的操纵与变通,而不是其自身的发展。在本书中,优选的困难是把材料在―个主题之下而又不会令人眼花缭乱,产生误解。所以,我们选择依靠描述性语言而不是数据表格。在这里,为了适应材料而对阐述问题的顺序做了一些改动,各章节之主题也插入了互见式引文。当然,这不是写财政史的理想方法,但这是一种更现实的选择。

    同样,本章也从多个角度来讨论问题。我们可能注意到,有明一代,除洪武朝以外,很少进行过官僚机构改革。在它的二百七十六年中,实物经济转变成货币经济,实物税收和强制徭役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折纳白银,佥兵制逐渐被募兵制所代替。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即使到了明朝中期,很少建立起新的财政部门,而被取消的财政部门则更少。做到这一点是可能的,因为政府机构的职能并不总是被法规所固定住,而是更多地依据习惯性做法。此外,管理措施很少被新的法律所取代。新旧法令同时存在,有些荒唐的条款接近被漠视,有些保存下来的条款根据隋况仍然应用于个别的事例。事实上,所有的政府机构都经历着一种逐步变化的过程,他们的职能也不时进行调整。有时候变化如此平缓以至于当时的人都无法察觉。因此,这一绪篇不仅要讨论财政结构的形式,也同样要讨论其变化。

    P002-004

主编推荐
《十六世纪中国明代财政与税收》英文版初版于1974年,是历史学家黄仁宇的作品之一。黄仁宇先生以《明实录》、《明人奏疏笔记》、《明代地方志》等史料为基础,充分吸收了中国大陆、台湾以及欧美、日本的研究成果,对十六世纪中国明代的财政与税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 
 

精彩内容

   《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的英文原版初版于1974年。作者以明实录、明人奏疏笔记、明代地方志等史料为基础,充分吸收了中国大陆、台湾以及欧美、日本的研究成果,对十六世纪中国明代的财政与税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黄仁宇是对明代财政政策作出全面说明的第一人,对许多新发现的细节性材料进行了全面的历史性透视。

媒体评论
    《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是黄仁宇最重要的一部财政史著作。其内涵不 
仅仅在于揭示了明代财政的一些细节和轮廓。更重要的是,是从财政运作细节中暴露出 
的一些明代官僚政治问题。
     该书具有下列特点:
     一、细节详尽,叙事精确
     该书在详述一些数据时候,不但注意考证细节,而且善于引证其他历史资料来对照 
这些数据的真伪性。使得其叙事极为准确。
  
     二、对官僚政治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虽然这是一部论财政史的专制,但在细节描绘中,即可看出官僚政治之腐朽,仅 
举其中一两例如下:
     (1)形式统计轰轰烈烈,实际问题浮光掠影
       黄仁宇的资料揭示,统计数字不但流于形式,而且虚假失真严重。如大造黄册统 
计赋税人口。有一个县连续几年报上去人口数字都是一摸一样。更可笑的是,这些虚假
的黄册数字还被中央政府的国子监生(类似于官办大学的高才学生)认真核对后入库。
      
       形式上的统计轰轰烈烈,但对于真正的实际民生问题,明代政府却回避不去解决 
。表面文章做的细致一流,实际问题却不愿意去解决。官员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就是喊 
口号鼓动人心,这对官员来说,是最稳妥的为官之道。办实事费心费力,办虚事不费力 
气又容易博得好感。这可以理解为什么官员擅长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在统计数字上 
也是一样。正是因为统计数字本身就是形式主义,所以县官也就乐得年年一成不变的上 
报。
     (2)财政管理制度混乱,皇帝内库和政府国库不分
      “帝”“国”不分,使得皇帝内库和政府国库几乎不分。皇帝挥霍无度无限制, 
但绝不动用自己私房钱,而不够时候就从国库里面支取。使得政府财政困窘。所以财和 
政一定要分开,免得就是为了政治上的强者为了自己的私利去掏国库。但古代对皇帝是 
没有约束的,所以皇帝不但乐滋滋的从税收中获取“金花银”作为自己私库收入,还时 
不时去掏国库。
     (4)税收规则细密繁乱,使得税收效率和公平性大打折扣
       税收规则细密繁乱(具体的税收数额计算到九位小数点),使得其混乱不堪。税 
收官僚要减税就减税,要增税就增税,税收规则随意被税收官员解释,怎么解释怎么有 
道理。于是商人地主遂大力贿赂官员,极大的降低了税收的效率和公平性。
     (5)国家垄断关键行业,使得民生凋敝,贿赂成风
        盐税一章里面,该书指出明朝政府与民争利,以垄断盐业为例。一是砸掉沿海煮盐的人的多余铁锅,免得他们熬煮私盐贩卖。二是于内地盐湖周围建造高墙,完全垄断盐业,限量出产,使得民众吃盐都感到困难。三是颁发盐业运营许可证(盐引),对盐业运营进行严格控制。于是商人就得花大钱购买许可并贿赂官员。这些成本自然被转移到了消费者头上。于是盐价高昂,孝子贤孙求盐以奉父母亦不可得。明朝政府在盐业垄断中获取了巨大的税收利益,但是面对民众的吃盐困难。却只是发布告示,要求限制盐价过高,让商人做了舆论的替罪羊。
      结语:该书内涵丰富,虽然只是财政史,却于数字之间全面展现了明朝政府结构的腐朽和政府运作的弊病。作为一部学术著作,其可读性和学术性均居一流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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